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按揭相連網上壽險計劃
產品種類:人壽保險
承保機構:中銀集團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銀人壽」)
產品特點1
- 創新網上壽險 與按揭貸款賬戶相連: 在中銀按揭相連網上壽險計劃(「本計劃」)下,保單與您的中銀香港按揭貸款賬戶相連。人壽投保額將於每個保單週月日自動更新至該賬戶最新的貸款本金餘額4,投保上限高達港幣8,000,000元(18歲至50歲);港幣4,000,000 元 (51歲至60歲)3
- 定期人壽保障 保費相宜: 本計劃為純人壽保障計劃,當中投保額每月隨按揭貸款賬戶本金餘額減少而調整2,3,4,提供最切合你所需要的保障金額,保費用得其所,保單之保費會跟隨最新的投保額與保費率於每個保單週月日作出調整。此外,本計劃之保費率由保單日期起首10年保證維持不變2,其後每10個保單年度(即第11年及第21年)按受保人已屆年齡及風險類別(即性別及吸煙狀況)增加一次2,讓您理財更有預算
- 一筆過賠償 讓家人繼續安居:提供一筆過身故賠償8,10或完全及永久傷殘賠償#,9,10,助受保人家人面對不幸時償還按揭貸款
- 即時報價 毋須驗身: 於中銀香港手機銀行投保及管理保單,並根據最新按揭資料獲取即時報價
註:有關本計劃的詳情及主要風險,請參閱產品小冊子及保單條款。
於投保前,請細閱及了解相關產品資料、全期保費、保單條款及其他所有相關文件及資料。
限時優惠5
20%首年保費折扣
由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輸入以下推廣碼成功投保本計劃,即享以上優惠!
推廣碼:iMOL
基本投保條件6
基本要求 | 持有中銀香港手機銀行戶口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受保人必須為保單權益人 持有合資格中銀香港按揭貸款賬戶7 |
投保年齡 | 18歲至60歲 |
投保額3 | 保單權益人投保時將選定一個連結至本計劃保單的中銀香港按揭貸款賬戶(「按揭貸款賬戶」),投保額將每月按該按揭貸款賬戶的實際按揭貸款本金餘額自動調整^。 不設最低投保額,惟最高投保額10及每位受保人於本計劃下所有保單的總投保額上限10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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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繳費年期及保障年期 | 相等於按揭貸款賬戶投保時的剩餘還款年期!,其後如期滿日@有所更新,保障年期及保費繳費年期將會相應調整。 |
保單貨幣 | 港元 |
保費2 | 保費按投保額及調整當日有效的保費率調整。當中保費率則由保單日期起的首10年保證維持不變,其後每10個保單年度(即第11年及第21年)按受保人已屆年齡及風險類別(即性別及吸煙狀況)增加一次^。 |
保費繳付方式 | 月繳(由中銀香港手機銀行戶口直接付款) |
身故賠償~,8,10 | 受保人身故時之投保額3100%,扣除任何未繳之應付保費。 |
完全及永久傷殘賠償~,#,9,10 | 相關完全傷殘~,#之首次診斷日之投保額100%~,扣除任何未繳之應付保費。 |
可轉換權益11 | 若提早還清貸款本金餘額,保單亦會隨之終止。而保單權益人可於保單終止60日内行使可轉換權益,將截至保單終止前一個保單週月日的全部或部份投保額免核保轉換中銀人壽認可的保險計劃11,惟將受中銀人壽就該等指定的保險計劃不時更新的投保額上限所限制。此安排須符合所轉換保險計劃的投保要求,而且保費可能會於轉換後增加,詳情請向中銀人壽查詢。 |
!如按揭貸款賬戶的剩餘年期不足一個月,亦會當一個月計算。
@期滿日指按揭貸款賬戶的完結日期當日或緊接之後的保單週月日。
