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佳超级市场优惠推广之条款及细则:
1. 百佳超级市场优惠推广(下称「本推广」)之推广期为2022年11月4日至2023年1月29日(包括首尾2日,以交易日期计算,下称「推广期」)。推广期内之优惠名额有限;如名额已满,有关优惠将提早结束。
2. 除特别注明外,本推广只适用于以下签账方法,方可享有关优惠:
    i. 在香港发行并印有中银标志的中银信用卡及中银联营卡,但不适用于在内地及澳门发行的中银信用卡、美金卡、私人客户卡及Intown网上卡(下称「合资格信用卡」);及/或
    ii. BoC Pay流动应用程序,即透过BoC Pay流动应用程序之银联付款码支付。交易必须于优惠期内通过银联网络进行方可享有关优惠。客户必须于BoC Pay流动应用程序成功绑定于香港发行并印有中银标志的中银银联双币信用卡及/或智能账户及/或支付账户及/或消费券账户(下称「BoC Pay」)。
3. 除特别注明外,客户于推广期内的逢星期五、六、日,于商户(参照下列第4条)以合资格中银信用卡或BoC Pay付款可享以下优惠(下称「所有优惠」):
    i. 优惠1:于全线香港百佳门市单一合资格签账净额满HK$500,以BoC Pay付款可获HK$50百佳超级市场现金券1张,或以合资格信用卡付款可获HK$40百佳超级市场现金券1张(下称「现金券」)(下称「优惠1」);及
    ii. 优惠2:以合资格信用卡于香港百佳网店www. PARKnSHOP.com及香港百佳手机应用程序单一合资格签账净额满HK$800,可享HK$80百佳网店电子礼券1张(下称「电子礼券」)(下称「优惠2」)
4. 商户泛指(下称「商户」):
    i. 优惠1:只适用百佳超级市场、TASTE、FUSION、TASTE X FRESH新鲜生活(只限TASTE收银处)、INTERNATIONAL、food le parc、GOURMET、GREAT FOOD HALL、便利佳及百佳冷冻食品之全线香港门市;
    ii. 优惠2:适用香港百佳网店www. PARKnSHOP.com及香港百佳手机应用程序
5. 合资格签账指扣除所有折扣及现金券 / 礼券后,最后应付港币金额之零售签账,且并不接受透过Alipay、WeChat Pay、云闪付及其他由卡公司指定的支付/电子货币包交易(下称「合资格签账」)。
6. 所有优惠以单一签账计算,所有分拆签账的交易均不可享本推广。以下类别于百佳门市进行的交易于本推广不属于合资格交易:购买礼券 / 电子礼券、初生婴儿奶粉、香烟、电话卡 / 储值卡 / 礼品卡、食物礼券、百佳食品卡、寄卖柜位的交易、缴费账项、任何增值服务、任何换购推广及电子印花换购、超过HK$50,000元之单一大额交易或超过50箱的原箱订购、塑料购物袋收费、送货服务费、3 Shop产品及服务、电话 / 传真订购、www.greatfoodhall.com、店取易订购、透过电子货币包(BoC Pay除外)缴付之签账、于TASTE X FRESH新鲜生活内FRESH 新鲜生活收银处之交易、于任何香港以外分店之签账及所有未志账、取消以及退款的交易及透过电子货币包(BoC Pay除外)之签账;而以下类别于百佳网店进行的交易于本推广亦不属于合资格交易:购买电子礼券 / 电子优惠券、果篮及礼物篮、屈臣氏蒸馏水水机、电话卡 / 储值卡、初生婴儿奶粉、厨房电器及家庭电器、鸡精、鲍鱼、店取易订购、送货服务费、商户直送货品及任何换购优惠货品。
7. 同一合资格信用卡户口下的基本卡持卡人与附属卡持卡人会被视为独立的持卡人,并可各自以其合资格信用卡签账获享优惠1及优惠2。每卡每日只可获享优惠1及优惠2各1次。
8. 整个推广期内,优惠1及优惠2名额合共93,000张,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9. 优惠1之现金券会由商户于客户完成合资格签账时提供。现金券有效期至2023年2月28日及只供下次凭合资格信用卡/BoC Pay于商户之门市购物时使用。每次惠顾只限使用现金券一张。除另有订明外,现金券不能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现金券的使用须受商户有关之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现金券背面。
10. 优惠1之现金券于送出后若有遗失、被窃或损毁,恕不补发。
11. 优惠2之电子礼券将于送货完成后10天内自动加入到客户的百佳网店账户。电子礼券有效期至2023年2月28日及只供下次购物时使用。于使用电子礼券时,客户须以合资格信用卡于百佳网店(PARKnSHOP.com)或百佳App签账,而每次惠顾只限使用电子礼券一张。电子礼券不适用于店取易服务。除另有订明外,电子礼券不能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电子礼券的使用须受参与商户的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浏览百佳网店(PARKnSHOP.com)。
12. 现金券及/或电子礼券不可取消、转让或兑换现金、其他面值之百佳礼券(包括纸张礼券和电子礼券)、其他货品 / 服务,而电子礼券亦不得转让。
13. 如有取消或退款之签账,客户须一并退回现金券。已存入至客户百佳网店账户的电子礼券亦会被扣除。
14. 客户于推广期内于商户所作之所有交易,将不视为中银信用卡『特选客户冬日消费赏』推广之合资格交易;中银信用卡『特选客户冬日消费赏』推广只适用于收到该推广电邮及/或短讯之特选客户,请参阅该推广电邮内容以了解有关详情、条款及细则。
