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财新「赏」法 - 百份奖赏送不停!送高达成6,888单位盈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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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期内,登入手机银行「日常理财」>按 即享多重奖赏!一同喜「盈」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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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期内经手机银行完成指定投资交易可获抽奖机会赢取6,888单位「盈富基金」股票

丰富大赏一覧 盈富基金

^股票价值以2025年1月17日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收市价估算及只供参考。

抽奖机会上限30次

新春限定 Phone红包翻倍赏

2025年1月22日至2月14日(「指定日期」),经手机银行完成指定投资交易或理财任务可获抽奖机会赢取与您于指定日期内收到的电子红包金额*相同的大红包

*红包金额基于客户于2025年1月22日至2月14日透过中银香港单名储蓄/往来账户收取的电子红包金额计算(包括收取由他行发送的电子红包)。客户必需于上述指定日期内曾收取电子红包方可参加抽奖。
奖赏金额上限HK$5,000。

抽奖机会上限30次
奖赏名额50个

每月任务奖赏

推广期内,经手机银行每月最少完成一次指定投资交易即可每月获享HK$50现金奖赏推广期内最多可获高达HK$150现金奖赏

每月名额1,000个。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完成指定投资交易或理财任务
可获以下抽奖机会

每笔指定投资交易
抽奖机会次数
成功开立单名证券账户1
5次
证券买/卖交易2
5次
基金认购交易3
3次
债券买/卖交易4
3次
存款证买/卖交易4
2次
贵金属买/卖交易(只适用于纸黄金计划)4
2次
每笔指定理财任务
抽奖机会次数
「环宇智选旅游保障计划」5
额外奖赏:低至7折保费折扣
2次
「周全家居综合险」5
额外奖赏:低至75折首年保费折扣
2次
缴付账单6
1次
首次使用「碳・生活」7
1次
  1. 1只适用于2025年1月21日或之前未曾开立单名证券账户的客户,不包括证券孖展账户及家庭证券账户。
  2. 2客户必需经单名证券账户(不包括证券孖展账户及家庭证券账户)完成证券买/卖交易(不包括碎股交易、新股认购及月供股票计划)。
  3. 3客户必需经单名基金账户完成基金认购交易(不包括月供基金计划)。
  4. 4客户必需经单名债券/存款证/贵金属账户完成债券买/卖或存款证买/卖或贵金属买/卖交易(只适用于纸黄金计划)交易。
  5. 5客户需成功投保由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承保「环宇智选旅游保障计划」(「旅游保险计划」)或「周全家居综合险」(「家居保险计划」)的合资格客户,且所有保单须于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生效,否则抽奖机会/奖赏将被取消。投保人必须于2025年2月14日或之前缴付折后保费(逾期缴付将不被接纳)。本抽奖机会/奖赏只适用于新投保,不适用于续保业务,或于取消保单/停止续保后6个月内重新投保之保单。
  6. 6只适用于单笔缴付金额达HK$100或以上的账单交易。
  7. 7只适用于2025年1月21日或之前未曾使用「碳.生活」的客户。

推广期: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4月30日

条款及细则

一般条款:

  • 参加本推广前,客户必须细阅及遵守本条款及细则,而客户的参与将代表已阅读及同意各项条款及细则。
  • 上述产品、服务与优惠受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相关宣传品、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职员查询。
  • 上述奖赏均不可转让、退回、更换其他优惠/礼品。
  • 中银香港保留随时修订、暂停及取消上述产品、服务及推广优惠及修订其条款及细则的酌情权。
  • 所有数据及图片只供参考。
  • 除有关客户及中银香港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 客户需自行支付使用及/或下载中银香港手机银行流动应用程序所产生的相关数据费用。
  • 请透过官方软件应用商店或中银香港网页下载中银香港手机银行流动应用程序,并注意搜寻的标识符样。
  • 浏览人士使用中银香港手机银行流动应用程序即表示同意中银香港于手机银行不时所载之免责声明及政策。
  • iPhone和iOS是Apple Inc.在美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App Store 是 Apple Inc. 的服务商标。Google Play 和Android是Google LLC的注册商标。华为应用市场由华为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
  • 中银香港保留更改、暂停或取消本推广或修改条款及细则之酌情权。
  • 如有任何争议,中银香港对所有事宜及争议保留最终决定权。
  • 本活动条款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以此作为法律诠释。
  • 如本宣传品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异,一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 有关中银香港「投资、理财新「赏」法」之登记纪录,均以中银香港系统之记录为准。

