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升五年期保险计划II (手机银行投保)
产品种类:人寿保险
承保机构: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睿升五年期保险计划II」(「本计划」)是一个兼具理财增值及寿险保障的保险计划,当保单满期时提供保证期满利益,助您达到理财目标。
- 2年缴费1,享5年人寿保障
- 5年期满时获享高达3.51%年度化保证回报率2
- 三种保单货币选择:港元 | 美元 | 人民币
- 免除医疗核保
- 灵活保费缴付模式:月缴3 | 年缴3| 按年缴交及保费预缴4
- 手机投保,方便快捷
注:有关本计划的详情及主要风险,请参阅产品小册子及保单条款。
于投保前,请细阅及了解相关产品资料、保单条款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及资料。
首年保费折扣优惠
由即日起,成功经中银香港手机银行投保本计划,即有机会享有首年保费折扣5优惠(「本优惠」),详情如下:
保费缴付模式 | 保单货币 首年保费折扣5优惠 (投保时年度化保费金额之百分比) |
||
港币 |
美元 |
人民币 |
|
按年缴交及保费预缴4 |
2.70% |
4.80% |
不适用 |
年缴3 |
|||
月缴3 |
0.75% |
0.75% |
不适用 |
保证回报率因应您所选择的保单货币及保费缴付模式而有所不同,按首年保费折扣的情况计算,详情如下:
保费缴付模式 |
保单期满后年度化保证回报率 | ||
港币 |
美元 |
人民币 |
|
按年缴交及保费预缴4 |
3.20% |
3.51% |
2.14% |
年缴3 |
3.12% |
3.45% |
2.13% |
月缴3 |
2.13% |
2.22% |
不适用 |
注:本优惠须受条款及细则约束。
基本投保条件
投保年齡 | 18岁至64岁 | |
保障年期 | 5年 | |
保费供款年期 | 2年 | |
保单货币 | 港元或美元 | 人民币 |
保费缴付模式1 | 1. 月缴3 2. 年缴3 3. 按年缴交及保费预缴4 |
1. 年缴3 2. 按年缴交及保费预缴4 |
保证期满利益选项6 | 港元100,000 / 200,000 / 300,000 / 400,000 / 500,000 / 1,000,000 美元12,500 / 25,000 / 37,500 / 50,000 / 62,500 / 125,000 |
人民币80,000 / 160,000 / 240,000 / 320,000 / 400,000 / 800,000 |
说明例子
说明例子1
拟受保人 | 40岁 (男性,非吸烟) |
基本金额7 | 港元1,000,000 |
保费供款年期 | 2 年 |
保单货币 | 港元 |
保费缴付模式1 | 年缴3 |
每年保费 | 港元441,500 |
折扣后,首次实收1年保费 | 港元429,580 |
折扣后,缴付保费总额 | 港元871,080 |
5年后保证期满利益6 | 港元1,000,000 |
年度化保证回报率2 | 3.12% |
说明例子2
拟受保人 | 40岁 (男性,非吸烟) |
基本金额7 | 人民币800,000 |
保費供款年期 | 2 年 |
保单货币 | 人民币 |
保费缴付模式1 | 年缴3 |
每年保费 | 人民币363,840 |
缴付保费总额 | 人民币727,680 |
5年后保证期满利益6 | 人民币800,000 |
年度化保证回报率2 | 2.13% |
注:
以上参考例子的数字已调整为整数及只作举例说明之用。上述之参考例子乃基于以下假设:
- 所有保费并未将保费征费计算在内;及
- 于整个保障年期内没有任何金额提取及任何保单负债,并且所有保费于到期时已全数缴付。
详情请参阅有关保险建议书。
投保方法
登入中银香港手机银行
注:
保单权益人须承受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海外)」)的信贷风险。若保单持有人于保单初期终止此计划及/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额可能远低于已缴付的总保费。
备注:
- 您应在缴费宽限期内缴交所须缴付的续期保费,使保单维持有效。有关详情请参阅中国人寿(海外)缮发的保单条款。如保单失效或提早退保,您可领取之保单现金价值可能会低于已缴付之总保费。
- 上述所示之年度化保证回报率修订至小数点后两个位,并已反映保费折扣(如有)。所示之有关回报率及金额均按保费折扣的情况计算(如适用),有关保费折扣优惠之条款及细则,请参阅相关宣传单张。
- 如您选择以美元签发保单,并按年缴或月缴的方式支付保费,只可以港元户口缴付相关保费及征费。但您必须注意,若保单之签发货币为美元,而以港元缴付相关款项,汇率之波动会对相关款额构成影响,包括缴付保费及保费征费。
- 如您选择以按年缴交及保费预缴的方式支付保费,预缴保费之利率为年息4%(适用于港元保单)或4%(适用于美元保单)或2.25%(适用于人民币保单),而有关利率为保证。如您一笔过全数提取或于退保时取回尚未使用的预缴保费(包括利息,如有),中国人寿(海外)将收取相当于提取相关款项的3%。最低收费为200港元(适用于港元保单)或25美元(适用于美元保单)或160人民币(适用于人民币保单)。您只可提取尚未使用的预缴保费一次。
