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条款及细则:
- 「TrendyTogether」客户经指定交易渠道进行买/卖證券交易可享$0经纪佣金及$0保管费优惠(「本推广」):
- 推广期由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 本推广只适用於推广期内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已选用综合理财服务、持有单名證券账户(不包括證券孖展账户及家庭證券账户)(「合资格證券账户」),及以生日年份计算的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包括18和30岁)的个人银行客户(「合资格客户」)。
- 合资格客户需於推广期内透过中银香港手机银行流动应用程式(「手机银行」)或BoC Pay「转账/转数快」功能转账不低於港币1元至第叁方收款人(不适用於转账者本人於中银香港及/或其他银行的同名账户),并於「给收款人的讯息」栏位输入「TrendyTogether」1次(「转账任务」)。即自动加入TrendyTogether(「合资格TrendyTogether客户」),并可享本推广优惠。
- 合资格TrendyTogether客户於推广期透过合资格證券账户经中银香港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动化股票专线、专人接听电话投资交易专线或分行(「指定交易渠道」)买入及/或卖出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上市并以港币或人民币结算的證券(月供股票计划及新股认购除外)或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深交所」)上市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證券或在纽约證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證券交易所或美国證券交易所上市并以美元结算的證券(「合资格交易」),每月首HK$500,000之累计合资格交易金额,可享$0经纪佣金优惠,另於推广期内亦可享$0保管费优惠(「本推广优惠」)。
- 每月累计合资格交易金额会按月计算,并於每个曆月的第一曆日重设。
- 如每月股票交易金额超过HK$500,000,合资格TrendyTogether客户将需按「證券服务收费」所列之收费标準支付经纪佣金。
- 合资格TrendyTogether客户须先缴付买入及/或卖出證券经纪佣金及保管费,中银香港将以中银信用卡免找数签账额(「免找数签账额」)形式将證券经纪佣金及保管费,誌入合资格TrendyTogether客户的中银Chill Card主卡账户内。中银香港将根据完成转账任务日期及下述买卖合资格交易期计算佣金及保管费回赠,并於以下回赠日期将證券经纪佣金及保管费誌入合资格TrendyTogether客户有效的中银Chill Card主卡账户内,如合资格TrendyTogether客户没有中银Chill Card,则会誌入合资格TrendyTogether客户的港元结算账户内。如合资格TrendyTogether客户持有多於一张中银Chill Card或多於一个港元结算账户,最终获取證券经纪佣金及保管费的中银Chill Card或港元结算账户将由中银香港决定。
- 完成转账任务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
2024年6月30日或之前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
2024年9月30日或之前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
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
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
- 完成转账任务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
2024年9月30日或之前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
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
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
- 完成转账任务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
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
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
- 完成转账任务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
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