^本計劃保單將於每個保單週月日自動續保1個月。中銀人壽會於每個保單週月日(或下一個工作日) 截取按揭貸款賬戶當日的貸款本金餘額,以計算當月的投保額及保費。保費率由保單日期起計首10年將保證維持不變2,其後每10個保單年度(即第11年及第21年)按受保人已屆年齡及風險類別(即性別及吸煙狀況)增加一次2。即在首10年期間,若貸款本金餘額遞減並低於保單簽發時之投保額,保費保證隨之遞減。未來的保費金額將會隨增加的保費率而增加,未來的保費可能會高於投保時的保費金額,保單權益人須於繳付保費戶口內保留足夠的資金,避免因扣款失敗而導致直接付款授權扣款無效及產生相關費用,甚至可能導致保單失效。詳情請參閱產品小冊子說明例子、計算每月保費方式、保費率表、備註及中銀香港手機銀行內本計劃產品頁面的報價工具。
~身故賠償相等於受保人身故日的投保額,而完全及永久傷殘賠償相等於相關完全傷殘之首次診斷日的投保額,兩項均須扣除所有未繳的應付保費(如有)。在任何情況下,中銀人壽只會就受保人支付身故賠償或完全及永久傷殘賠償。當完全及永久傷殘賠償索償一經批核,身故賠償將於該相關的完全傷殘之首次診斷當日終止。
#完全傷殘是指由於疾病或受傷導致受保人在沒有協助的情況下,失去進行日常活動6項中最少3項的能力 (6項日常活動為:洗澡、更衣、移動、步行、如廁及進食,有關詳細釋義請參考條款),並且在首次診斷時受保人的年齡必須低於75歲。完全及永久傷殘指受保人完全傷殘的情況被診斷屬永久性,而在這情況下必須有證據確認受保人完全傷殘的情況,在首次診斷完全傷殘的日期起計已經持續不少於6個月。有關詳細定義,請參閲由中銀人壽繕發的保單文件及條款。
註:
保單權益人須承受中銀人壽的信貸風險。若保單持有人終止保單及 / 或退保,將失去計劃所提供的保險保障,客戶將不可取回任何已繳保費;其他主要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信貸風險」 及「保費及保費率調整」。
用戶案例
David (35歲)
- David於中銀香港承造港幣801萬元的按揭7
- 投保需要:David為免家人於他身故後無法償還樓宇按揭貸款而被迫搬遷,因此投保本計劃
月繳保費計算4
投保時:按揭貸款賬戶的貸款本金餘額=港幣801萬元
投保額 | =港幣800萬元(因投保上限為港幣800萬元) |
首月保費 | =港幣800萬元x投保年齡為35歲時的保費率/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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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個月:按揭貸款賬戶的貸款本金餘額=港幣796萬元
投保額 | =港幣796萬元 |
第3個月之月繳保費 | =港幣796萬元x投保年齡為35歲時的保費率/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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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個月:按揭貸款賬戶的貸款本金餘額=港幣794萬元
投保額 | =港幣794萬元 |
第4個月之月繳保費 | =港幣794萬x投保年齡為35歲時的保費率/1,000,000 =港幣656.38元 |
第11年的第1個月:按揭貸款賬戶的貸款本金餘額=港幣597萬元
投保額 | =港幣597萬元 |
第11年的第1個月之月繳保費 | =港幣597萬元x 45歲時的保費率/1,000,000 =港幣1,328.33元 |
第12年的第1個月:按揭貸款賬戶的貸款本金餘額=港幣575萬元
投保額 | =港幣575萬元 |
第12年的第1個月之月繳保費 | =港幣575萬元x 45歲時的保費率/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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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年的第1個月:按揭貸款賬戶的貸款本金餘額=港幣363萬元
投保額 | =港幣363萬元 |
第20年的第1個月之月繳保費 | =港幣363萬元x 45歲時的保費率/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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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年的第1個月:按揭貸款賬戶的貸款本金餘額=港幣332萬元
