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双币卡手机支付签账交易 4%/2%现金回赠」条款及细则

1.          推广期由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日及以交易日期为准)(「推广期」)。

2.          本推广只适用于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卡公司」)在香港发行之中银双币卡 (包括:中银双币钻石卡及中银双币白金卡) (「合资格信用卡」)

3.          推广期内,客户以合资格信用卡透过BoC Pay、云闪付APP、Apple Pay或Huawei Pay(「手机签账」)进行零售签账交易 (「合资格交易」),中银双币钻石卡客户可享合资格交易金额之4 %现金回赠,而中银双币白金卡 客户可享合资格交易之2%现金回赠 (「奖赏」)。合资格交易不包括以「积FUN钱」兑换的签账折扣/金额、 网上缴费交易、网上缴费分期、网上支付系统缴费予指定商户、缴税、八达通增值、购买及/或充值储值卡 /礼物卡或电子货币包的交易、年费、财务费用、手续费、结余转户金额、现金存户服务金额、免息分期金 额、网上缴费、邮购、电话或传真订购、赌场交易、投机买卖、透过流动装置/应用程序/电子转账平台进行 个人对个人(P2P)的现金转账、其他没有签账存根的零售签账交易或卡公司不时公布的指定交易类别。合资 格交易金额以中银双币卡客户以中银双币卡之港币及人民币账户签账将合并计算,而每1元人民币签账将当 作港币1元计算。(例子:即人民币1,000元相当于港币1,000元用作计算此合资格交易金额)。Apple Pay 是 Apple Inc. 在美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有关支援 Apple Pay 的装置,请浏览apple.com/hk/applepay。Huawei Pay 为华为公司的商标,已于中国及其他国家/地区提交商标注册。有关支援 Huawei Pay 的 装置,请浏览Huawei Pay香港网站。有关云闪付App使用详情,请浏览www.unionpayintl.com/hk 网站内「服 务与产品」之流动支付内容。

4.          卡公司对指定签账类别及商户名单有绝对的酌情权,并根据银联国际的商户编号厘定于上述指定类别的合 资格交易。

5.          卡公司保留不时修订以上指定签账类别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若因指定签账类别的修订而引致持卡人任 何损失,卡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于非以上指定签账类别之零售签账均不会被视为合资格交易。

6.          主卡及附属卡的合资格签账交易将被视为同一信用卡账户的交易,附属卡客户的签账奖赏将与主卡客户合 并计算。每个合资格信用卡账户以主卡及附属卡合并计算透过本推广每月最高可获港币100元现金回赠。

7.          现金回赠/奖赏以每月计算,即以每月的第 1 天至每月的最后 1 天计算。有关现金回赠/奬赏将以最接近的 个位数字计算(以四舍五入计算),于交易月份的下一个月内志入合资格的港币主卡账户。所有交易以交易日 期计算,需于交易日后7天内成功志账。

8.          除合资格持卡人及卡公司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 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9.          任何虚假、未经许可、未志账、已取消或已退款的交易款项均不会被视为有效交易,亦不会获发现金回赠/ 奬赏。

10.      客户的信用卡账户在推广期内或志入奖赏时必须正常、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方可获发现金回赠/奬赏。如 客户违反持卡人合约条款、客户账户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还或有不良纪录,将不获发现金回赠/奬赏, 有关现金回赠/奬赏将自动取消。

11.      卡公司将核实客户的信用卡交易纪录,以确定客户在此推广计划中可获现金回赠/奬赏。如客户的签账交易 与卡公司的数据有任何差异,将以卡公司的纪录为准。

12.      现金回赠/奬赏只可用作日后信用卡零售签账用途,并不可用作透支现金、支付任何财务费用或缴交获赠现 金回赠前累积未缴的信用卡结欠,不能兑换现金、转换其他礼品、退回或转让。

13.      客户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诈成分,卡公司将实时取消客户所获现金回赠/奬赏资格并于该信用卡直接扣除已获 发的现金回赠/奬赏而毋须另行通知。卡公司亦保留取消该信用卡的权利,及/或采取任何其认为适当的法律 行动。