- 首年保费折扣将从首期保费中扣减。投保时年度化保费金额为有关保单于投保时的每年保费金额,此金额并不包括保费折扣优惠、预缴保费及保费征费。
- 在保单有效期内,保单持有人缴足所有到期保费及在受保人仍健在的情况下,本计划保障年期为5年,当保单满期后,中国人寿(海外)将支付予保单持有人相等于保证现金价值扣除任何保单负债(如有)的「期满利益」,而保单即告终止。
- 基本金额指承保表内列明为「基本金额」(或不时以批单作出更改)的金额,基本金额只用作计算保费及保证现金价值,并不适用于计算「身故赔偿」。若基本金额于保单有效期内被更改,以上保费及保证现金价值亦将作相应调整。
重要事项:
本宣传品只供参考,不能构成中国人寿(海外)与任何人士或团体所订立之任何合约。有关本计划之详细条款、细则及除外责任,概以相关保险合约为准。投保前请详阅相关保险合约及所有相关的产品资料包括保险合约及产品小册子,并于需要时咨询独立的专业意见。
- 本计划由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海外)」)承保,中国人寿(海外)负责本计划的内容、核保及赔偿事宜。在提交申请前,您必须完全明白本计划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考虑本计划是否适合您的个人需要及负担能力。
- 本计划由中国人寿(海外)承保,而非银行存款计划或银行储蓄计划。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以中国人寿(海外)之委任保险代理机构身份分销人寿保险产品,有关人寿保险产品为中国人寿(海外)之产品,而非中银香港之产品。
- 本计划只供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之人士,并同时拥有中银香港手机银行户口的人士透过中银香港手机银行于香港以内申请投保。
- 您可投保多于一份本计划之保单,惟每名受保人于本计划下的所有保单之年度化总保费合共不得超过港元2,000,000/美元250,000/人民币1,600,000。
- 对于中银香港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职权范围),中银香港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而有关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中国人寿(海外)与客户直接解决。
- 中国人寿(海外)已获保险业监管局授权及监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长期业务,中银香港已获保险业监管局根据《保险业条例》(香港法例第41章)发出保险代理机构牌照(保险代理机构牌照号码 FA2855)。
- 中国人寿(海外)保留根据投保人及/或受保人于投保时所提供的资料,而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任何有关以上计划投保申请的绝对权利。
- 本计划受中国人寿(海外)缮发的正式保单文件及条款所限制,各项条款及细则、保障项目、承保范围、条款及不承保事项以中国人寿(海外)缮发的正式保单为准。
- 本计划乃保险产品,部分缴付之保费乃用作支付保险及相关费用。
- 此乃非分红寿险计划,因此本计划不会派发红利。
- 本宣传品只在香港派发,并不能诠释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中国人寿(海外)的任何产品。中国人寿(海外)不会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任何保险产品。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之用。有关本计划之详尽条款、保障细则及不受保范围,概以本计划之保险合约条款及细则为准。
- 中国人寿(海外)保留随时修订、暂停或终止本计划,更改有关条款及细则的权利而毋须事先通知。如有任何争议,中国人寿(海外)保留最终决定权。
- 所有核保及理赔决定均取决于中国人寿(海外)。中国人寿(海外)将根据您所提供的资料而决定接受或拒绝投保申请,如属拒绝申请个案,中国人寿(海外)将退回全数已缴交之保费及保费征费(如有)(利息除外)。
- 冷静期之权利
您有权在冷静期内以书面通知中国人寿(海外)取消保单,并取回已缴保费及保费征费(如有),惟您必须未曾于保单获得任何赔偿。有关书面通知必须由您签署,并确保由保单或《保单发出通知书》(通知您保单已经可以领取及冷静期的届满日)交付给您或您的指定代表后起计21个历日内(以较先者为准),呈交至香港湾仔轩尼诗道313号中国人寿大厦22楼。
- 满期给付安排
本计划之期满利益会于保单满期日后,以及在中国人寿(海外)收齐所需文件后发放,实际所需时间会视乎客户所选择的领款方式而定。有关领取期满利益的详情,请参阅中国人寿(海外)之网页www.chinalife.com.hk 或致电客户服务热线 (852) 3999 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