- 合资格TrendyTogether客户仍须缴付其他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於交易处理费、香港印花税、香港證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徵费、香港交易所收取的交易费、国家税务总局的交易印花税、中国證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取的證管费、上交所或深交所收取的经手费、中国證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收取的过户费、美股监管费用及交易费用。
- 合资格TrendyTogether客户须在中银香港誌入经纪佣金及保管费时仍持有有效的综合理财服务、合资格證券账户、有效中银Chill Card或港元结算账户,否则有关优惠将被取消,且将不会获发任何奖赏及不会以其他任何形式获取奖赏。
- 免找数签账额:
- 免找数签账额只可用作日後信用卡零售签账用途,并不可用作透支现金、支付任何财务费用或缴交获赠免找数签账额前累积未缴的信用卡结欠。免找数签账额不能兑换现金、转换其他礼品、退回及转让。
- 当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卡公司」)誌入免找数签账额时,有关合资格TrendyTogether客户的中银Chill Card账户状况必须正常、有效并维持良好信用状况,没有不能依期偿还的任何到期欠款,或违反持卡人合约条款,或因任何理由被取消或终止信用卡账户。合资格TrendyTogether客户如未能符合上述要求,中银香港及卡公司保留撤销有关优惠的权利而毋须事先通知。
- 「TrendyTogether」客户开立全新證券账户可获10单位盈富基金优惠:
- 推广期由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 此优惠只适用以生日年份计算的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包括18和30岁)的个人银行客户,於推广期内在中银香港成功开立全新单名證券账户(需同时开立港股、A股及美股服务),全新单名證券账户的定义并不包括现有客户新开立證券孖展账户及现有客户新开立家庭證券账户(「新證券账户」),并在开立新證券账户前 6 个月内未曾持有中银香港任何单名證券账户的个人银行客户(「合资格新證券客户」)。
- 此优惠不适用於證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註册人。
- 合资格新证券客户于推广期内存入资金达港币$1,000元或以上,而其港元储蓄账户或港元往来账户之存款结余于2024年6月30日对比2024年3月31日提升达到港币1,000元或以上,方可获赠10单位盈富基金(股号: 2800.HK)(「免费股票」)合共价值HK$167.50(股票价值以2024年3月28日于香港交易所收市股价计算及只供参考)。每名合资格新证券客户最多可获免费股票一次。
- 中银香港将於2024年9月30日或之前存入免费股票到合资格新證券客户的新證券账户,并将以手机短讯发送存入免费股票通知至合资格新證券客户於中银香港登记的有效流动电话号码。免费股票存入新證券账户後即可正常交易。合资格新證券客户可留意手机短讯通知或新證券账户的持仓变化,查阅存入新證券账户的进展。
- 合资格新證券客户须在免费股票存入新證券账户时仍持有有效的新證券账户及综合理财服务,且并非为證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註册人,否则中银香港将无法将免费股票存入合资格新證券客户的新證券账户。
- 请注意,合资格新證券客户在卖出免费股票时将仍须缴付其他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於交易处理费、香港證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徵费及香港交易所收取的交易费等(如适用)。
- 中银香港保留随时以其他礼品/礼券取代是次推广优惠之免费股票的权利,而毋须另行通知。而该礼品/礼券的价值可能与是次推广优惠所提供的免费股票不相同。
- 任何免费股票可能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例如发放的免费股票香港交易所停牌、除牌,或因有关公司未能成功於香港交易所上市等)以致未能发放予合资格新證券客户,中银香港不会就发放免费股票作出任何保證或承担任何责任。
- 赠股及相关广告均不构成中银香港对任何證券、金融产品或工具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證,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中银香港与免费股票所对应的公司没有任何关係;如有任何争议,中银香港保留最终决定权。
- 中银Chill Card限时额外HK$300迎新优惠条款及细则:
- 推广期由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申请人须於推广期内申请并获成功批核中银Chill Card(「合资格信用卡」),方可获得一次性港币300元现金回赠。
- 此优惠只适用于合资格信用卡发卡日期或之前符合上述第1项定义之「合资格TrendyTogether客户」。
- 申请人须於申请日期前的12个月内未曾办理取消或曾持有中银Chill Card,方可享此优惠。有关现金回赠将根据以下发卡日期誌入主卡账户内。有关信用卡账户状况届时必须正常、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
2024年6月30日或之前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
2024年9月30日或之前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
