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富万用寿险计划
产品种类: 人寿保险
承保机构: 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银人寿")的荟富万用寿险计划("本计划") 是一个兼备灵活理财及终身寿险功能的万用寿险计划。您只需供款两年,便可享人寿保障直至受保人100岁,让您灵活策划您的未来。
注:有关本计划的详情(包括保障内容、主要风险、主要不保事项等),请参阅产品简介。
基本投保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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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 | 0岁(出生后15天起)至70岁 |
保费缴付年期 | 2年 |
保障期 | 至受保人100岁 |
保单货币 | 人民币/港元/美元 |
最低目标保费 | 人民币100,000/港元100,000/美元12,500 |
保费缴付方式 | 年缴 |
退保价值 | 退保时的户口价值 扣减退保费用(如适用) 再扣除任何逾期未缴交的保单费用(如适用) 再扣除任何欠款(如适用) 加上任何预缴保费户口的余额(如有) |
于投保前,请细阅及了解相关产品资料、保单条款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及资料。
重要事项:
本计划由中银人寿承保。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为中银人寿委任的主要保险代理银行。
中银人寿已获保险业监管局授权及监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长期保险业务。
中银人寿保留根据拟受保人及申请人于投保时所提供的资料而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有关投保本计划申请的权利。
本计划受中银人寿缮发的正式保单文件及条款所限制。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条款及除外事项,请参阅相关保单文件及条款。
中银香港以保险公司之委任保险代理身份分销人寿保险产品,有关人寿保险产品为保险公司之产品,而非中银香港之产品。
对于中银香港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职权范围),中银香港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而有关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保险公司与客户直接解决。
本宣传品仅供参考,并只在香港以內派发,不能诠释为在香港以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中银人寿的任何产品的要约、招揽及建议。有关本计划详情 (包括详尽条款、细则、除外事项、保单费用及收费),请参阅中银人寿缮发的保单文件及条款。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主要保险代理银行分行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