14.      如客户获取现金回赠/奬赏后用作计算现金回赠/奬赏的交易被取消,必须退回已获发的现金回赠/奬赏,卡 公司有权在有关客户的信用卡港币账户内扣除有关现金回赠/奬赏而毋须另行通知。

15.      客户必须保留有关交易的所有文件正本,如有任何争议,卡公司保留要求客户提供有关签账存根正本及/或 其他有关文件正本或证据的权利,以作核实,而已递交的有关文件或证据将不获发还。

16.      卡公司保留毋需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更改、暂停或取消上述现金回赠/奬赏或修订其条款及细则的酌情权。卡公司对所有事宜及争议保留最终决定权。

17.      如本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本有所差异,一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BoC Pay跨境到内地商户消费享5%现金回赠推广(下称「本推广」) 之一般条款及细则:

1.          本推广之推广期由2023年8月29日至12月31日,包括首尾2日,以交易日期计算(下称「推广期」)。推广期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详情如下:
i) 阶段一: 2023年8月29日至9月30日;
ii) 阶段二: 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2.          本推广只适用于BoC Pay流动应用程式(下称「BoC Pay」) 成功绑定于香港发行并印有  标志的中银银联信用卡 (下称「合资格信用卡」) 之客户 (下称「合资格客户」)。

3.          于推广期内,每位合资格客户凭合资格信用卡经BoC Pay于中国内地实体商店所作之零售签账 (下称「合资格交易」),可享5%现金回赠,合资格交易必须通过银联网络行方可享用优惠。

4.          现金回赠以推广期内合资格客户的签账金额计算,惟不包括网上签账。推广期阶段一的现金回赠将于2023年11月30日或之前志入合资格客户的合资格信用卡内,而推广期阶段二的现金回赠将于2024年2月29日或之前志入合资格客户的合资格信用卡内。有关现金回赠将以合资格客户于交易当月的合资格交易合并计算,而合资格客户可获享的总现金回赠金额将以最接近的个位数计算 (以四舍五入计算)。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每阶段可享之现金回赠设有上限,上限为港币1,000元。客户以中银银联信用卡人民币账户所作之合资格实体店签账,将以每人民币 1 元签账当作港币 1 元计算。

5.          附属卡的合资格交易将被视为同一主卡账户的合资格交易,附属卡的现金回赠将合并计算并存入于主卡账户内。

6.          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及志入现金回赠时,BoC Pay账户及合资格信用卡必须正常、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BoC Pay须维持绑定状态,方合资格参与本推广及获得现金回赠。客户于推广期内或获取现金回赠时,如违反「信用卡合约」或「信用卡持卡人合约」条款、持卡人账户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还或有不良纪录,或客户自动放弃领取现金回赠,将不获发现金回赠,现金回赠将自动取消。

7.          所有取消、退款、伪造、未志账的交易、分拆账单交易及其他未经许可之交易,均不会计算在签账金额内,否则优惠将会在所有取消或退款之签账内一并取消或退回,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保留从客户有关信用卡账户直接扣除相关优惠折扣金额而毋须另行通知。

8.          上述回赠推广将根据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之交易日期及金额核对储存于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的交易纪录为准。若客户持有的资料与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纪录不符,一概以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之纪录为准。

9.          现金回赠只可用作日后信用卡零售签账用途,并不可用作透支现金、支付任何财务费用或缴交获赠现金回赠前累积未缴的信用卡结欠,不能兑换现金、转换其他礼品、退回或转让。

10.      客户需自行支付下载及/或使用BoC Pay流动应用程式所产生的相关数据费用。

11.      请透过官方应用程式商店或中银香港网站下载BoC Pay流动应用程式,并注意搜寻的关键字(“BoC Pay”)。iPhone用户请透过App Store下载BoC Pay;Android用户可透过Google Play商店、华为应用市场或中银香港网站下载BoC Pay。

12.      如客户使用BoC Pay流动应用程式即表示阁下同意中银香港于BoC Pay不时所载之免责声明及政策,详情请浏览目录>设定>关于>相关服务条款及细则>中银香港BoC Pay之条款及细则。

