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交换财务账户资料"和"共同汇报标准"概览

  • 为加强税务透明度和打击跨境逃税,全球各地超过100个地区的政府已承诺参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rganisation of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发布的「共同汇报标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 实施「自动交换财务账户资料」(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 “AEOI”)。
  • 中国银行 (香港)有限公司 ("银行") 须按《2016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连同其后相关的税务修订条例(“条例”)要求,识辨客户的税务居民身份。如果您是「申报税务管辖区」的税务居民,银行须每年向香港税务局申报您的账户资料。香港税务局会与 "申报税务管辖区" 的税务机关交换该等账户资料。

对客户的影响

  • 如果您是 "申报税务管辖区" 的税务居民,自2018年开始,本行须每年向香港税务局提供您的账户资料,香港税务局会与当地的税务机关交换有关账户资料。
    • 如果您只是香港的税务居民,银行不会向税务局提供您的账户资料。
  • 银行会如何识辨您的 "税务居民身份"
    • 就2017年1月1日前已开立账户的客户,银行须根据现有账户资料识辨的您 "税务居民身份",银行或需要联络您提供 "自我证明表格"(这是您就您的 "税务居民身份" 作出的正式声明)及/或额外资料,以确认您的 "税务居民身份"。
    • 新客户于2017年1月1日或以后于银行开立账户需提供 "自我证明表格",以确认您的 "税务居民身份"。

如何获取更多资讯和建议

  • 您可浏览香港税务局AEOI网站了解有关 "自动交换财务账户资料" 详情。
  • 如您对您的 "税务居民身份" 有任何疑问,请谘询专业税务顾问意见,您亦可参考各地政府在OECD网站发布的税务居住地相关规定。

常见问题/词汇

  • 所有银行都须遵照 "共同汇报标准" 和 "自动交换财务账户资料" 要求吗 ?
    • 参与税务管辖区(包括香港)的所有申报财务机构(包括银行)都必须遵守 "共同汇报标准" 和 "自动交换财务账户资料" 的规定。

  • 我是香港居民,为甚么仍需就 "共同汇报标准" 提供资料?
    • 根据《2016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及其后相关的税务修订条例规定,银行有法律责任确认客户的 "税务居民身份",包括本地居民。如果您不是香港以外税务管辖区的税务居民,银行不会向税务局提供您的账户资料。

  • 银行会向税务局提供哪些账户资料?
    • 就账户资料而言,须申报的资料包括账户持有人的姓名/名称、地址、居留司法管辖区(税务居住地)、税务编号 (TIN)、出生日期。
    • 至于财务账户资料,须申报的资料包括账户编号、账户的年终结余或价值,以及相关年度的利息、股息及出售财务资产所得收益(视乎情况而定)的账户总款额。

  • 有甚么国家/地区参与 "共同汇报标准"?甚么国家/地区与香港交换资料?
  • 自我证明表格
    • 自我证明表格是客户就其 "税务居民身份" 作出的正式声明,银行可使用客户提供的 "自我证明表格" 确认客户的 "税务居民身份"。银行共有三种 "自我证明表格",分别供个人、实体以及控权人使用。

  • 税务居民身份 / 居留司法管辖区
    • 税务居民身份 / 居留司法管辖区指个人或实体因其居民身份而有缴税责任的的国家/地区。各国家/地区有各自定义税务居民身份的规则。请谘询专业税务顾问意见或浏览OECD网站,了解有关税务居民身份更多资讯。

  • 税务编号 (“TIN”)
    • "税务编号" 一词指纳税人的识辨编号或具有等同功能的识辨编号(如无纳税人的识辨编号)。税务编号是税务管辖区向个人或实体分配独有的字母与数字组合,用于识别个人或实体的身份,以便实施该税务管辖区的税务法律。
    • 某些税务管辖区不发出税务编号。但是,这些税务管辖区通常使用具有等同识辨功能的其他完整号码("具有等同功能的识辨号码")。此类号码的例子包括社会安全号码/保险号码、公民/个人身份/服务代码/号码、居民登记号码、商业/公司登记代码/号码。
    • 有关可接受的税务编号的更多详细资讯,请浏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自动交换资料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