投保額 | =港幣332萬元 |
第21年的第1個月之月繳保費 | =港幣332萬元x 55歲時的保費率/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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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不幸去世,他的家人收到一筆過身故賠償:港幣332萬元
註:以上假設David只有以上一張本計劃下的保單。以上例子中提及的月繳保費以35歲非吸煙男性保費率計算首10年的保費,即每港幣一百萬元投保額的月繳保費為港幣82.67元;其後以45歲非吸煙男性保費率計算第11年至第20年的保費,即每港幣一百萬元投保額的月繳保費為港幣222.50元;並以55歲非吸煙男性保費率計算第21年至受保人身故日期間的保費,即每港幣一百萬元投保額的月繳保費為港幣569.00元。
請注意,上述僅為說明例子,有關保費率應參照當時適用之保費率表。上述說明例子中的每月保費數值乃根據現時適用之保費率以每港幣一百萬元的投保額去演算,並已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兩位數值,且未包括徵費、保費折扣(如有)及僅供說明之用。上述演算之月繳保費數值可能因四捨五入而與實際應付之每月保費略有出入。實際應付之每月保費可能會因應中銀人壽之最新系統紀錄而有所調整(以有關系統紀錄之截取時間為準)。有關詳情請參考中銀香港手機銀行內本計劃產品頁面的報價工具、產品小冊子及相關保單文件。
投保方法
登入中銀香港手機銀行
重要提示
本計劃是獨立的人壽保險產品並提供完全及永久傷殘賠償,您可選擇無須捆綁式地與其他種類的保險產品一併購買。產品資料並不包含保單的完整條款,而有關完整條款載於保單文件中。
備註:
- 有關本計劃的詳情(包括保障內容、主要風險及主要不保事項等),請參閱產品小冊子及保單條款。
- 保單投保時的應付保費是根據投保額與及受保人的性別、吸煙狀況及投保年齡釐定。保單之保費會跟隨最新的投保額與保費率於每個保單週月日作出調整。如按揭貸款賬戶貸款本金餘額減少,投保額會每月隨之減少(超出投保額上限者除外)。保費率由保單日期起計首10年將保證維持不變,其後每10個保單年度 (即第11年及第21年)於保費率之調整當日按受保人已屆年齡及風險類別(即性別及吸煙狀況)增加一次,並於該10年維持不變,直至下一個保費率調整日;或若保單在該10年內終止,則為直至終止日期之較短年期。因此,未來的保費金額將會隨增加的保費率而增加,未來的保費可能會高於投保時的保費金額。中銀人壽有絶對酌情權就不同的年齡及風險類別(即性別及吸煙狀況)對保費率作出增加,增加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驗與現時期望出現的落差,而保費亦會隨之增加。保單權益人須於繳付保費之銀行戶口內保留足夠的資金,避免因銀行賬戶餘額不足而扣款失敗,而導致直接付款授權扣款無效及產生相關費用,甚至導致保單失效。詳情請參閱產品小冊子說明例子、計算每月保費方式、保費率表、備註及中銀香港手機銀行內本計劃產品頁面的報價工具。
- 投保額與投保時之按揭貸款賬戶實際貸款本金餘額相同,或以本計劃投保額上限計算 (以較低者為準),其後之投保額(如投保額少於本計劃投保額上限)會於每個保單週月日隨按揭貸款賬戶之實際貸款本金餘額遞減。本計劃不設最低投保額,而最高投保額為港幣8,000,000元 (投保年齡18-50歲) / 港幣4,000,000元 (投保年齡51-60歲),每位受保人於本計劃下所有保單的合計投保額總額不可超過港幣8,000,000元 (投保年齡18-50歲) / 港幣4,000,000 元(投保年齡51-60歲)。若您沒有持有本計劃的任何有效保單,當您的按揭貸款賬戶之貸款本金餘額超出與你年齡相應的最高投保額時,是次投保的投保額會以前述最高投保額作限。投保額會一直維持於該最高投保額,直至貸款本金餘額下降至低於最高投保額,屆時投保額便會隨貸款本金餘額下降而於每個保單週月日自動調整。若您已申請本計劃或持有一張或以上的本計劃有效保單,您已存在的有效保單、待處理的投保申請及當前的投保申請所連結的按揭貸款賬戶之貸款本金餘額總額超過投保額總額上限,則不可投保本計劃。