13.      BoC Pay 建议操作系统版本:iOS(14.0或以上)及 Android(8.1或以上)。

14.      iPhone和iOS是Apple Inc.在美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App Store 是 Apple Inc. 的服务商标。Google Play 和Android是Google LLC的注册商标。华为应用市场由华为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

15.      参加本推广前,客户必须细阅及遵守本条款及细则,而客户的参与将代表已阅读及同意各项条款及细则。

16.      上述产品、服务与优惠受有关条款约束,详情请参阅相关宣传品、向有关商户或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职员查询。

17.      除有关客户、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18.      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及/或银联国际并非商户及/或其提供货品或其服务的供应商,有关产品或服务由有关商户提供。客户如对商户及/或提供的货品或其服务有任何查询、意见、索偿丶投诉及/或纠纷,请直接与有关商户或有关供应商联络。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或银联国际对商户或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质素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会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于使用其产品或服务时所构成的后果负责。商户及/或其提供货品或其服务的供应商将负上所有产品及服务的法律责任。

19.      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及/或银联国际及/或商户保留更改、暂停或取消本推广或修改条款及细则之酌情权。

20.      如有任何争议,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及/或银联国际及/或商户对所有事宜及争议保留最终决定权。

21.      本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本如有差异,一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中银信用卡「10X狂赏派 – 高达10X积分奖赏」推广之条款及细则:

1.          中银信用卡「10X狂赏派 – 高达10X积分奖赏」推广 (下称「本推广」) 只适用于由香港发行并印有中银标志的中银信用卡、中银双币卡及中银联营卡 (除特别注明外) (下称「合资格信用卡」),但不适用于中银Chill Card、私人客户卡、采购卡、美金卡、及由内地及澳门发行的中银信用卡。

2.          本推广之推广期由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日,下称「推广期」)。

3.          本推广之登记期由2023年7月7日上午10时至12月31日晚上11时59分 (下称「登记期」)。客户须于登记期内透过 BoC Pay 流动应用程序 (下称「BoC Pay」)、本推广网页(www.bochk.com/s/a/ms2023_10x)、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序或「中银香港信用卡」微信官号 (WeChat ID:BOCHK_CC) 输入合资格信用卡之正确数据及成功登记一次 (下称「登记」),完成后客户将获发一个登记编号,方可参与本推广。本推广设有登记名额限制,并只适用于登记期内首100,000名成功登记之客户 (下称「客户」)。登记名额将以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下称「卡公司」) 之计算机纪录为准,额满即止。

4.          本推广由3个优惠所组成,分别为「食买玩狂赏 – 本地/海外实体店零售签账享额外9X积分奖赏」 (见定义4a)、「网购狂赏 – 指定网上零售签账享额外9X积分奖赏」(见定义4b) 及「缴费狂赏 – 缴费签账享额外9X积分奖赏」(见定义4c);即合资格客户于每个优惠,除可享有关合资格签账原有 HK$1=1 分基本签账积分外,每 HK$1有关合资格签账亦可享额外 9 倍签账积分(HK$1=9积分),共高达10倍积分奖赏。每位客户(以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计算)于推广期内成功登记之历月及往后之任何一个历月作有关合资格签账,可享有以下优惠:

a.         「食买玩狂赏 – 本地/海外实体店零售签账享额外9X积分奖赏」:凭合资格信用卡于本地及海外实体商店所作之零售签账 (单一签账净额须满HK$500或以上,并以该签账之志账金额计算;惟不包括合资格网上签账(见定义4b)) 每历月累积满HK$8,000或以上 (下称「合资格实体店签账」),每 HK$1合资格实体店签账可享额外9倍积分奖赏; 于每个历月及整个推广期可享之额外9倍积分奖赏均设有上限,分别为82,500积分及495,000积分。

b.      「网购狂赏 – 指定网上零售签账享额外9X积分奖赏」:凭合资格信用卡于5大指定商户类别 (只包括超市百货、电子产品、娱乐平台、餐饮外卖及旅游之商户类别(定义见下表) 所作之网上零售签账(不限任何单一签账金额,并以该签账之志账金额计算) (下称「合资格网上签账」),每 HK$1合资格网上签账可享额外9倍积分奖赏;于每个历月及整个推广期可享之额外9倍积分奖赏均设有上限,分别为30,000积分及180,000积分。