风险披露声明:

以下风险披露声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风险亦不会考虑中银香港概不知情的个人情况。在进行交易或投资前,尤其是在您不确定或不明白以下风险披露声明或进行交易或投资所涉及的性质及风险的情况下,您应负责您本身的独立审查或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您应按本身的承受风险能力、财政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投资期及投资知识谨慎考虑是否适宜进行交易或投资。

碎股交易之重要声明:

  • 买入碎股只接受「市价盘」交易指示。
  • 每个交易日只接受最多10笔买入碎股之交易指示。
  • 不接受以证券孖展账户经手机银行买入碎股。
  • 客户确认「市价盘」买入碎股指示后,中银香港会按处理指令时的按盘价加10个价位计算交易金额及附加费用(包括经纪佣金及其他费用),并先行在您的可投资余额中冻结相关总金额。
  • 沽出碎股时,如客户未有输入「碎股价位」,碎股会按市场上的碎股价进行买卖,碎股价有可能偏离正股价多个价位成交。该碎股交易之买卖盘模式为「市价盘」。
  • 净碎股沽出交易,可能出现收回的股款少于应付之费用,客户必须支付有关差额。
  • 「市价盘」买入/沽出指示将会以高于/低于处理指令时的按盘价10个价位内(价位不可低于有关股票的计价货币 0.01 元),与最佳价格之10条轮候队伍进行配对一次。最终成交价有可能大幅偏离客户发出交易指示时的市场价,未能成交的指示会被实时自动取消。
  • 成盘的股票会于交易日后第二个交易日(T+2)交收。
  • 所有未成交指示会于收市后被取消。
  • 碎股成交速度与股票流动性及碎股股数有关。
  • 由于碎股指示是人工撮合,并没有一个确定的碎股与整手成交的价差范围,有关指示所需的处理时间会较长及不保证必定可成交。
  • 一般情况下,碎股成交价劣于整手股数多个价位,中银香港概不保证投资者以最佳的价格成交。透过「月供股票计划」买入的股票,月供碎股则以正股市场价格沽出。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规定,碎股的买入/沽出数量均不得超过一手。当选择碎股单交易时,等于或超过该股票一手数量的订单会被拒绝。
  • 证券账户内的碎股可累积至一手或以上,惟中银香港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并不提供整手股票分拆成碎股沽出的服务。
  • 中银香港将不时修订可供买入碎股名单而毋须事先通知客户。
  • 当您使用中银香港的碎股交易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本重要声明的条款。

证券交易的风险披露声明:

证券交易的风险

月供股票计划并不等同,亦不应被视为定期存款的代替品。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

证券孖展的风险

藉存放抵押品而为交易取得融资的亏损风险可能极大。您所蒙受的亏损可能会超过您存放于有关交易商或证券保证金融资人作为抵押品的现金及任何其他资产。市场情况可能使备用买卖指示,例如「止蚀」或「限价」指示无法执行。您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被要求存入额外的保证金款额或缴付利息。假如您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支付所需的保证金款额或利息,您的抵押品可能会在未经您的同意下被出售。此外,您将要为您的账户内因此而出现的任何短欠数额及需缴付的利息负责。因此,您应根据本身的承受风险能力、财政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投资期及投资知识,仔细考虑这种融资安排是否适合您。

投资上海或深圳A股前应充分了解有关详情、风险、收费及注意事项,详情请浏览中银香港网页「经沪港通、深港通买卖中国A股及进行中国A股孖展交易的注意事项」或向中银香港职员查询。