- 本計劃保單會自動連結按揭貸款賬戶(即由保單權益人所持有及已選擇的中銀香港按揭貸款賬戶)。保單的以下項目會於每個保單週月日按按揭貸款賬戶的最新記錄(以中銀人壽系統截取時間為準)而作出以下調整(如有)及直至下個保單週月日維持不變:
調整項目 調整的基礎 投保額 按揭貸款賬戶的貸款本金餘額
當按揭貸款賬戶的貸款本金餘額高於保單簽發時之投保額,投保額將維持不變,直至按揭貸款賬戶的貸款本金餘額低於前述的保單簽發時之投保額,投保額才會於其後的保單週月日根據相關記錄作出調整。
保費 會按相應調整後的投保額並參照調整當日有效之保費率而釐定保費金額。 期滿日 按揭貸款賬戶的完結日期當日或緊接之後的保單週月日 保費繳費年期/保障年期 按相應調整後的期滿日作出調整 - 系統將於每個保單週月日截取以上項目。如果相關保單週月日並非工作日,截取時間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如果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系統故障)而導致中銀人壽未能截取相關記錄,中銀人壽將會在合理的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根據現有相應記錄調整上述項目。如無相應記錄,中銀人壽有絶對酌情權維持或調整上述項目。
- 首年保費優惠折扣受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產品小冊子。
- 基本投保條件受相關規定所限制。詳情請參閱產品小冊子。
- 「合資格中銀香港按揭貸款賬戶」是指已連結至以個人名義(包括聯名按揭)持有本港住宅物業申請的合資格按揭貸款計劃的中銀香港按揭貸款賬戶,而該按揭貸款賬户須為有效。合資格按揭貸款計劃不包括以工商物業、非住宅或車位申請的任何按揭計劃,亦不包括「置理想」按揭計劃、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的「定息按揭計劃」、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的「安老按揭計劃」、人民幣按揭貸款、醫院管理局員工按揭貸款及大灣區「置業易」按揭貸款。中銀香港及中銀人壽保留隨時調整「合資格中銀香港按揭貸款賬戶」定義之權利。本計劃只可就每個合資格中銀香港按揭貸款賬户簽發一份本計劃保單。每個合資格的中銀香港按揭貸款賬戶只可用於投保本計劃一次。若合資格中銀香港按揭貸款賬戶為聯名貸款賬戶而已被其中一位聯名業主用於投保本計劃,其他聯名業主將不能以同一按揭貸款賬戶再投保本計劃。
- 倘受保人於保單有效期間身故,中銀人壽將給付一筆相等於以下計算之金額:
- 受保人身故日保單的投保額;扣除
- 任何未繳的應付保費。
- 若受保人被診斷為完全傷殘,並繼而被診斷為完全及永久傷殘,而在完全及永久傷殘首次診斷日保單仍然生效,在中銀人壽在接獲有關索償的合理證明並經中銀人壽批核後,中銀人壽將向保單權益人支付一筆金額相等於:
- 於該完全傷殘的首次診斷日之保單投保額;扣除
- 任何未繳的應付保費。
- 完全及永久傷殘的保障將於受保人達75歲時即時自動終止。
- 惟若受保人受保於超過一份本公司簽發的本計劃之保單,(a) 則本公司根據所有這些保單給付身故賠償及/或完全及永久傷殘賠償合共最高總款額為港幣8,000,000元,減去所有這些保單之任何未繳的應付保費;及(b)中銀人壽將只需要就所有該等保單支付以上(a)的數額一次。
- 中銀人壽所指定符合可轉換權益資格的保險計劃將不時更新而無需事先通知。可轉換權益均受中銀人壽就該等指定的保險計劃不時更新的投保額上限所限制並受現行的監管及中銀人壽的規定約束,除可保證明將被豁免外。該指定保險計劃的新保單將於轉換日開始生效。新保單的保費將按照轉換日受保人之年齡及風險類別(即性別及吸煙狀況)與中銀人壽就保單權益人所選的該指定保險計劃的當時之保費而定。可轉換權益只可行使1次。如未在保單終止起計60日內行使該可轉換權益,該可轉換權益會自動完結。轉換後之新保單的受保人必須與原有保單相同。
重要事項:
- 本計劃由中銀人壽承保。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銀香港」)為中銀人壽委任的主要保險代理機構。
