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悦出息终身享保险计划
产品种类:人寿保险
承保机构: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银人寿」)诚意推出月悦出息终身享保险计划(「本计划」),每月提供非保证入息,助您于各个人生阶段增添财务灵活性。本计划透过累积保证现金价值、每月入息(每月红利)(非保证)及积存利息 (非保证)(如有)带来持续的财富增长。此外,终期红利(非保证)(如有)可于身故赔偿获批时(如适用)或退保时派发。
到了适当的时机,您可善用本计划灵活的财富传承规划功能,将您的保单世代传承,代您守护家人。凭藉简易申请和核保流程,本计划助您能够在现在和未来为家人的希望和梦想保驾护航。
註:有關本計劃的詳情(包括保障內容、主要風險、主要不保事項等),請參閱產品簡介。
基本投保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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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 | 出生后15天起至74岁 | 出生后15天起至70岁 |
保费缴费年期 | 2年(可选择一笔过预缴) | 5年 |
保单货币 | 港元/人民币/美元 | |
保费缴付方式 | 年缴/半年缴/季缴/月缴 | |
保障期 | 終身 | |
最低名义金额 | 港币72,000 元(港元保单)/ 人民币60,000 元(人民币保单)/ 10,000 美元(美元保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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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名义金额 | 不设最高名义金额上限,根据核保之结果而定 |
* 本計劃設有預繳保費戶口,詳情可參閱建議書內的說明摘要。
於投保前,請細閱及了解相關產品資料、保單條款及其他所有相關文件及資料。
重要事项:
- 本计划由中银人寿承保。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为中银人寿委任的主要保险代理机构。
- 中银人寿已获保险业监管局授权及监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长期保险业务。
- 中银香港已获香港特别行政区保险业监管局根据《保险业条例》(香港法例第41章)发出保险代理机构牌照。(保险代理机构牌照号码 FA2855)
- 中银人寿保留根据拟受保人及申请人于投保时所提供的资料而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有关投保本计划申请的权利。
- 本计划受中银人寿缮发的正式保单文件及条款所限制。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条款及除外事项,请参阅相关保单文件及条款。
- 中银香港以保险公司之委任保险代理机构身份分销人寿保险产品,有关人寿保险产品为保险公司之产品,而非中银香港之产品。
- 对于中银香港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职权范围),中银香港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而有关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保险公司与客户直接解决。
本宣传品仅供参考,并只在香港以內派发,不能诠释为在香港以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中银人寿的任何产品的要约、招揽及建议。有关本计划详情 (包括详尽条款、细则、除外事项、保单费用及收费),请参阅中银人寿缮发的销售文件,包括产品小册子、保险利益说明及保单文件及条款。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主要保险代理机构分行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