「签账得FUN」奖赏计划之一般条款及细则:
  1. 「签账得FUN」奖赏计划 (下称「本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回赠」兑换计划、「积FUN钱」计划、「飞行里程计划」、「积分抵销签账」兑换计划、「商户电子礼券」兑换计划(统称「礼品」)。除特别注明外,本计划适用于印有标志并由香港发行的中银信用卡(下称「合资格信用卡」)、智能账户及支付账户(下称「合资格银行账户」),惟不适用于由内地及澳门发行的中银信用卡、中银Chill卡、中银东航双币信用卡、中银香港航空Visa卡、中银长城国际卡、美金卡、中银采购卡、私人客户卡,或已参与「积分自动兑换现金回赠」计划之客户。

  2. 除特别注明外,客户透过名下合资格信用卡及/或合资格银行账户所获取之积分(统称「合资格账户积分」)均可合并使用。

  3. 除特别注明外,如客户于兑换礼品时所选定的合资格信用卡账户或银行账户积分不足,系统将自动于其名下最快到期的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及/或银行账户内扣除余下所需积分,而该账户状况必须正常、有效及/或信用状况良好。如账户已取消(不论是否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中银香港」)/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下称「卡公司」)作出之决定),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保留取消其兑换礼品的权利。

  4. 除特别注明外,可兑换礼品的合资格信用卡积分以最近期月结单上的累积信用卡账户积分为准;而可兑换礼品的合资格银行账户积分以BoC Pay流动应用程序(下称「BoC Pay」)内的累积银行账户积分为准。

  5. 所有积分均不可兑换现金,亦不可转让。

  6. 以合资格账户积分兑换礼品的交易一经批核,将不接受更改、退回或取消。而用作兑换礼品之账户积分亦将不获退回。已兑换之礼品均不能转让、退回、更换其他礼品/礼券、折换现金或退款。礼品的使用条款须受供货商的相关条款所约束。卡公司及/或中银香港并非礼品的供货商。客户如对礼品有任何查询或投诉,请直接与有关供货商联络。卡公司及/或中银香港并不会对供货商提供的礼品或其服务作出任何保证,或对于使用其礼品或服务时所构成的后果负责。

  7. 已取消或过期之合资格信用卡及/或已取消之合资格银行账户,其所有账户积分将自动注销,不可用以兑换任何礼品。

  8. 除特别注明外,客户名下之合资格信用卡积分均可按客户持卡年期于不同兑换计划内享有不同的折扣优惠(下称「持卡年期优惠」)。持卡年期优惠以客户名下开户年期最长及信用状态良好的信用卡计算(已取消信用卡除外),中银商务卡的持卡年期优惠则以每张卡的开立日作准,而非公司账户开立日。如客户同时持有合资格信用卡及合资格银行账户,该客户可享的持卡年期优惠将按其所持的信用卡年期计算;如客户持有合资格银行账户但并未持有合资格信用卡,该客户则未能获享持卡年期优惠。

  9. 持卡年期优惠只适用于「现金回赠」兑换计划、「商户电子礼券」兑换计划、「积分抵销签账」兑换计划及卡公司不时对外公布之指定计划等;惟不适用于中银恒地会Visa卡。详情如下:

    持卡年期 兑换HK$100商户电子礼券/现金回赠所需积分 兑换HK$50 商户电子礼券所需积分 抵销HK$1所需积分
    10年或以下 25,000分 12,500分 250分
    11年或以上 20,000分 (8折优惠) 10,000分 (8折优惠) 200分 (8折优惠)
    注:客户持卡年期已满10年但未满11年,可以基本兑换率兑换商户电子礼券/现金回赠或抵销签账; 客户持卡年期满11年,可以8折兑换率兑换商户电子礼券/现金回赠或抵销签账。

  10. 合资格信用卡客户每次使用合资格信用卡(包括透过BoC Pay及其他手机支付并绑定中银信用卡)作下列合资格交易:
    1. 零售签账 #
    2. 『现金存户』
    3. 网上缴费(只适用于中银Visa Infinite卡、中银银联双币钻石卡、中银World万事达卡、中银Visa Signature卡、中银白金卡、中银钛金卡或中银商务卡办理网上缴费 #)
    4. 「缴费易」服务 #
    5. 八达通自动增值服务 #
    如满HK$1或以中银双币信用卡签账满RMB¥1均可获得1信用卡积分(不包括年费、所有手续费、现金透支、结余转户及现金分期)。本计划不适用于卡公司不时公布的指定交易类别及以中银双币信用卡于内地进行的物业、汽车、燃油、机票、医院费用、学费、批发及超市购物相关的交易。卡公司保留随时更改上述交易商户类别的权利。如「合资格交易」未志账或已被志账但随后全部或部份取消、退款或退回(包括购物退税),有关交易将不获任何信用卡积分。