- 中銀人壽已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及監管,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經營長期業務。
- 中銀香港已獲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根據《保險業條例》(香港法例第41章)發出保險代理機構牌照(保險代理機構牌照號碼 FA2855)。
- 中銀人壽保留根據擬受保人及申請人於投保時所提供的資料而決定是否接受或拒絕有關投保本計劃申請的絕對權利。
- 本計劃受中銀人壽繕發的正式保單文件及條款所限制。各項保障項目及承保範圍、條款及除外事項,請參閱相關保單文件及條款。
- 中銀香港以中銀人壽之委任保險代理機構身份分銷人壽保險產品,有關人壽保險產品為中銀人壽之產品,而非中銀香港之產品。
- 對於中銀香港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職權範圍),中銀香港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而有關保險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中銀人壽與客戶直接解決。
- 中銀人壽保留隨時修訂、暫停或終止本計劃,更改有關條款及細則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以中銀人壽決定為準。
- 客戶需自行支付使用及/或下載中銀香港手機銀行所產生的相關數據費用。
- 請透過官方軟件應用商店或中銀香港網頁下載流動應用程式,並注意搜尋的識別字樣。
- 瀏覽人士使用中銀香港手機銀行即表示同意中銀香港於手機銀行不時所載之免責聲明及政策。
- 若本宣傳品的中、英文版本有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其他主要風險:
信貸風險
保險合約是保單權益人與中銀人壽簽訂,故保單權益人會受到中銀人壽的信貸風險所影響。保單權益人所繳的保費將成為中銀人壽資產的,如中銀人壽倒閉,保單權益人有機會蒙受重大損失。
冷靜期
保單權益人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取消保單及取回扣除因匯率浮動而造成的任何差額(如適用)後的所有已繳保費及中銀人壽代保險業監管局按相關規定已收取的徵費。但是保單權益人必須簽署該通知,並確保中銀人壽於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號13樓之總辦事處於以下時段內直接收到該通知:保單交付保單權益人或保單權益人的代表後或《 通知書 》發予保單權益人或保單權益人的代表後起計的21個曆日,以較先者為準。保單權益人明白中銀人壽將就冷靜期一事,以《通知書》及/或電話短訊通知保單權益人。若於《通知書》及/或電話短訊內註明之冷靜期的最後一日並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保單權益人若曾經因索償而獲得賠償,則不會獲退款。
保費及保費率調整
保單之保費會跟隨最新的投保額與保費率於每個保單週月日作出調整。
本計劃之保費率由保單日期起計首10年將保證維持不變2,其後每10個保單年度(即第11年及第21年)按受保人已屆年齡及風險類別(即性別及吸煙狀況)增加一次,而保費亦會隨之增加。中銀人壽有絶對酌情權就不同的年齡及風險類別對保費率作出調整,而保費亦會隨之調整。
本宣傳品僅供參考,並只在香港以內派發,不能詮釋為在香港以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說購買中銀人壽的任何產品的要約、招攬及建議。有關本計劃詳情(包括但不限於各項保障項目及承保範圍、詳盡條款、主要風險、細則、除外事項、保單費用及收費),請參閱中銀人壽繕發的銷售文件,包括產品小冊子、保單文件及條款。關於網上投保技術性支援之查詢,請聯絡中銀香港客戶服務熱線(852)3669 3003。關於產品及售後服務之查詢,請聯絡中銀人壽客戶服務熱線(852)2860 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