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中銀信用卡「結餘轉戶」手續費優惠條款及細則
1. 豁免中銀信用卡「結餘轉戶」手續費優惠(下稱「本推廣」)只適用於由香港地區發行並印有中銀標誌的中銀信用卡(下稱「合資格信用卡」)。 2. 本推廣之推廣期由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下稱「推廣期」)。 3. 本推廣不適用於2021年3月7日至6月6日期間曾辦理信用卡「結餘轉戶」服務的客戶。 4. 客戶憑名下所有合資格信用卡主卡賬戶,於推廣期內透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繳付其他金融機構(非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卡公司」))之信用卡/循環貸款/私人貸款結欠(下稱「合資格交易」),可享「結餘轉戶」手續費回贈優惠。 5. 以合資格信用卡繳付合資格交易,需支付有關渠道的結餘轉戶手續費(下稱「手續費」),手續費為轉戶金額的1%,有關手續費將會在交易確認後先從指定賬戶內扣除,而獲豁免的手續費將以現金回贈方式發放。 6. 每位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推廣期內最多可獲HK$1,000手續費回贈。 7. 所有合資格交易須於推廣期內完成交易,並須於2021年7月8日或之前成功誌賬。 8. 所有合資格交易將由卡公司經核實無誤後,有關手續費回贈將於2021年9月30日或之前誌入合資格之港幣信用卡賬戶,並顯示於2021年9月或10月份之月結單上。若客戶名下多於一張中銀信用卡主卡,手續費回贈將會存入最近期開立並已辦理確認卡手續之中銀信用卡主卡。 9. 客戶於推廣期內及誌入手續費回贈時,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必須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符合資格參與本推廣及獲得有關手續費回贈。如客戶於推廣期內或獲取手續費回贈時,違反信用卡合約/信用卡持卡人合約條款、持卡人賬戶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還或有不良紀錄,將不獲發有關手續費回贈。 10. 所有獲贈之手續費回贈不能兌換現金、轉換其他禮品、退回或轉讓,同時亦不可作售賣用途。獲贈的手續費回贈只可作有關手續費回贈誌入後信用卡零售簽賬用途,並不可用作現金透支、支付任何財務費用或繳交手續費回贈誌入前累積未繳之信用卡結欠。 11. 客戶獲取手續費回贈後如用作計算手續費回贈的合資格交易被取消或有任何舞弊或欺詐成分,卡公司將即時取消客戶的手續費回贈資格並於該信用卡直接扣除相等於所獲的手續費回贈的金額而不作另行通知。卡公司亦保留取消該信用卡的權利,及/或採取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法律行動。 12. 本推廣同時受中銀信用卡「結餘轉戶」服務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瀏覽www.bochk.com/s/a/bt。 13. 本推廣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以此作為法律詮釋。 14. 除有關持卡人及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5. 卡公司保留更改、暫停或取消本推廣或修訂其條款及細則之酌情權。卡公司保留對所有爭議的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