    #合资格信用卡积分不适用于缴付「税务局」、「银行或信用卡服务」、「证券公司」、「信贷财务」等商户类别的账单及「偿还保单贷款」的账单类别,而有关缴付其他商户类别的账单,每位合资格信用卡主卡客户及其附属卡账户进行的AlipayHK/ WeChat Pay/ PayMe 的交易、网上/「缴费易」缴费、八达通自动增值服务交易、透过流动装置/应用程序/电子转账平台进行个人对个人(P2P)的现金转账、超市、便利店、食品杂货店、各类食品店、专门食品零售店及政府部门之信用卡签账交易类别,每月结单可获享之合资格信用卡积分上限为10,000分。有关之交易类别,将根据Visa/ MasterCard/ 中国银联不时界定之商户分类或由卡公司全权酌情决定。

  11. 合资格信用卡客户凭中银双币信用卡参与本计划须以港币账户号码登记或兑换礼品。

  12. 除特别注明外,中银Visa Infinite卡及中银银联双币钻石卡积分累积期最长为3年,中银World万事达卡、中银Visa Signature卡及中银白金卡积分累积期最长为2年,而其他卡种的积分累积期最长为1年。同一公司账户下的中银商务卡积分不可合并使用。主卡与附属卡的积分合计于主卡账户。合资格信用卡客户名下之任何中银信用卡主卡积分可合并使用(「中银Chill卡」、「中银恒地会Visa卡」、「中银东航双币信用卡」及「中银香港航空Visa卡」除外)。此计划只适用于主卡持卡人。卡公司如认为客户有违反信用卡持卡人合约/信用卡合约、有欠款逾期未清或有不良记录,该客户将不可以兑换任何礼品,而信用卡积分亦可能被取消。

  13. 除特别注明外,一般情况下每次交易所赚取之积分于志账后3日内反映,惟合资格信用卡账户于积分到期前一个结单周期内所赚取的积分,将于下一个积分有效期内反映。例子: 如信用卡账户积分的到期日为2020年12月31日,此信用卡账户于2020年12月1至31日志入的积分的到期日为2021年12月31日(假设此信用卡账户的积分有效期为1年)。

  14. 合资格银行账户之客户每次透过BoC Pay二维码支付并绑定作以下合资格交易:
    1. 商户签账
    2. 缴费
    如满HK$1可得1银行账户积分。如「合资格交易」未志账或已被志账但随后全部或部份取消、退款或退回,有关交易将不获积分。

  15. 除特别注明外,合资格银行账户积分累积期最长为1年,每位合资格银行账户之客户如透过「转数快」于商户签账及/或作缴费交易,每月可获享之合资格银行账户积分之上限为1,000分;每位合资格银行账户之客户透过银联网络作签账交易,每月可获享之合资格银行账户积分则不设上限,有关之交易类别,将根据中银香港不时界定之商户或缴费分类全权酌情决定。

  16. 如合资格银行账户之客户从支付账户升级至智能账户,原本的积分会保留及转移到新开立的智能账户内。

  17. 合资格银行账户积分可以透过但不限于BoC Pay或中银香港手机银行查阅。每次交易所赚取之积分或未能实时反映,实际积分交易纪录及最新积分结余以中银香港记录为准。

  18. 中银香港及卡公司保留更改或修订积分兑换率及/或每次兑换最低积分要求的权利。

  19. 如有关之账户积分的累积方法或兑换过程涉及任何舞弊及欺诈成份,所有已累积的合资格账户积分及有关账户均可被取消。中银香港及卡公司保留采取任何其认为适当的法律行动。

  20. 客户需自行支付使用及/或下载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序所产生的相关数据费用。请透过官方软件应用商店或中银香港网页下载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序,并注意搜寻的标识符样。浏览人士使用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序即表示同意中银香港于流动应用程序不时所载之免责声明及政策。

  21. 如有关礼品或服务由参与供货商/商户提供,中银香港及卡公司对有关参与供货商/商户提供的礼品或服务质素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2. 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保留随时修订、暂停或取消上述产品、服务与优惠以及修订有关条款的酌情权。上述产品、服务与优惠受有关条款约束,详情请向卡公司及/或中银香港职员查询。

  23. 如有任何争议,卡公司及/或中银香港保留最终决定权。

  24. 除有关客户、中银香港及卡公司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25. 如本计划之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版有所差异,一概以中文版为准。