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
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
- 如发现客户重複领取迎新优惠或於发卡後的12个月内取消主卡账户,卡公司保留毋须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从其信用卡账户内扣除所获迎新优惠的价值的权利。
- 卡公司将核实客户申请纪录,以确定客户在此推广计划中可获有关奖赏。在任何情况下,一切资料将以卡公司的纪录为凖。
- 现金回赠只可用作扣除信用卡日後的零售签账,并不可用作透支现金、支付任何财务费用或缴交获赠现金回赠前累积而未缴的信用卡结欠,亦不能兑换现金、转换其他礼品、退回或转让。
- 除合资格持卡人及卡公司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叁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 中银Chill Card迎新优惠条款及细则:
- 合资格客户除上述「限时额外HK$300迎新优惠」,於推广期内申请并获成功批核中银Chill Card(「合资格信用卡」),并符合相关签账要求,可享迎新优惠「HK$500现金回赠」,合共HK$800。
- 推广期由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申请人须於推广期内成功申请中银Chill Card(「合资格信用卡」),方可享迎新优惠。
- 成功申请合资格信用卡的客户,须於发卡月及其後首两个曆月内 (「签账期」)(详见例子)以该合资格信用卡累积签账满HK$5,000或以上(「合资格交易」),可享「HK$500现金回赠」 (「迎新优惠」)。合资格交易包括零售签账惟不包括现金透支、现金存户及已誌账的「商户免息分期计划」金额、所有年费、财务费用、手续费、结馀转户金额、礼品换购费、以「积FUN钱」兑换的签账折扣/金额、网上缴费交易、网上缴费分期、网上支付系统缴费予指定商户、缴税、邮购、电话或传真订购、赌场交易、八达通增值、购买及/ 或充值储值卡/礼物卡或电子钱包的交易、透过流动装置/应用程式/电子转账平台进行个人对个人(P2P)的现金转账、礼品送货服务费、投机买卖及其他没有签账存根的零售签账交易等。客户的主卡及其下所有附属卡的当月累积签账将会合併计算。
例子:
2024年2月10日
2024年2月10日至2024年4月30日
2024年5月26日
2024年5月26日至2024年7月31日
- 所有交易以交易日期计算,需於交易日後7天内成功誌账。
- 主卡及附属卡的签账交易将被视为同一信用卡账户,附属卡客户的现金回赠将与主卡客户合併计算。
- 除特别註明外,合资格的海外零售签账需以外币交易及支付,以港币支付的外币签账并不包括在内(以信用卡月结单上的签账货币为準)。
- 卡公司全权酌情决定合资格手机支付交易类别的签账,并根据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釐定於手机支付交易类别的合资格交易。
- 卡公司保留不时修订以上指定签账类别的权利。若因指定签账类别的修订而引致持卡人任何损失,卡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於非以上指定签账类别之零售签账均不会被视为合资格交易。
- 卡公司将核实客户的信用卡交易纪录,以确定客户在此推广计划中可获有关奖赏。如客户的签账交易与卡公司的资料有任何差异,将以卡公司的纪录为凖。
- 申请人如为现有中银港币信用卡及/或中银双币信用卡主卡持有人(附属卡、商务卡、Intown网上信用卡、美金卡、澳门地区发行的中银信用卡及私人客户卡除外) ,及/或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员工,或於申请日期前12个月内曾办理取消或曾持有上述信用卡,即使申请获批核,亦不可享有该主卡的迎新优惠。
- 有关现金回赠将以最接近的个位数字计算(以四捨五入计算)及将於所有有关要求(如有)符合後,於签账期後起计3个月内誌入主卡账户内,有关信用卡户口状况届时必须正常、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
- 如发现客户重複领取迎新优惠、符合消费要求的相关交易无论因何种理由已被取消或於发卡後12个月内取消主卡账户,卡公司保留毋须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从其信用卡账户内扣除所获领迎新优惠的价值的权利。
- 卡公司保留以其他同等或相若价值礼品代替的权利。
- 迎新优惠一经选定後,不得更改,亦不可兑换现金或其他迎新优惠。
- 现金回赠只可用作日後信用卡零售签账用途,并不可用作透支现金、支付任何财务费用或缴交获赠现金回赠前累积未缴的信用卡结欠,不能兑换现金、转换其他礼品、退回或转让。
- 如申请人於推广期内同时成功申请两张或以上的中银信用卡及/或中银双币信用卡,亦只可获一项迎新优惠;如申请人没有选择或选择多於一项迎新优惠,卡公司将代爲决定;非同时申请者则以成功批核的优先次序者为凖。
- 除合资格持卡人及卡公司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叁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 卡公司保留更改、暂停或取消迎新优惠或修订本条款及细则的酌情权。
- 卡公司对所有事宜及争议保留最终决定权。
