瑆钻私人财富终身寿险计划

产品种类:人寿保险

承保机构: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累年的经营,成就今天的辉煌。尊贵显赫的您,享受人生的同时,也应筹划您的财富,缔造丰硕未来,让成就得以颂传。

 

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银人寿」)深明您的睿智之道,为中银香港「私人财富」客户尊属呈献瑆钻私人财富终身寿险计划(「本计划」),为您不同人生阶段提供终身人寿保障之余,于人生退休并步入晚年阶段提供吸引的潜在回报1,助您累积财富,传承挚爱。配合专业财富管理团队的精心策划,助您释放财富,谱出您的成就,缔造丰硕未来,让您的家族繁衍丰盛。

 

注:有关本计划的详情 (包括保障内容、主要风险、主要不保事项等) ,请参阅产品简介。

基本投保条件
  瑆钻私人财富终身寿险计划 –  精萃 瑆钻私人财富终身寿险计划 –  尊尚
核保方式 正常核保 简易核保
投保年龄 0岁(出生后15天起)至75岁 18岁至55岁
保费缴费年期 两年 (可选择一笔过预缴2
保费缴付方式 年缴 / 半年缴 / 季缴 / 月缴
保障期 终身
保单货币 美元
最低投保额 500,000美元
最高投保额 不设最高投保额上限,根据核保之结果而定 3,000,000美元

于投保前,请细阅及了解相关产品资料、保单条款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及资料

备注:

1. 本计划为分红保单,惟终期红利(如有)并非保证,并可能不时被调整,而过往表现亦非未来表现的指标,实际获发的金额可能较估计为高或低,中银人寿有权随时作出更改。退保时之终期红利(如有)只会于退保时派发。身故时之终期红利(如有)只会于受保人身故时派发。退保时之终期红利与身故时之终期红利的红利率并非相同。有关详情请参阅建议书内的说明摘要、向主要保险代理机构分行职员查询或浏览以下网址www.boclife.com.hk/ps。

2. (i) 预缴保费户口只适用于保单以年缴方式缴付保费。应缴的保费及征费(如有)只能于投保时一笔过缴付,及后将不再接受任何预缴保费。(ii) 若保单附有「豁免保费附加利益保障」或「付款人附加利益保障」,则不能选用预缴保费户口。(iii) 保费及征费(如有)将以年缴方式于每个保单周年日自动从预缴保费户口扣除,预缴保费户口余额(如有)需足够缴付全份保单的年缴保费及征费(如有),不能只用作扣除部分年缴保费及/或征费(如有)。(iv) 基本计划的预缴保费户口余额(如有)将以保证年利率于中银人寿积存生息。当预缴保费户口余额(如有)不足够支付年缴保费及/或征费(如有)时,中银人寿将向客户发出缴费通知书及/或保费征费通知书而有关余额将不会获得利息。(v) 如受保人身故,预缴保费户口余额(如有)将连同身故赔偿给付受益人。(vi) 详情请参阅保险建议书及中银人寿缮发的保单条款。

 

重要事项:

  • 本计划由中银人寿承保。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中银香港」)为中银人寿委任的主要保险代理机构(中银香港的保险代理机构牌照号码为FA2855)。
  • 中银人寿已获保险业监管局授权及监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长期保险业务。
  • 中银人寿保留根据拟受保人及申请人于投保时所提供的资料而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有关投保本计划申请的权利。
  • 本计划受中银人寿缮发的正式保单文件及条款所限制。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条款及除外事项,请参阅相关保单文件及条款。
  • 中银香港以保险公司之委任保险代理身份分销人寿保险产品,有关人寿保险产品为保险公司之产品,而非中银香港之产品。
  • 对于中银香港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职权范围),中银香港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而有关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保险公司与客户直接解决。 

 

重要提示:

本宣传品仅供参考,并只在香港以內派发,不能诠释为在香港以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中银人寿的任何产品的要约、招揽及建议。有关本计划详情 (包括详尽条款、细则、除外事项、保单费用及收费),请参阅中银人寿缮发的保单文件及条款。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主要保险代理银行分行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