「现金回赠」兑换计划之条款及细则:
  1. 除特别注明外,客户如持有合资格信用卡(但不适用于卡公司不时公布的个别联营卡)便可使用合资格积分兑换现金回赠。于兑换时,客户必须以合资格信用卡作为主账户,并实时先从该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内扣除所需的积分。「现金回赠」兑换计划不适用于并无持有合资格信用卡的客户。除特别注明外,每25,000积分可兑换HK$100现金回赠,每次兑换须为25,000积分之倍数。「中银恒地会Visa卡」客户积分兑换按其优惠推广条款进行。

  2. 在一般情况下,现金回赠兑换申请一经批核,将最快于3个工作天内志入客户的合资格信用卡内,并显示于下一期之信用卡月结单上。所有兑换一经申请,均不能取消或更改。

  3. 现金回赠兑换不得转让、安排退款或兑换现金。若于存入有关之现金回赠时合资格信用卡已被结束或终止(不论是否由卡公司作出之决定),该次之现金回赠兑换将告取消,客户不得作出任何追讨。

「积FUN钱」计划之条款及细则:
  1. 除特别注明外,客户如持有合资格信用卡便可使用合资格账户积分兑换实时现金折扣/指定礼券/商户礼券。于兑换时,客户必须以合资格信用卡作为主账户,并实时先从该合资格信用卡内扣除所需积分。「积FUN钱」计划不适用于并无持有合资格信用卡的客户。

  2. 客户可于实体店/网上商店之参与商户以合资格账户积分兑换实时现金折扣/指定礼券/商户礼券,每250积分可兑换HK$1实时现金折扣;或于实体店之指定参与商户以每25,000积分兑换HK$100指定礼券/商户礼券。如兑换实时现金折扣,可兑换的现金折扣金额以交易金额/可用之合资格账户积分为上限。

  3. 「积FUN钱」计划只适用于指定实体店/网上商店之参与商户之指定产品及服务。

「飞行里程计划」之条款及细则:
  1. 合资格信用卡客户如欲参加飞行里程计划,均需登记成为飞行里程计划之会员,以便日后兑换飞行里数之用。客户可经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登记。

  2. 「飞行里程计划」的客户必须为有关参与航空公司之飞行奖励计划之会员,客户可透过相关航空公司查询及登记成为其会员。客户须登记有关航空公司会员号码以加入「飞行里程计划」,方可兑换飞行里数。客户不得把里数兑换至其他人士名下的航空公司会员号码内。

  3. 参加「飞行里程计划」的客户,其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及/或合资格银行账户状况必须正常、有效及/或信用状况良好,方可将合资格账户积分转为本计划之飞行里数。「飞行里程计划」不适用于并无持有合资格信用卡的客户。

  4. 首次兑换时,须兑换最少1,000里数/点数/公里;其后兑换可以500里数/点数/公里作基本单位之倍数递增。各参与「飞行里程计划」的航空公司之飞行里数兑换比率或有所不同,并可能被不时更新。最新比率可于中银香港网站浏览。

  5. 每兑换5,000里数/点数/公里(下称「里数」)手续费为HK$50(如兑换里数少于5,000里数,亦会收取相等于兑换5,000里数之手续费);每次最低收费为HK$100,最高收费为HK$300。惟以中银Private Card或中银Cheers Card兑换里数无需手续费。

  6. 已兑换成里数的账户积分不能退回客户之合资格账户积分内。一般情况下,兑换飞行里数需时2至3星期。

  7. 已兑换成有关航空公司里数的账户积分,或参与飞行里程计划之航空公司就其飞行计划采取的任何行动,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一概不承担责任。

  8. 客户成功申请加入任何参与本「飞行里程计划」之航空公司飞行计划后,有关航空公司将会通知客户其飞行计划的规条及细则,会员必须遵守有关之飞行计划的规条,并受该等规条约束。

  9. 参与飞行里程计划之航空公司可随时作局部或完全修改其飞行计划的规条,包括但不限于规则、条文、优惠、参加资格、里数有效期及里数转换。是否作出通知将由个别航空公司决定,而该等改变或会对已累积的飞行里数造成若干影响。若因此对客户造成任何损失,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一概不负责。

「积分抵销签账」兑换计划之条款及细则:
  1. 透过BoC Pay 使用「积分抵销签账」只适用于客户凭合资格信用卡(但不适用于卡公司不时公布的个别联营卡,包括但不限于「中银恒地会Visa卡」)及/或合资格银行账户。