- 如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有所差异,一概以中文版本为準。
- 「Chill Date x TrendyTogether电影专场」优惠活动条款及细则:
- 推广期由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包括首尾两日)(「推广期」)。
- 优惠只适用於中银Chill Card(「合资格信用卡」)及上述第1项定义之「合资格TrendyTogether客户」(「电影专场合资格客户」)。
- 电影专场合资格客户可於推广期内的指定日期透过指定网页(「购票平台」)购买指定场次电影戏票(「活动门票」)。
- 每个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只可购买最多2张活动门票。活动门票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售完即止。
- 活动门票之价格为HK$0。惟客户须以合资格信用卡支付购票平台手续费,手续费为每张活动门票HK$10。
- 如此优惠活动的电影场次因任何原因被取消,客户将不会获安排其他场次的电影代替或安排退票。已支付予购票平台之手续费将不会退还。
- 活动门票不能兑换现金、转换其他礼品、退回或转让,亦不可用作售卖用途。
- 客户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诈成分,卡公司及/或中银香港有权即时取消客户的活动门票而毋须另行通知。中银香港亦保留采取任何其认为适当的法律行动的权利。
- 中银香港并非此优惠活动之产品或服务供应商,所有有关产品或服务之品质,中银香港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 客户透过购买活动门票,代表阁下同意遵守购票平台及服务供应商之条款及细则。
- 除有关客户、产品或服务供应商、中银香港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叁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 沽出碎股$0佣金优惠:
- 推广期由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 此优惠只适用於持有中银香港单名證券账户的个人银行客户(「合资格客户」)。
- 此优惠并不适用於联名證券账户。
- 合资格客户於推广期内透过中银香港手机银行以碎股易买入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并以港币或人民币结算的碎股,并於推广期内透过中银香港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沽出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并以港币或人民币结算的碎股(不包括正股连碎股之交易),可获享沽出證券经纪佣金减免(「减免佣金」),笔数及减免佣金金额不设上限。
- 以人民币结算的经纪佣金将按中银香港所釐定的汇率折算为港币计算。合资格客户须先缴付沽出證券经纪佣金。中银香港将於2024年9月30日或之前将减免佣金存入合资格客户的结算账户。
- 如合资格客户持有多於一个结算账户,最终获取减免佣金的结算账户将由中银香港决定。
- 合资格客户仍须缴付其他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於香港印花税、香港證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徵费及香港交易所收取的交易费。
- 合资格客户於中银香港存入减免佣金时仍须持有有效的證券账户及结算账户,否则有关优惠将被取消。
提示:借定唔借?还得到先好借!
一般条款:
- 上述各项优惠只适用於个人银行客户。
- 上述产品、服务与优惠受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相关宣传品或向中银香港分行职员查询。
- 中银香港/卡公司保留随时修订、暂停或取消上述产品、服务与优惠以及修订有关条款的酌情权。
- 客户需自行支付使用及/或下载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式或手机银行所产生的相关数据费用。
- 请透过官方软件应用商店或中银香港网页下载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式,并注意搜寻的识别字样。
- 浏览人士使用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式及/或手机/网上银行即表示同意中银香港於流动应用程式及/或手机/网上银行上不时所载之免责声明及政策。
- 如有任何争议,中银香港/卡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
- 如本宣传品的中、英文版本有歧异,概以中文版本为準。
碎股交易之重要声明:
- 买入碎股只接受「市价盘」交易指示。
- 每个交易日只接受最多10笔买入碎股之交易指示。
- 不接受以證券孖展账户经手机银行买入碎股。
- 客户确认「市价盘」买入碎股指示後,中银香港会按处理指示时的按盘价加10个价位计算交易金额及附加费用(包括经纪佣金及其他费用),并先行在您的可投资馀额中冻结相关总金额。
- 沽出碎股时,如客户未有输入「碎股价位」,碎股会按市场上的碎股价进行买卖,碎股价有可能偏离正股价多个价位成交。该碎股交易之买卖盘模式为「市价盘」。
- 净碎股沽出交易,可能出现收回的股款少於应付之费用,客户必须支付有关差额。