5大指定商户类别

合资格网上签账

网上超市百货签账

经网上向超级市场、便利店或百货商店购买货品之签账。商户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百佳、惠康、HKTVmall、士多/邻住买及崇光网上商店。

网上电子产品签账

经网上向电子产品商户购买货品之签账。商户例子包括但不限于:Apple.com、百老汇、丰泽及友和YOHO网上商店。

 

为免产生疑问,经网上订购电子产品但于实体销售点进行结算的签账不被视为合资格签账。

网上娱乐平台签账

经网上向休闲娱乐平台/商户、电影院、娱乐场所或景点购买娱乐产品/服务或订票之签账。商户例子包括但不限于:iTune、Cityline、香港迪斯尼乐园及香港海洋公园网上商店。

网上餐饮外卖签账

 

经网上向食肆、快餐店、连锁餐厅或外卖速递商订购餐饮之签账。商户例子包括但不限于:户户送、foodpanda及OpenRice网上商店。

为免产生疑问,经网上订购的酒席宴会、私人宴会、包场派对及设于酒店/百货公司/俱乐部/会所内的食肆/饮食专柜提供的餐饮不被视为合资格签账。

网上旅游商户签账

经网上向旅行社、航空公司、酒店或网上旅游平台购买任何旅游产品(包括酒店订房、机票、旅行套票或景点门票)之签账。商户例子包括但不限于:Agoda、Expedia、Klook、Trip.com及国泰航空网上商店。

 

为免产生疑问,经网上订购旅游产品但于实体销售点进行结算的签账不被视为合资格签账。

有关上述5大指定商户类别及合资格网上签账之定义,卡公司将根据 VISA 国际组织、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银联国际或个别商户之收单银行的商户编号或交易类别而厘定;卡公司全权酌情界定5大指定商户类别之商户编号或交易类别。客户于进行有关签账交易前,卡公司恕不负责澄清该项交易可否获享积分奖赏。

c.      「缴费狂赏 – 缴费签账享额外9X积分奖赏」:凭合资格信用卡于中银香港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付商户账单及与商户协议作定期自动转账之缴费签账 (不限任何单一签账金额,并以该签账之志账金额计算) (下称「合资格缴费签账」),每 HK$1合资格缴费签账可享额外9倍积分奖赏;于每个历月及整个推广期可享之额外9倍积分奖赏均设有上限,分别为12,500积分及75,000积分。有关与商户协议之定期自动转账缴费之定义,卡公司将根据有关交易的商户设定而厘定;卡公司全权酌情界定有关定期自动转账缴费之交易设定。客户于进行签账交易前,卡公司恕不负责澄清该项交易可否获享积分奖赏。

5.          合资格实体店签账及合资格网上签账包括透过流动支付 (包括BoC Pay、云闪付App、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及Huawei Pay)所作之签账(如适用),惟不包括透过AlipayHK及WeChat Pay HK所作之签账、「积FUN钱」交易、现金提现/现金透支、现金存户服务金额、结余转户金额、自动转账、八达通增值/自动增值、分期付款 (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期、月结单分期付款、网上缴费分期及商户免息分期之每月供款)、年费、财务费用、手续费、缴交公共事务费用/缴费金额 (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税款、通讯费、会费、教育机构费用/学费、租金、或水电等公用设施的费用)、网上支付系统缴费予指定商户 (包括但不限于PayPal或支付宝)、购买及/或充值储值卡或电子货币包的交易、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的产品/服务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外汇、过数/转账、投机买卖、保险、基金、股票之供款及楼宇买卖)、赌博交易、慈善及非牟利机构交易,以及其他未经许可之签账。卡公司全权酌情界定合资格网上签账及合资格实体店签账之定义。

