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香港創新先驅大賽



條款及細則

中銀香港創新先驅大賽(「比賽」)條款及細則

  1.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銀香港」或「主辦單位」)就比賽收集的個人資料有機會轉移給比賽合作方(包括但不限於中銀香港內部單位、活動供應商及活動支持機構)以用於比賽目的。參賽表格上提供的個人資料絕對保密,中銀香港概不會用該等資料作更新參賽者在中銀香港的個人資料記錄。
  2. 參賽者/參賽單位所提交的資料必須為真實及準確,而所提交的計劃書和演示材料必須為原創,不會侵犯任何第三者的任何權利(包括智慧財產權),並不會包括任何屬違法、欺詐、暴力、具侮辱性質、淫褻、粗鄙、令人厭惡、具冒犯性質、歧視種族的內容,或在其他方面令人反感或不合情理的內容,或對任何人士或機構構成恐嚇或譭謗。如有違反上述情況,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參賽單位的參賽或得獎資格。參賽作品如有抵觸法例,一切法律責任及由此產生的損失將由參賽者/參賽單位承擔,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
  3. 在有需要時,參賽者/參賽單位須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或學生證或商業登記文件供主辦單位核實身份。參賽表格所輸入的資料,必須與出示的文件相同,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參賽單位的參賽或得獎資格。
  4. 每位參賽者/參賽單位只可登記一次,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參賽單位的參賽或得獎資格。
  5. 主辦單位將在工作坊及比賽進行時拍照和錄影,以進行宣傳和報告。報名比賽後,即表示參賽者/參賽單位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代表使用參賽者/參賽單位資訊、照片、聲音和/或其他相似方式進行出版和刊發。
  6. 報名比賽後,即表示參賽者/參賽單位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收集、使用、編輯、翻譯、複製、出版或展示所提交的比賽計劃書中全部或部分內容。
  7. 所有參賽單位和個人對所攜帶之設備和個人財物自行負責,如參賽者/參賽單位的設備和/或個人財物被盜、丟失或損壞,主辦單位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8. 因應以下原因,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延遲或縮短比賽:
    • 甲、惡劣天氣;
    • 乙、抗議或示威活動以致會場被封閉/阻塞;或
    • 丙、不可抗力因素,即發生超出主辦單位所能控制的事件和令舉辦比賽成為不可能、不安全或不切實際的情況。
  9.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暫停或取消上述比賽,以及修訂本條款及細則的酌情權而毋須另行通知參賽者/參賽單位。
  10. 參賽者/參賽單位必須遵守本條款及細則。如參賽者/參賽單位在比賽中有任何舞弊及/或欺詐行為(由主辦單位全權決定),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參賽單位的參賽或得獎資格,並保留權利採取法律行動追討參賽者/參賽單位因舞弊及/或欺詐而不恰當地獲得的獎金。
  11. 如主辦單位有理由相信任何參賽者/參賽單位使用或教唆他人使用任何方法(包括但不限於不正當或欺詐行為)干擾是次比賽的運作,並對是次比賽的任何部分造成干擾、帶來技術問題或故障,或危及、破壞或影響是次比賽的舉辦、準確、公平或順利進行,主辦單位有權終止該參賽者/參賽單位的參賽資格,並保留就主辦單位的損失或損害向該參賽者/參賽單位追究的權利。
  12. 主辦單位及其集團機構、以及由主辦單位不時更新的比賽協辦機構(請參照比賽網站的協辦機構列表)之員工均不可參加比賽。
  13. 參賽者/參賽單位須符合由主辦單位不時更新的參賽資格要求。
  14.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法律管轄。
  15. 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
  16. 如本條款及細則中、英文版本有歧義,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17. 任何關於查閱或改正資料,或索取關於資料政策及慣例或所持有的資料種類的要求,應向下列人士提出:
    資料保障主任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花園道1號中銀大廈
    傳真:+852 2826 6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