  2. 客户使用积分抵销签账需要事先以中银双币信用卡或合资格银行账户绑定BoC Pay。BoC Pay 之使用需要符合其条款及细则的规定,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852)2853 8828 或个人客户服务热线(852)3988 2388。

  3. 合资格交易指透过BoC Pay二维码支付的港币商户签账交易,但不适用于FPS交易。于使用「积分抵销签账」时,客户所选定的中银双币信用卡或合资格银行账户将被视为主账户。积分将先从主账户中扣除;如主账户内的积分不足,系统将自动于其名下最快到期的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及/或合资格银行账户内扣除余下所需的积分。

  4. 每250积分可抵销HK$1合资格付款金额。客户每次兑换需达最低金额(HK$1)的要求,客户每次兑换最高可达该项付款金额(以整数计算,如付款金额为HK$100.5,客户最多只可以25,000分抵销HK$100,余款HK$0.5则需透过BoC Pay支付。)或可使用之积分余额(以较低者为准)进行兑换。透过「积分抵销签账」所抵销的金额,将于交易后3个工作天内志入客户所选定的主账户内。对中银双币信用卡而言,合资格交易的交易纪录与「积分抵销签账」纪录或会按信用卡不同的截数日期而于不同的月结单上显示。

  5. 「积分抵销签账」可与「折扣/立减」优惠同时使用。以下情况只适用于「主扫」交易:如客户确认以积分抵销签账,有关交易将先扣减「折扣/立减」金额,付款金额为原价扣减「折扣/立减」后的金额。如客户有足够的合资格账户积分以抵销付款金额,所需积分将于客户所选定的中银双币信用卡及/或合资格银行账户内扣除,抵销金额将于交易后志入客户的主账户内(详见下表例子A及B);如客户没有足够的合资格账户积分以抵销付款金额,客户的全数合资格账户积分将先被扣除,抵销金额将于交易后志入客户的主账户内(详见下表例子C)。付款金额需以所选定的主账户支付。

    例子 原价 「折扣/立减」金额 付款金额 合资格账户积分 (可供抵销金额) 扣除积分 抵销金额 积分结余
    A $99 $20 $79 24,750
    ($99)
    19,750 $79 5,000
    B $99 $20 $79 22,250
    ($89)
    19,750 $79 2,500
    C $99 $20 $79 17,250
    ($69)
    17,250 $69 0


  6. 积分抵销签账一经兑换,将不得取消。如客户于任何情况下退货或撤销合资格交易,已用作抵销合资格交易的积分将不作退还。已抵销的金额将退回到客户的主账户内。对中银双币信用卡而言,退回的抵销金额可作缴交信用卡零售签账结欠之用途。对合资格银行账户而言,退回的抵销金额可作零售签账或缴费之用途。所有退回的抵销金额不得转让、安排退款或兑换现金。客户进行「积分抵销签账」时,有关账户之状况必须正常、有效及/或信用状况良好;如账户已取消(不论是否中银香港/卡公司作出之决定),有关透过「积分抵销签账」所抵销的金额将告取消,客户不得作出任何追讨。

「商户电子礼券」兑换计划之条款及细则:
  1. 「商户电子礼券」兑换计划只适用于客户凭合资格信用卡(但不适用于卡公司不时公布的个别联营卡,包括但不限于「中银恒地会Visa卡」)及/或合资格银行账户于BoC Pay内使用。

  2. 客户参与「商户电子礼券」兑换计划需要事先以中银双币信用卡或合资格银行账户绑定BoC Pay。BoC Pay 之使用需要符合其条款及细则的规定,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852) 2853 8828]或个人客户服务热线[(852) 3988 2388]。

  3. 客户只可于BoC Pay内兑换商户电子礼券(下称「电子礼券」)。于参与本计划时,客户所选定的合资格信用卡或合资格银行账户将被视为主账户;积分将先从主账户中扣除。如主账户内的积分不足,系统将自动于其名下最快到期的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及/或合资格银行账户内扣除余下所需的积分。

  4. 兑换电子礼券的交易一经批核,将不接受更改、退回或取消。而用作兑换电子礼券之合资格账户积分亦将不获退回。有关兑换交易将在BoC Pay内清楚列明。已兑换之电子礼券将在交易后储存于客户的BoC Pay内,客户需自行保管及处理。若非因BoC Pay内的系统缘故而有遗失,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一概不补发或更换,亦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5. 每款电子礼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换完即止。电子礼券的使用条款受供货商的相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有关电子礼券内容页面。

BoC Pay 储值支付工具牌照编号:SVFB072
提示:借定唔借?还得到先好借!

UPD20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