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及融資服務 

進口服務

I. 開出信用證及修改書手續費

項目 收費辦法 一般信用證
最低收費
背對背信用證
最低收費
A. 開出信用證 收費以六個月為一期,按開證金額每期計收1/4% 港幣500元 港幣900元
B. 修改信用證 適用於除增額/展期外的其他修改 港幣400元 港幣500元
C. 延展有效期
  1. 如展期後仍未超過已收費的期限
  2. 如展期後已超越六個月期限,每展一期,按信用證餘額每期收取1/4%

港幣400元

 

港幣500元

港幣500元



港幣900元

D. 增額 計算辦法與新開證相同 港幣500元 港幣900元

 

II. 進口單據及其他業務手續費

項目 收費辦法 最低收費
A. 信用證項下進口港幣單據 按單據金額收取1/4% 港幣350元
B. 信用證或託收項下外幣單據以原幣贖單 按單據金額收取無兌換手續費1/4% 港幣350元
C. 遠期信用證承兌 承兌有效期以一個月為一期,按單據金額每期收取1/16% 港幣350元
D. 循環信用證項下的提支 在原信用證金額已被提支的情況下,每次再來單按發票金額收取1/8% 港幣500元
E. 進口代收 按單據金額收取1/8% 港幣450元
F. 擔保提貨
  1. 每次簽發擔保提貨書均需收取手續費
  2. 如本行最終未能收到正本貨運單據,或首三個月內仍未收到正本貨運單據,則按發票金額加收手續費1/4%
  3. 以後每兩個月加收手續費,直至本行收到貨運單據正本為止

港幣300元


港币350元


港幣300元

G. 進口發票融資 按單據金額收取1/4% 港幣450元

出口服務

I. 出口單據及其他業務手續費

項目 收費辦法 最低收費
A. 通知信用證或
修改書
中銀香港客戶

非中銀香港客戶
港幣300元

港幣400元
B. 保兌信用證 收費以一個月為一期,按信用證金額每期計收1/8%(視不同國家 / 地區而定) 港幣500元
(視不同國家 /
地區而定)
C. 出口跟單託收 按單據金額收取1/8% 港幣450元
D. 出口港幣單據議付 / 買單 / 墊款 按單據金額收取1/4% 港幣350元
E. 出口外幣單據以原幣支付 按單據金額收取無兌換手續費1/4% 港幣350元
F. 出口信用證審單 按每套出口單據收取(若出口單據包含兩份或以上貨運文件或兩張或以上的出口信用證,每份 / 張須加收港幣150元。) 港幣450元
G. 打包放款 按敍做金額收取1/8% 港幣350元
H. 備貨融資
  1. 一般手續費:按敍做金額收取1/4%
  2. 其他手續費 (以非有關出口單據償還備貨融資):按敍做金額收取1/8%

港幣450元

港幣350元

I. 出口發票貼現 按單據金額收取1/4% 港幣450元

 

II. 轉讓信用證

項目 收費辦法
A. 全部轉讓
  1. 手續費:港幣500元
  2. 修改信用證:港幣500元

B. 部份轉讓

  1. 手續費:按轉讓金額計收1/4%,最低收費港幣800元
  2. 修改信用證:

2.1 轉讓後增額按金額收取1/4%,最低收費港幣800元
2.2 轉讓後其他非增額條款修改手續費:港幣500元

供應鏈金融方案

 

項目 收費辦法 最低收費
業務手續費

面議

-
利率

面議

-

其他服務

I. 開出擔保函 / 備用信用證手續費

項目 收費辦法 最低收費
A. 開出擔保函 /
備用信用證
按開出擔保函 / 備用信用證金額及有效期,每月收取1/8% 港幣800元
B. 修改擔保函 /
備用信用證

適用於除C及D情形外的其他修改

港幣400元
C-1. 延展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

港幣400元



C-2. 延展有效期(超過六個月) 按保函餘額,每延展期一個月收取1/8% 港幣800元
D. 增額 按新增金額及餘下有效期,每月計收1/8% 港幣800元
E. 擔保函 / 備用信用證項下付款港幣單據 按單據金額收取1/4% 港幣350元
F. 以seal方式加簽(如需要) 港幣1,000元  
G. 保函或備用信用證索賠託收費 按索賠金額收取1/8% 港幣1,000元
H. 通知保函或備用信用證或修改書 中銀香港客戶
非中銀香港客戶
港幣300元
港幣400元


II. 保理(應收賬融資服務)

項目 收費辦法 最低收費
業務手續費

面議

-
利率

面議

-
保理應收賬調查費用 (本地) 按每次調查定額收取 港幣2,000元
非貼現單據收款處理費 按每筆收款計收 面議
保理買家非直接付款予銀行處理費 按每筆收款計收 面議

 

其他費用 / 利率

項目 收費辦法
A. 電訊費 按當時價目計算,並視乎內容多少而定
B. 郵寄費 按郵件重量、郵寄方式及所寄往地區計算
C. 一般押匯利率 面議
D. 使用傳真/電郵服務費 每十二個月計收港幣3,000元
(服務生效的當月計算為一整月;港幣3,000元的費用會於每期的第二個月收取)



備註:

  1. 計算收費期數的辦法:
    若收費以六個月為一期者,不足六個月亦需按一期收取;
    若收費以一個月為一期者,不足一個月亦需按一期收取。

  2. 此收費表所列的為一般收費,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如客戶有其他服務要求,將另行收費。

  3. 若對上述收費表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其他特別安排,歡迎致電本行貿易產品專線 +852 3988 2288。

     

提示: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