6.          合资格缴费签账不包括缴付税务局、银行或信用卡服务、信贷财务、证券公司及借贷还款(包括但不限于偿还保单贷款)等相关缴费的账单类别,亦不包括分期缴付的账单、及AlipayHK及WeChat Pay HK所作之签账。卡公司全权酌情界定合资格缴费签账之定义。

7.          客户以中银银联双币信用卡人民币账户所作之合资格实体店签账、合资格网上签账及合资格缴费签账,将以每人民币 1 元签账当作港币 1 元计算。

8.          所有合资格实体店签账、合资格网上签账及合资格缴费签账须以交易日期计算(中银香港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付商户的账单须以生效日期计算,详情请参阅中银香港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有关合资格实体店签账、合资格网上签账及合资格缴费签账之交易纪录经由卡公司核实无误后,有关额外积分奖赏将于推广期内每个历月最后一天起计之不多于三个月内志入有关的合资格客户首张成功登记的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内,安排详情请见下表。有关积分奖赏将以最接近的个位数字计算(以四舍五入计算),每个历月之合资格实体店签账、合资格网上签账及合资格缴费签账(以交易日期计算)均须于翌月7日或之前成功志账,方合资格获得有关积分奖赏。

推广期

(包括首尾两日)

有关合资格实体店签账、合资格网上签账及合资格缴费签账最后志账日期

志入有关额外积分奖赏之日期

将显示志入有关额外积分奖赏纪录之信用卡月结单月份

第一个历月:

2023年7月1日至31日

2023年8月7日或之前

2023年10月31日或之前

2023年10月或11月

第二个历月:

2023年8月1日至31日

2023年9月7日或之前

2023年11月30日或之前

2023年11月或12月

第三个历月:

2023年9月1日至30日

2023年10月7日或之前

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

2023年12月或2024年1月

第四个历月:

2023年10月1日至31日

2023年11月7日或之前

2024年1月31日或之前

2024年1月或2月

第五个历月:

2023年11月1日至30日

2023年12月7日或之前

2024年2月29日或之前

2024年2月或3月

第六个历月:

2023年12月1日至31日

2024年1月7日或之前

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

2024年3月或4月

9.          客户若持有多于一个合资格信用卡账户,亦只须以其中一张合资格信用卡登记一次。客户若以其名下非合资格信用卡登记及/或签账,将不获享有关的积分奖赏。客户若以其名下不同的合资格信用卡登记多于一次,有关积分奖赏亦将会志入首个成功登记的合资格信用卡账户。本推广之相关合资格签账及积分奖赏不适用于中银Chill Card,惟客户仍可凭中银Chill Card作登记。于推广期间,如登记的信用卡账户曾进行转换、提升或并不适用作积分志入(如中银Chill Card),积分奖赏将志入新卡账户内、或最新开户并最近曾作合资格签账之信用卡账户内(以卡公司之奖赏志入及系统设定为准)。如遇特别情况,卡公司保留权利以现金回赠代替积分奖赏志入形式(以每1积分奖赏等值HK$0.004现金回赠计算)

10.      附属卡的登记及签账交易将被视为同一主卡账户的登记及交易,附属卡的积分奖赏将合并计算于主卡账户内。可获赠的总积分奖赏将以每一个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合并计算。

11.      登记一经完成,所有登记数据将被列入纪录内,不可取消、更改或转换。客户透过登记系统获得的登记纪录并不代表卡公司已确认客户符合获享积分奖赏的资格。卡公司将根据交易日期及金额核对储存于卡公司的交易纪录,以决定有关合资格客户获得积分奖赏的资格。若合资格客户持有的数据与卡公司的纪录不符,一概以卡公司之纪录为准。

12.      本推广只接受有签账/电子存根/收据之交易,合资格客户必须保留有关交易之所有有关文件之正本。如有任何争议,卡公司保留权利要求合资格客户提供有关交易存根正本及/或其他有关文件正本或证据,以作核实。已递交的交易存根及其他有关文件或证据将不获发还。

