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享人生终身寿险计划
产品种类:人寿保险
承保机构: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银人寿")的晋享人生终身寿险计划("本计划")提供具竞争力的潜在回报,可望让您可以较充裕的时间为资本增值,轻松建立充裕而稳健的财务储备,从容计划将来。
- 本计划除提供保证现金价值,每年更派发周年红利1 (如有)。
- 终期红利1(如有)于第3个保单周年日起于受保人身故(如适用)2或退保;或于保单期满时派发。
- 2种保费缴费年期选择(5年或10年)
- 于第20个保单周年日起,如您选择全数提取保单之现金价值总额3,您除可以一笔过方式支取外,亦可与中银人寿签订新安排3,将保单的全数或部分现金价值总额保留于中银人寿积存生息3至受保人100岁,让资产可望继续增值。
- 本计划毋须体检,申请手续方便省时4
- 人寿保障至受保人100岁
- 附加利益保障5
| 基本投保条件 | ||
|---|---|---|
| 保费缴费年期/投保年龄 | 保费缴费年期 | 投保年龄 |
| 5年* | 出生后15天起至70岁 | |
| 10年 | 出生后15天起至65岁 | |
| 保单货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保障期 | 至受保人100岁 | |
| 最低投保额 | 人民币60,000(人民币保单) / 美元10,000(美元保单) | |
| 保费缴付方式 | 年缴 / 半年缴 / 季缴 / 月缴 | |
*预缴保费户口6只适用于5年保费缴费年期并以年缴方式缴付保费的保单
注:保单权益人须承受中银人寿的信贷风险。若保单权益人于保单初期中止此计划及 / 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额可能远低于已缴付的保费;本文所列举的过往、现时、预计及 / 或潜在收益及 / 或回报(例如奖金、红利、利息等) 并非保证和仅作说明用途。将来实际所得收益及 / 或回报,可能低于或高于现时列出的收益及 / 或回报。
人民币及美元保险的风险声明
人民币及美元保单涉及汇率风险。人民币或美元兑港元汇率可升可跌,故若以港元计算,人民币或美元保单的保费、费用及收费(如适用)、户口价值 / 退保价值及其他利益将随汇率而改变。人民币或美元兑换港元汇率以中银人寿不时选定的以市场为基础的兑换率为准,可能与银行的牌价不同。客户如选择以港元缴付人民币或美元保单的保费,或要求承保机构以港元支付人民币或美元保单的户口价值 / 退保价值或其他利益,可能会因汇率的变动而蒙受损失。
人民币兑换限制风险 - 人民币保险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而可能产生获利机会及亏损风险。客户如将人民币兑换为港币或其他外币时,可能受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而蒙受亏损。
(只适用于个人客户)目前人民币并非完全可自由兑换,个人客户可以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人民币兑换的汇率是人民币(离岸)汇率,是否可以全部或实时办理,须视乎当时银行的人民币头寸情况及其商业考虑。客户应事先考虑及了解因此在人民币资金方面可能受到的影响。
(只适用于企业客户)目前人民币并非完全可自由兑换,企业客户通过银行进行人民币兑换是否可以全部或实时办理,须视乎当时银行的人民币头寸情况及其商业考虑。客户应事先考虑及了解因此在人民币资金方面可能受到的影响。
备注:
- 本计划为分红保单,惟周年红利(如有)及积存利率、以及终期红利(如有)并非保证,并可能不时被调整,而过往表现亦非未来表现的指标,实际获发的金额可能较估计为高或低,中银人寿有权随时作出更改。如保单权益人选择提取周年红利(如有)及/或积存利息(如有),被提取的周年红利(如有)及/或利息(如有)将不再积存成为保单的现金价值总额及身故赔偿总额2的一部分,保单的现金价值、退保价值及身故赔偿总额2将相应减少。首个保单周年日的周年红利(如有)将于第2个保单年度的保费全数缴付后开始派发。终期红利(如有)将于第3个保单周年日或之后于受保人身故(如适用)2或退保;或于保单期满时派发。有关详情请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职员查询。
- 本计划的身故赔偿相等于受保人身故日的保证现金价值的100%加上终期红利1 (如有)或受保人身故日的已缴总保费的100% 加上人民币20,000 / 美元3,000 (以较高者为准);加上当时的积存周年红利1及其利息1 (如有)减去任何欠款7(如有)及未缴的应付保费(如有) 。"已缴总保费"指基本计划的所有已缴保费。任何预缴保费户口余额或附加利益保障的保费(如适用)并不包括在内。于计算身故赔偿时,保费折扣(如有)将不会计算在内。本计划的投保额只用作计算保费、红利1及其他保单价值,当受保人身故时,获发的身故赔偿有可能少于投保额。