- 「市价盘」买入/沽出指示将会以高於/低於处理指示时的按盘价10个价位内(价位不可低於有关股票的计价货币0.01元),与最佳价格之10条轮候队伍进行配对一次。最终成交价有可能大幅偏离客户发出交易指示时的市场价,未能成交的指示会被即时自动取消。
- 成盘的股票会於交易日後第二个交易日(T+2)交收。
- 所有未成交指示会於收市後被取消。
- 碎股成交速度与股票流动性及碎股股数有关。
- 由於碎股指示是人工撮合,并没有一个确定的碎股与整手成交的价差範围,有关指示所需的处理时间会较长及不保證必定可成交。
- 一般情况下,碎股成交价劣於整手股数多个价位,中银香港概不保證投资者以最佳的价格成交。透过「月供股票计划」买入的股票,月供碎股则以正股市场价格沽出。
- 香港交易所规定,碎股的买入/沽出数量均不得超过一手。当选择碎股单交易时,等於或超过该股票一手数量的订单会被拒绝。
- 證券账户内的碎股可累积至一手或以上,惟中银香港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并不提供整手股票分拆成碎股沽出的服务。
- 中银香港将不时修订可供买入碎股名单而毋须事先通知客户。
- 当您使用中银香港的碎股交易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本重要声明的条款。
风险披露声明:
以下风险披露声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风险亦不会考虑中银香港概不知情的个人情况。在进行交易或投资前,尤其是在您不确定或不明白以下风险披露声明或进行交易或投资所涉及的性质及风险的情况下,您应负责您本身的独立审查或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您应按本身的承受风险能力、财政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投资期及投资知识谨慎考虑是否适宜进行交易或投资。
證券交易的风险披露声明
證券交易的风险
月供股票计划并不等同,亦不应被视为定期存款的代替品。證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證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證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
證券孖展的风险
藉存放抵押品而为交易取得融资的亏损风险可能极大。您所蒙受的亏蚀可能会超过您存放於有关交易商或證券保證金融资人作为抵押品的现金及任何其他资产。市场情况可能使备用买卖指示,例如「止蚀」或「限价」指示无法执行。您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被要求存入额外的保證金款额或缴付利息。假如您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支付所需的保證金款额或利息,您的抵押品可能会在未经您的同意下被出售。此外,您将要为您的账户内因此而出现的任何短欠数额及需缴付的利息负责。因此,您应根据本身的承受风险能力、财政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投资期及投资知识,仔细考虑这种融资安排是否适合您。
投资上海或深圳A股前应充分瞭解有关详情、风险、收费及注意事项,详情请浏览中银香港网页「经沪港通、深港通买卖中国A股及进行中国A股孖展交易的注意事项」或向中银香港职员查询。
人民币兑换限制风险
人民币投资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而可能产生获利机会及亏损风险。客户如将人民币兑换为港币或其他外币时,可能受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而蒙受亏损。目前人民币并非完全可自由兑换,个人客户可以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人民币兑换的汇率是人民币(离岸)汇率,是否可以全部或即时办理,须视乎当时银行的人民币头寸情况及其商业考虑。客户应事先考虑及瞭解因此在人民币资金方面可能受到的影响。
美国股票的注意事项
投资美国證券前应充分瞭解有关详情、风险、收费及注意事项。阁下应自行寻求有关税务之专业意见,包括但不限於进行海外投资时可能涉及之遗产税及红利预扣税等税务责任。
美国證券投资服务不适用於美国人士,亦可能只限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提供。任何人士於作出投资前,应寻求独立谘询,考虑有关投资是否适合阁下。
由於服务器需要定期进行维护服务,系统於下列时间将不能提供美股交易、资金调拨、检查所持證券、查询买卖交易纪录及公司行动服务:香港时间星期一至六下午12:00-下午12:30。
另为配合美股系统於美国深夜时段进行系统维护,系统於下列时间将不能提供美股交易、资金调拨及公司行动服务(查询功能则维持正常):香港时间每日下午12:45至下午5:30(适用於美国的标準时间 - 由11月第一个星期日至3月第二个星期日)或上午11:45至下午4:30(适用於美国的夏令时间 - 由3月第二个星期日至11月第一个星期日)。
本宣传品不构成对任何人作出买卖、认购或交易在此所载的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證且不应被视为投资意见。
本宣传品由中银香港刊发,内容并未经香港證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