13.      任何虚假交易、未经许可的交易、未志账、已取消或已退款的交易款项均不会列入为合资格实体店签账、合资格网上签账及合资格缴费签账。

14.      客户于推广期内及志入积分奖赏时,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及流动支付绑定状态(如适用)必须正常、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方符合资格参与本推广及获得有关奖赏。如客户于推广期内或获取积分奖赏时,违反持卡人合约条款、持卡人账户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还或有不良纪录或客户自动放弃领取积分奖赏,将不获发有关奖赏,有关奖赏将自动取消。

15.      客户所获赠的额外签账积分不能转让,亦不可用作售卖用途。

16.      客户基本上每签账HK$1可获得1信用卡积分,而按积分兑换率每250分积分可抵销HK$1签账计算,相等于0.4%回赠。有关签账积分条款及细则,一概以中银信用卡「签账得 FUN 」奖赏计划及其他有关优惠推广条款内容为准。

17.      客户获取积分奖赏后如用作计算奖赏的交易被取消或有任何舞弊或欺诈成分,卡公司将实时取消客户的获奖赏资格并于该信用卡直接扣除已获发的签账积分。如该账户没有足够积分,卡公司将扣除相等于已获发签账积分的金额(以每 25,000 分等同 HK$100 元比率计算)而毋须另行通知。卡公司亦保留取消该信用卡的权利,及/或采取任何其认为适当的法律行动。

18.      客户需自行支付下载及/或使用BoC Pay流动应用程序所产生的相关数据费用。

19.      请透过官方应用程序商店或中银香港网站下载BoC Pay流动应用程序,并注意搜寻的关键词(“BoC Pay”)。iPhone用户请透过App Store下载BoC Pay;Android用户可透过Google Play商店、华为应用市场或中银香港网站下载BoC Pay。如客户使用BoC Pay流动应用程序即表示阁下同意中银香港于BoC Pay不时所载之免责声明及政策,详情请浏览目录>设定>关于>相关服务条款及细则>中银香港BoC Pay之条款及细则。BoC Pay 建议操作系统版本:iOS(14.0或以上)及 Android(8.1或以上)。

20.      流动支付/电子支付工具为第三方的手机流动应用程序。其应用程序的使用条款须受供货商的相关条款所约束。卡公司并非流动支付工具应用程序的供货商。客户如对流动支付工具应用程序有任何查询或投诉,请直接与有关供货商联络。卡公司并不会对供货商所提供的应用程序或其服务作出任何保证,或对于使用其应用程序或服务时所构成的后果负责。

21.      卡公司并无审阅或核实流动支付应用程序内的信息或其刊载或提供的数据、产品或服务或私隐惯例,且一概不就使用上述各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不论疏忽或其他方式)。卡公司并非认同或推荐该应用程序所刊载或提供的任何信息、数据、产品或服务,卡公司亦一概不就该应用程序所刊载或提供的信息、数据、产品或服务的任何的不确或失当负责。请参阅有关第三方应用程序载有的条款及细则、相关免责声明及私隐政策。

22.      Apple Pay 是 Apple Inc. 在美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有关支持 Apple Pay 的装置,请浏览apple.com/hk/apple-pay。Google Pay不适用于中银双币信用卡或中银卡。Google Pay标记为Google Inc.的商标。Google Pay适用于任何支持NFC功能,并执行Android Lollipop 5.0或以上系统的Android装置。Samsung Pay是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的注册商标。Samsung Pay只支援 NFC付款。有关支持Samsung Pay的装置,请浏览samsung.com/hk/samsungpay/#samsung-pay。Huawei Pay不适用于中银商务卡。Huawei Pay 为华为公司的商标,已于中国及其他国家/地区提交商标注册。有关支持 Huawei Pay 的装置,请浏览Huawei Pay香港网站。有关云闪付App使用详情,请浏览www.unionpayintl.com/hk 网站内「服务与产品」之流动支付内容。

23.      本推广条款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以此作为法律诠释。

24.      除有关持卡人及卡公司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25.      卡公司保留更改、暂停或取消本推广或修订其条款及细则之酌情权。卡公司保留对所有争议的最终决定权。

26.      如此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有所差异,一概以中文版为准。

提示:借定唔借?还得到先好借!

BoC Pay 储值支付工具牌照编号:SVFB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