- 当保单的现金价值总额被提取后,保单及有关的保障包括人寿保障便会被终止,而有关的现金价值总额有机会少于已缴付的保费。保单终止后,客户方可选择与中银人寿签订新安排,而该新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新安排下的身故赔偿)只可按中银人寿所订定的细则及获得中银人寿的书面批核方可行使,以及须受中银人寿发出的正式保单文件及条款所限制。此外,在新安排下的积存户口利率并非保证,中银人寿有权随时作出更改。
- 如需在本计划附加"付款人附加利益保障"或"豁免保费附加利益保障",则需按正常核保。
- 附加利益保障须核保及受其投保年龄限制,有关保费可能不时调整,详情请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职员查询。
- i)预缴保费户口只适用于5年保费缴费年期并以年缴方式缴付保费的保单,及只能于投保时一笔过缴付,及后将不再接受任何预缴保费。预缴保费户口不适用于其他保费缴费年期的保单。ii)若保单附有"豁免保费附加利益保障"或"付款人附加利益保障",则不能选用预缴保费户口。iii) 保费将以年缴方式于每个保单周年日自动从预缴保费户口扣除,预缴保费户口余额需足够缴付全份保单的年缴保费,不能只用作扣除部分年缴保费。iv)人民币及美元保单的预缴保费特别积存利率并非相同,及该利率并非保证,中银人寿可不时调整特别积存利率及某些附加利益保障(如适用)的保费。因此,预缴保费户口余额并不保证足够缴付整个保费缴费年期的所有保费。当预缴保费户口余额不足够支付年缴保费时,中银人寿将向客户发出缴费通知书而有关余额将不会获得利息。v)提取预缴保费户口部分或全部余额或退保,从预缴保费户口余额(如有)退回的金额需扣除预缴保费退回费用。此退回费用设有最低限额。有关预缴保费退回费用的计算及预缴保费退回金额的最低要求可不时调整。vi)如受保人身故,预缴保费户口余额(如有)将连同身故赔偿2给付保单受益人。vii)详情请参阅保险建议书及中银人寿缮发的保单条款。
- 欠款包括但不限于保单权益人所借取的保单贷款金额及其利息(如有)。于保单生效期内,保单权益人可以保单贷款方式借取保单的保证现金价值,但须受保单的条款限制。保单终止时,如保单权益人未完全清还保单贷款及其利息(如有),该款项将会于届时从现金价值总额中扣除。当保单权益人未能偿还贷款及利息引致保单的保单负债总金额相等于或超过保证现金价值时,保单将会失效。人寿保障及附加利益保障5 (如有)将会被终止及保单将没有任何退保价值,而保单权益人可能蒙受重大损失。详情请参阅中银人寿缮发的保单条款。
重要事项:
- 本计划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由中银人寿承保。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为中银人寿委任的主要保险代理银行。
- 中银人寿已获保险业监理处授权及监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长期业务。
- 中银人寿保留根据拟受保人及申请人于投保时所提供的资料而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有关投保本计划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申请的权利。
- 本计划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受中银人寿缮发的正式保单文件及条款所限制。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条款及除外事项,请参阅相关保单文件及条款。
- 中银香港以中银人寿之委任保险代理身份分销人寿保险产品,有关人寿保险产品为中银人寿之产品,而非中银香港之产品。
- 对于中银香港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职权范围),中银香港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而有关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中银人寿与客户直接解决。
本宣传品仅供参考,并只在香港派发,不能诠释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中银人寿的任何产品的要约、招揽及建议。有关本计划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详情 (包括详尽条款、细则、除外事项、保单费用及收费),请参阅中银人寿缮发的保单文件及条款。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中银香港职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