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宇智选旅游保障计划
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诚意为您呈献保障周全的「环宇智选旅游保障计划」(「本计划」),让您及家人无论出外旅游、公干或短期游学,均可尽情享受写意自在的愉快旅程。全年保险适合经常外出旅游或公干人士,一经投保,保单将会每年自动续保1。
注意事项:
于投保前,请细阅及了解相关产品资料、保单条款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及资料。
全年计划投保申请一经被接纳,保单将会每年自动续保,除非保单条款有所更改。成功投保将授权中银集团保险从客户指定账户扣取此计划的首个保单年度及其续保保费,直到另行通知。
如有任何争议,中银集团保险保留最终决定权。
客户于投保前请必须留意并参阅中银集团保险网站「最新消息」以了解相关保障之最新安排(台风、新冠病毒延伸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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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特点
基本保障2
- 人身意外双倍赔偿3高达港币400万元(只适用于单次旅程计划)
- 医疗费用保障高达港币150万元,并提供回港后3个月内的覆诊费及创伤辅导保障
- 危险活动保障3,4,包括吊索跳、跳降落伞、激流、潜水、远足及热气球等
- 「冬季运动」保障5,包括休闲或业余性质的滑雪、长橇运动、雪橇滑行、滑冰及冰上曲棍球等
- 24小时紧急支持服务6
- 租车自负额保障,保障额高达HK$8,000 (每一事故)
- 宠物照顾服务:保障受保人因指定原因连续最少6小时的延误而引致延迟返港,其宠物必须延长入住香港注册之持牌宠物酒店所导致的合理额外住宿费用。
- 个人钱财之延伸保障:现金意外遗失或因流动电话被盗窃或抢劫引致支付软件被盗用,保障额高达港币1,500元
自选附加保障
I. 升级保障2
- 严重事故延伸保障:
- 延伸保障范围包括不可预见的罢工、工业行动、恶劣天气、天然灾难或广泛性传染病及受保人的同行伙伴身故、严重受伤或患严重疾病引致取消旅程及缩短旅程
- 因指定原因取消以飞行里数换取的机票,赔偿手续费或现金津贴
- 营运原因导致香港出发的航班延误时,保障不能退回的预缴住宿及交通费用
- 个人手提电脑及流动电话意外损毁保障
- 延伸恐怖主义活动7引致的人身意外、医疗及有关费用的赔偿
II. 邮轮保障2(只适用于单次旅程计划)
- 邮轮旅程取消及阻碍保障
- 邮轮启程后缩短旅程及延误登船保障
- 取消岸上观光津贴
注:
- 中银集团保险保留对本计划修改条款及/或调整保费、保费征费及最高赔偿额的权利。若修改承保条件将另行通知。
- 有关内容请参阅保单。
- 不适用于18岁以下或70岁以上的受保人。
- 不适用于职业运动员或参加比赛人士。
- 不适用于70岁以上的受保人。
- 24小时紧急支持服务热线主要提供紧急援助服务,有关保障内容或索偿事宜,受保人可直接向中银集团保险查询。
- 延伸保障因恐怖主义活动而引致之损失 (惟不包括使用任何核子武器或设备或生物或化学物品的恐怖主义活动)。
正计划前往大湾区旅游的您,中银集团保险亦有另一款旅游保险 - 「大湾区旅游保障计划」可供选择,惟保费及保障或有不同,受条款约束,详情按此。
投保限制
1. 投保人年龄必须达18岁或以上。
2. 受保人年龄:
- 单次旅程计划:6个星期至100岁。
- 全年保险计划:6个星期至80岁。
3. 旅程须由香港出发,并必须于出发前成功投保,而承保期与旅程日期必须一致(只适用于单次旅程计划),方可享有本计划的保障。
投保方法
如欲投保,请前往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式/手机银行即时投保申请。
请即下载 |
保安提示:
- 如发现任何可疑下载的程式,切勿尝试登入及停止操作。
- 慎防下载假冒流动应用程式,被植入钓鱼木马程式盗取登入数据。
- 不要在客户端复制和安装不确定来源的流动应用程式。
- 如发现任何不正常运作,例如出现异常版面或登入异常缓慢,请即停止操作。
注:
- 请透过官方软件应用商店或中银香港网页下载流动应用程式,并注意搜寻的标识符样。iPhone或iPad用户请透过App Store下载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式;Android用户可透过Google Play丶华为应用市场或中银香港网站下载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式。
- *操作系统要求:Android 8.0或以上
- Apple 和 Apple 标志是 Apple Inc. 在美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App Store 是 Apple Inc. 的服务商标。Google Play 和 Android 均为 Google Inc. 的注册商标。华为应用市场由华为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HUAWEI EXPLORE IT ON AppGallery和HUAWEI EXPLORE IT ON AppGallery标志均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重要事项:
- 本计划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由中银集团保险承保。
- 中银集团保险已获保险业监管局授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一般保险业务,并受其监管。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已获香港特别行政区保险业监管局根据《保险业条例》(香港法例第41章)发出保险代理机构牌照。(保险代理机构牌照号码 FA2855)
- 中银集团保险保留根据拟受保人及申请人于投保时所提供的资料而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有关投保本计划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申请的权利。
- 中银香港以中银集团保险之委任保险代理机构身份分销保险产品,有关保险产品为中银集团保险之产品,而非中银香港之产品。
- 中银香港及/或中银集团保险保留随时修订、暂停或终止本计划,更改有关条款及细则的权利。如有任何异议争议,以中银香港及/或中银集团保险的决定为准。
- 对于中银香港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职权范围),中银香港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而有关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中银集团保险与客户直接解决。
- 本宣传品仅供参考,并只在香港派发,不能诠释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中银集团保险的任何产品的要约、招揽及建议,有关本计划详情(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详尽条款、主要风险、细则、除外事项、保单费用及收费),请参阅中银集团保险缮发的保单文件及条款。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中银香港银行职员。
- 本计划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受相关保单的条款所限制,各项条款及细则以中银集团保险缮发的正式保单为准。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条款及不承保事项,请参阅保单。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将按适用征费率向保单持有人收取保费征费。为避免任何法律后果,保单持有人需于缴交保费时向保险公司缴付该笔保费的订明征费,并由保险公司将该已缴付的征费转付予保监局。征费金额会因应征费率调整而有所变更。有关详情,请浏览保监局的网页www.ia.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