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商事登记银政通

服务介绍

中银香港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携手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出全新的「粤港商事登记银政通」服务(下称:"银政通服务"),为有意于广东省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香港投资者(个人或企业)提供跨境远程工商登记服务。 

您毋须亲赴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只需直接于中银香港提交申请表格以及申请所需材料,便可轻松简便地办理工商登记申请。当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审批后,您可直接到中国银行广东省指定分行领取营业执照,如有需要,亦可同时办理开户及申领具有金融功能的工商电子营业执照。

服务特色及优势

一点式接入

  • 不论递交申请,或在过程中需要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审批要求补交资料,您毋须亲自往返内地,"足不出港"便能办理申请,节省时间及成本。

一站式工商登记及银行服务

  • 完成工商注册后,您在中国银行广东省指定分行领取营业执照时,可按自身需要选择同时于内地申请开立公司账户,兼申请具有金融功能的工商电子营业执照(即:电子证照单位结算卡),体验工商登记及银行开户一站式的服务。

服务详情

1. 首阶段可接受办理的广东省地区  东莞、惠州、江门、中山、佛山(包括顺德)、汕头
2. 适用客户 适用于有意于上述地区成立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香港投资者"1,服务申请人必须同时为"中银香港客户" 2
3. 服务点 中银香港中银大厦分行-跨境金融服务柜枱
4. 申请步骤 需安排"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3签署中银香港的服务申请表,并连同工商登记所需的表格/文件,亲临中银香港中银大厦分行跨境金融服务柜枱递交申请。
5. 收费 服务本身不涉及收费,客户需缴付港币100元作为邮递费用。

 

注:

  1. 香港投资者指:新拟成立公司的股东必须最少一位为香港居民/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
  2. 中银香港客户指:新拟成立公司的任何一位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股东/发起人或"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中银香港的个人或公司客户;
  3.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指:由股东或董事于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表格中授权设定。

按此下载中银香港的服务申请表格及参阅当中的声明部份。如需下载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表格或文件,请浏览以下广东政务服务网页面: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legal/hot

如欲了解服务详情,欢迎亲临中银大厦分行或致电+852 2826 6888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