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信用卡 - 消费及缴费享高达HK$1,400现金回赠」推广之条款及细则:

1. 「中银信用卡 - 消费及缴费享高达HK$1,400现金回赠」推广 (下称「本推广」) 只适用于由香港发行并印有中银标志的中银信用卡、中银银联双币信用卡及中银联营卡 (下称「合资格信用卡」),但不适用于由内地及澳门发行的中银信用卡、私人客户卡、采购卡及美金卡。

2. 本推广之推广期由2022年2月1日至4月30日(包括首尾两日,下称「推广期」)。

3. 本推广之登记期由2022年2月10日上午10时至4月30日晚上11时59分 (下称「登记期」)。客户须于登记期内透过 BoC Pay 流动应用程序 (下称「BoC Pay」)、本推广网页、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序或「中银香港信用卡」微信官号 (WeChat ID:BOCHK_CC) 输入合资格信用卡之正确数据及成功登记一次 (下称「登记」),完成后客户将获发一个登记编号,方可参与本推广。本推广设有登记名额限制,并只适用于登记期内首50,000名成功登记之客户 (下称「合资格客户」)。登记名额将以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下称「卡公司」) 之计算机纪录为准,额满即止。

4. 「合资格签账」指于整个推广期内凭合资格信用卡作以下交易,且单一签账净额须满HK$500或以上 (以该签账之志账金额计算) (下称「合资格签账」):

(i) 于本地、网上及海外所作之零售签账,惟不包括透过AlipayHK及WeChat Pay HK所作之签账,亦不包括于整个推广期内与卡公司展开门市/网上签账推广之不同指定商户所作之签账(包括但不限于「百佳购物礼遇」推广(1月至2月),「崇光百货购物高达15%现金回赠推广(1月至2月)及(4月至7月)」及「卫讯签账优惠(3-4月)」;卡公司将在该门市/网上签账推广中列明有关不获界定为本推广合资格签账之签账)、「积FUN钱」交易、现金提现/现金透支、现金存户服务金额、结余转户金额、自动转账、八达通增值/自动增值、分期付款 (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期、月结单分期付款、网上缴费分期及商户免息分期之每月供款)、年费、财务费用、手续费、缴交公共事务费用/缴费金额 (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税款、通讯费、会费、教育机构费用/学费、或水电等公用设施的费用)、网上支付系统缴费予指定商户 (包括但不限于PayPal或支付宝)、购买及/或充值储值卡或电子货币包的交易、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的产品/服务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外汇、过数/转账、投机买卖、保险、基金及股票之供款)、赌博交易、慈善及非牟利机构交易,以及其他未经许可之签账;或

(ii) 于中银香港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付商户的账单,惟不包括缴付税务局、银行或信用卡服务、信贷财务、证券公司及借贷还款(包括但不限于偿还保单贷款)等相关缴费的账单类别,亦不包括直接付款授权及分期缴付的账单。

卡公司全权酌情界定合资格签账之定义。

5. 本推广由「月月赏」(见定义5a) 、「额外赏」(见定义5b) 及「BoC Pay限定赏」(见定义5c) 组成。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以合资格信用卡进行合资格签账,可享有以下优惠。每位合资格客户(以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计算)于整个推广期内可享高达HK$1,400现金回赠及HK$90 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

a. 「月月赏」:于推广期内之任何一个历月以任何合资格信用卡累积合资格签账满HK$6,000或以上,可享HK$150现金回赠;每位合资格客户(以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计算)于推广期内每一个历月最多可享HK$150现金回赠,并于整个推广期内最多可享HK$450现金回赠。

b. 「额外赏」:于整个推广期内以指定之合资格信用卡累积合资格签账达指定金额,每位合资格客户(以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计算)可享额外高达HK$950现金回赠:

(i) 以中银银联双币信用卡作合资格签账累积满HK$40,000或以上,可享额外HK$950现金回赠;或

(ii) 以其他任何合资格信用卡作合资格签账累积满HK$40,000或以上,可享额外HK$450现金回赠。

c. 「BoC Pay限定赏」:客户必须于BoC Pay成功绑定于香港发行并印有中银标志的中银银联双币信用卡,并于推广期内之任何一个历月凭卡透过BoC Pay之银联付款码累积任何零售签账净额达HK$600或以上 (不限单一签账金额),可获HK$30 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乙张(下称「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交易必须通过银联网络进行方可享有关优惠。每位合资格客户(以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计算)于每个历月最多可获HK$30 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乙张,并于整个推广期内最多可享三张HK$30 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即合共总值HK$90 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

6. 所有合资格签账须以交易日期计算(中银香港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付商户的账单须以生效日期计算,详情请参阅中银香港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2022年2月份之合资格签账须于2022年3月7日或之前成功志账;2022年3月份之合资格签账须于2022年4月7日或之前成功志账;2022年4月份之合资格签账须于2022年5月7日或之前成功志账。

7. 合资格客户以中银银联双币信用卡人民币账户所作之合资格签账,将以每 1 元人民币签账当作港币 1 元计算。

8. 所有有关交易/推广纪录由卡公司经核实无误后,有关「月月赏」及「额外赏」之现金回赠将于2022年7月31日或之前志入合资格客户首张成功登记的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内,并显示于2022年7月或8月份之月结单上。有关「BoC Pay限定赏」之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则会2022年6月30日或之前发放予合资格客户之BoC Pay账户内。有关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将自动存放于合资格客户的BoC Pay账户内 (选择「优惠券」 >「我的优惠券」)。

