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全数保费回赠住院现金

人寿保险

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由即日起(额满即止),输入优惠代码iRD2以享首年保费75折优惠!

  • 10年保障兼享保费回赠,即使曾经索偿,保单期满时保证可获101%已缴总保费回赠1
  • 3种每日住院现金赔偿额可供选择
  • 每宗伤病之每日住院现金赔偿保障长达1,000日
  • 24小时全球紧急救援服务
  • 每日保费低至港元172
  • 手机投保,毋须体检,最快3分钟完成
  • 提供网上索偿

有关产品详情,请参阅产品小册子及保单条款。

限时优惠

推广期:        由即日起(额满即止)

优惠代码:    iRD2

请即输入上述优惠代码投保本计划即可获首年保费75折优惠!优惠须受条款及细则所约束,详情请参阅产品小册子。

产品短片

保费回赠

保单年度完结

已缴总保费1百分比

5 10%
6 30%
7 50%
8 70%
9 90%
10  (保单期满时) 101%

注:保费回赠之金额将会以保费折扣后(如有)缴付的保费金额计算。

基本投保条件

投保年龄

18-55岁

基本要求

持有中银香港手机银行户口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人士,而受保人必须为保单权益人*

每日住院现金赔偿(港元)

计划1

计划2

计划3

600

900

1,200

最长住院保障日数

1,000日(香港以外住院为30日)(以每宗伤病计)

身故赔偿

已缴总保费1的100%

保费缴付年期

10年

保障期

10年

保单货币

港元

保费缴付方式

月缴

缴付模式

由中银香港手机银行户口直接付款

* 本计划须于香港以内申请投保。

即时投保

登入中银香港手机银行

备注

  1. 已缴总保费之金额将会以保费折扣后(如有)已缴付的保费金额计算。
  2. 保费金额之计算乃假设18-25岁的受保人以月缴方式投保计划1之保单。
  3. 本计划的应付保费是根据保障金额及投保年龄厘定,并非保证不变。中银人寿保留权利随时检讨及调整应付保费,调整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验与现时期望出现的落差。

保单权益人须承受中银人寿的信贷风险。若保单权益人于保单初期终止本计划及/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额可能远低于已缴付的保费。

重要事项

  • 本计划由中银人寿承保。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为中银人寿委任的主要保险代理机构。
  • 中银人寿已获保险业监管局授权及监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经营长期业务。
  • 中银香港已获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根据《保险业条例》(香港法例第41章)发出保险代理机构牌照。(保险代理机构牌照号码 FA2855)
  • 中银人寿保留根据拟受保人及申请人于投保时所提供的资料而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有关投保本计划申请的权利。
  • 本计划受中银人寿缮发的正式保单文件及条款所限制。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条款及除外事项,请参阅相关保单文件及条款。
  • 中银香港以中银人寿之委任保险代理机构身份分销人寿保险产品,有关人寿保险产品为中银人寿之产品,而非中银香港之产品。
  • 对于中银香港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职权范围),中银香港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而有关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中银人寿与客户直接解决。
  • 中银人寿保留随时修订、暂停或终止本计划,更改有关条款及细则的权利。如有任何争议,以中银人寿决定为准。
  • 客户需自行支付使用及/或下载中银香港手机银行所产生的相关数据费用。
  • 请透过官方软件应用商店或中银香港网页或扫描以上二维码下载流动应用程序,并注意搜寻的识别字样。
  • 浏览人士使用中银香港手机银行即表示同意中银香港于手机银行不时所载之免责声明及政策。

若本宣传品的中、英文版本有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重要提示:

本计划是独立的住院现金保障计划,您可选择无须捆绑式地与其他种类的保险产品一并购买。

产品资料并不包含保单的完整条款,而有关完整条款载于保单文件中。

本宣传品仅供参考,并只在香港以内派发,不能诠释为在香港以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中银人寿的任何产品的要约、招揽及建议。有关本计划详情(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详尽条款、主要风险、细则、除外事项、保单费用及收费),请参阅中银人寿缮发的保单文件及条款。关于网上投保技术性支持之查询,请联络中银香港客户服务热线 (852) 3669 3003。关于产品及售后服务之查询,请联络中银人寿客户服务热线 (852) 2860 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