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 「新資金」不包括透過中國銀行(香港) (「本行」)、南洋商業銀行及集友銀行的本票/支票及其他賬戶轉賬/匯款存入的款項。有關「新資金」的定義,請向本行職員查詢。本行保留對「新資金」定義的最終決定權。
- 客戶於推廣期內以新資金透過分行開立等值HK$100,000或以上的6或12個月港幣或美元定期存款(「合資格定期存款」),方可享現金回贈優惠。
- 計算現金回贈金額時,若客戶持有美元合資格定期存款,則以兌換率為7.8計算其美元存款的等值港幣金額。
- 現金回贈以每筆合資格定期存款計算。每筆合資格定期存款可享的現金回贈金額最高為HK$13,800或US$1,725。
- 計算可獲現金回贈之存款金額中,不足等值HK$100,000的餘額將不獲享現金回贈優惠。
- 現金回贈將於客戶開立有關合資格定期存款之月底起計3個月內按以下準則派發予客戶:
- 如客戶的合資格定期存款的結算賬戶為港幣賬戶,現金回贈將以港幣存入該結算賬戶內;或
- 如客戶的合資格定期存款的結算賬戶為美元賬戶,現金回贈將以美元存入該結算賬戶內。
- 若客戶於現金回贈發出前結清有關合資格定期存款,將不會獲發任何現金回贈。現金回贈存入後,如客戶於到期前結清有關合資格定期存款,本行保留收回已存入的所有現金回贈及徵收費用的權利。
- 以上特優年利率是以本行於2010年6月10日公佈的12個月港幣及美元定期存款年利率計算,並僅供參考之用。實際年利率將根據本行不時公佈者為準。
- 客戶須於推廣期內購買本行指定理財產品(包括保險、基金、債券及票據),並同時以新資金開立合資格定期存款,方可享年利率優惠。定期存款金額以購買有關理財產品的金額為上限。如客戶以分期付款形式購買本行指定理財產品,定期存款金額則以開立該定期存款時有關理財產品的已供款項為上限。
- 客戶須向分行職員出示透過其他銀行發出的轉賬、匯款或本票收條,方可獲享手續費回贈,上限為等值HK$200。回贈金額將存入客戶指定的儲蓄或支票賬戶內。
一般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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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期內,客戶可同時享用上述各項優惠,但不可與其他非列於本宣傳品的優惠同時使用。
- 本宣傳品的年利率優惠,僅供參考之用,實際年利率將根據本行不時公佈者為準。
- 有關產品及推廣、其條款及細則的詳情,請向本行職員查詢。
- 本行保留修訂或取消上述推廣優惠、條款及細則的酌情權,毋須事先通知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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