15. 因参与本推广而产生之任何运输安排、税费、保险或其他所需支付的费用,须由客户自行承担。
16. 参加本推广前,客户必须细阅及遵守本条款及细则,而客户的参与将代表已阅读及同意各项条款及细则。
17.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中银香港」)及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下称「卡公司」)保留决定客户享有所有优惠资格的酌情权。
18. 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并非商户及/或其提供货品或其服务的供货商。客户如对商户及/或其提供的货品或其服务有任何查询、意见、索偿丶投诉及/或纠纷,请直接与有关商户或有关供货商联络。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对商户及/或其供货商提供的货品或服务质素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会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于使用其货品或服务时所构成的后果负责。商户及/或其提供货品或其服务的供货商将负上所有货品及服务的法律责任。
19. 所有数据及图片只供参考。
20. 所有取消、退款、伪造及未志账的交易,均不会计算在签账金额内,否则优惠将会在所有取消或退款之签账内一并取消或退回。任何人士在本推广中,如有任何舞弊及/或欺诈成分,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保留权利直接从客户有关信用卡/扣账卡直接扣除任何在不适当情况下获得的优惠的价值,而不作事先通知,及/或采取法律行动以追讨有关金额。
21. 请透过官方应用程序商店或中银香港网站下载BoC Pay流动应用程序,并注意搜寻的关键词(“BoC Pay”)。iPhone用户请透过App Store下载BoC Pay; Android用户可透过Google Play商店、华为应用市场或中银香港网站下载BoC Pay。如客户使用BoC Pay流动应用程序即表示阁下同意中银香港于BoC Pay不时所载之免责声明及政策,详情请浏览目录>设定>关于>相关服务条款及细则>中银香港BoC Pay之条款及细则。BoC Pay建议操作系统版本:iOS(14.0或以上)及Android(8.1或以上)。客户需自行支付下载及/或使用BoC Pay流动应用程序所产生的相关数据费用。Apple和Apple标志是Apple Inc.在美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App Store是Apple Inc.的服务商标。Google Play和Google Play标志均为Google LLC的商标。华为应用市场由华为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
22. 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并无审阅或核实第三方网页及流动应用程序内的任何信息或其刊载或提供的任何数据、产品或服务的责任,且一概不就使用上述各项所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包括任何与个人资料私隐相关的申索,以及不论疏忽或其他方式)。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及商户并非认同或推荐该网页及流动应用程序所刊载或提供的任何信息、数据、产品或服务,亦一概不就该等网页及流动应用程序所刊载或提供的信息、数据、产品或服务的任何的不确或失当负责。请审阅有关第三方网页及流动应用程序载有的条款及条件、相关免责声明及私隐政策。
23. 客户需自行支付下载及/或使用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序/网页所产生的相关数据费用。
24. 请透过官方软件应用商店或中银香港网页下载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序,并注意搜寻的标识符样。
25. 浏览人士使用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序即表示同意中银香港于流动应用程序不时所载之免责声明及政策。
26. 本推广条款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以此作为法律诠释。
27. 除有关客户、商户、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28. 如有任何争议,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及/或商户保留更改、暂停或取消本推广或修订其条款及细则之酌情权,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及/或商户保留所有事宜及争议的最终决定权。
29. 如此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有所差异,一概以中文版为准。

BoC Pay储值支付工具牌照编号:SVFB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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