9. 合资格客户若持有多于一个合资格信用卡账户,亦只须以其中一张合资格信用卡登记一次。合资格客户若以其名下非合资格信用卡登记及/或签账,将不获享有关的现金回赠或BoC Pay 电子商户优惠券。合资格客户若以其名下不同的合资格信用卡登记多于一次,有关现金回赠/BoC Pay 电子商户优惠券亦将会志入首张成功登记的合资格信用卡账户或其所属的客户名下之BoC Pay账户内。于推广期间,如登记的信用卡账户曾进行转换或提升,现金回赠/BoC Pay 电子商户优惠券将志入新卡账户内。

10. 附属卡的登记及签账交易将被视为同一主卡账户的登记及交易,附属卡的现金回赠/BoC Pay 电子商户优惠券奖赏将合并计算于主卡账户内。可获赠的总现金回赠/BoC Pay 电子商户优惠券奖赏将以每一个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合并计算。如主卡账户未成功绑定BoC Pay,BoC Pay 电子商户优惠券奖赏将志入附属卡绑定之BoC Pay账户内。

11. 登记一经完成,所有登记数据将被列入纪录内,不可取消、更改或转换。客户透过登记系统获得的登记纪录并不代表卡公司已确认客户符合获享现金回赠/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的资格。卡公司将根据交易日期及金额核对储存于卡公司的交易纪录,以决定有关合资格客户获得现金回赠/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的资格。若合资格客户持有的数据与卡公司的纪录不符,一概以卡公司之纪录为准。

12. 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只适用于指定商户之香港实体分店,包括百佳超级市场、FUSION、TASTE、TASTE X FRESH新鲜生活(只限TASTE收银处)、INTERNATIONAL、food le parc、GOURMET、GREAT FOOD HALL、便利佳、百佳冷冻食品、谭仔云南米线、谭仔三哥米线、屈臣氏、U购 select、U购 select food、U购 select mini及VanGO便利店(统称「指定商户」)。卡公司保留随时更改指定商户之酌情权。

13. 于使用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时,合资格客户在指定商户作单一消费净额满指定HK31,并透过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内的银联二维码付款,方可使用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并享HK$30即减优惠。每张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有效期为派发后起计三个月,合资格客户必须于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上所显示的有效期前使用,每笔交易只可使用一张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合资格客户须于付款前向收银员表明使用BoC Pay付款及开启此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

14. 已使用的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将实时失效,如交易随后涉及退款或退货,将只退还合资格客户实际支付的金额,并不包括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之金额。

15. 本推广只接受有签账/电子存根/收据之交易,合资格客户必须保留有关交易之所有有关文件之正本。如有任何争议,卡公司保留权利要求合资格客户提供有关交易存根正本及/或其他有关文件正本或证据,以作核实。已递交的交易存根及其他有关文件或证据将不获发还。

16. 任何虚假交易、未经许可的交易、未志账、已取消或已退款的交易款项均不会列入为合资格签账。

17. 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及志入现金回赠/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时,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及流动支付绑定状态(如适用)必须正常、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方符合资格参与本推广及获得有关奖赏。如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或获取现金回赠/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时,违反持卡人合约条款、持卡人账户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还或有不良纪录、于BoC Pay取消绑定已登记之中银银联双币信用卡,或客户自动放弃领取现金回赠/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将不获发有关奖赏,有关奖赏将自动取消。

18. 所有获赠之现金回赠/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不能兑换现金、转换其他礼品及退回或转让,同时亦不可作售卖用途。所获赠的现金回赠/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只可作有关现金回赠/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志入后信用卡/BoC Pay零售签账用途,并不可用作现金透支、支付任何财务费用或缴交现金回赠志入前累积未缴之信用卡结欠。

19. 合资格客户获取现金回赠/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后如用作计算奖赏的交易被取消或有任何舞弊或欺诈成分,卡公司将实时取消客户的奖赏资格并于该信用卡直接扣除相等于所获的现金回赠/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的金额而不作另行通知。卡公司亦保留取消该信用卡的权利,及/或采取任何其认为适当的法律行动。

20. 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由银联国际有限公司(「银联国际」)提供,BoC Pay电子商户优惠券的使用须受指定商户及银联国际的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向银联国际客户服务热线800-967-222查询。

21. 客户需自行支付下载及/或使用BoC Pay流动应用程序所产生的相关数据费用。

22. 请透过官方应用程序商店或中银香港网站下载BoC Pay流动应用程序,并注意搜寻的关键词(“BoC Pay”)。iPhone用户请透过App Store下载BoC Pay;Android用户可透过Google Play商店、华为应用市场或中银香港网站下载BoC Pay。如客户使用BoC Pay流动应用程序即表示阁下同意中银香港于BoC Pay不时所载之免责声明及政策,详情请浏览目录>设定>关于>相关服务条款及细则>中银香港BoC Pay之条款及细则。BoC Pay 建议操作系统版本:iOS(14.0或以上)及 Android(8.1或以上)。iOS是Apple Inc.在美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Android是Google LLC的商标。iPhone和iOS是Apple Inc.在美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App Store 是 Apple Inc. 的服务商标。Google Play 和Android是Google LLC的注册商标。华为应用市场由华为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

23. 本推广条款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以此作为法律诠释。

24. 除有关持卡人及卡公司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25. 卡公司保留更改、暂停或取消本推广或修订其条款及细则之酌情权。卡公司保留对所有争议的最终决定权。

26. 如此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有所差异,一概以中文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