外汇买卖的风险声明

外币投资受汇率波动而产生获利及亏损风险。客户如将外币兑换为港币或其他外币时,可能受外币汇率变动而蒙受亏损,客户并将须承受货币兑换成本 (即相关货币的买卖差价)。

人民币兑换限制风险

人民币投资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而可能产生获利机会及亏损风险。客户如将人民币兑换为港币或其他外币时,可能受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而蒙受亏损,客户并将须承受货币兑换成本(即人民币的买卖差价)。目前人民币并非完全可自由兑换,个人客户可以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人民币兑换的汇率是人民币(离岸)汇率,是否可以全部或实时办理,须视乎当时银行的人民币头寸情况及其商业考虑。客户应事先考虑及了解因此在人民币资金方面可能受到的影响。

美国股票的注意事项:

投资美国证券前应充分了解有关详情、风险、收费及注意事项。阁下应自行寻求有关税务之专业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海外投资时可能涉及之遗产税及红利预扣税等税务责任。


美国证券投资服务不适用于美国人士,亦可能只限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提供。任何人士于作出投资前,应寻求独立咨询,考虑有关投资是否适合阁下。


由于服务器需要定期进行维护服务,系统于下列时间将不能提供美股交易、资金调拨、检查所持证券、查询买卖交易纪录及公司行动服务:香港时间星期一至六下午12:00 – 下午12:30。


另为配合美股系统于美国深夜时段进行系统维护,系统于下列时间将不能提供美股交易、资金调拨及公司行动服务(查询功能则维持正常):香港时间每日下午12:45至下午5:30(适用于美国的标准时间 - 由11月第一个星期日至3月第二个星期日)或上午11:45至下午4:30(适用于美国的夏令时间 - 由3月第二个星期日至11月第一个星期日)。

基金交易的风险︰

基金产品或服务并不等同,亦不应被视为定期存款的代替品。投资虽可带来获利机会,但每种投资产品或服务都有潜在风险。由于巿场瞬息万变,投资产品的买卖价格升跌及波幅可能非如您所预期,您的资金可能因买卖投资产品而有所增加或减少,投资基金的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可能变成毫无价值。因此,您可能不会从投资基金中收到任何回报。基于巿场情况,部分投资或不能实时变现。投资决定是由您自行作出的,但您不应投资于此产品,除非中介人于销售此产品时已向您解释经考虑您的财政状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产品是适合您的。投资涉及风险。请细阅相关的基金销售文件,以了解基金更多数据,包括其风险因素。倘有任何关于进行交易或基金涉及性质及风险等方面的疑问,您应征询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债券/存款证风险披露

投资于债券/存款证涉及重大风险。以下的风险声明并未披露有关此产品所涉及的所有风险,亦无考虑您(们)没有向中银香港披露的个人情况。您(们)应就本身的风险取向、财政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及投资期限,自行独立审核债券/存款证投资是否适合自己,倘若有需要,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本文本身不构成对任何人作出买卖、认购或交易在此所载的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本文所载的投资产品或服务并不等同,亦不应被视为定期存款的代替品。投资虽可带来获利机会,但每种投资产品或服务都有潜在风险。由于市场瞬息万变,投资产品的买卖价格升跌及波幅可能非如客户预期,客户资金可能因买卖投资产品而有所增加或减少,投资的损失可能等同或大于最初投资金额,收益亦会有所变化。基于市场情况,部分投资或不能实时变现。阁下不应投资于此产品,除非阁下完全理解及愿意承担其相关风险。倘若阁下对此产品涉及的风险有任何疑问,可要求中介人加以澄清或寻求独立专业意见。投资决定是由阁下自行作出的,但阁下不应投资于此产品,除非中介人于销售此产品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政状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产品是适合阁下的。客户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之前,须评估本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及经验、承受风险的意愿及能力,并了解有关产品的性质及风险。个别投资产品的性质及风险详情,请小心参阅有关销售文件。客户应征询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债券/存款证交易的风险

债券/存款证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债券/存款证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可能变成毫无价值。买卖债券/存款证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有时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

贵金属交易重要声明:

贵金属市场情况反复,您可能会因有关交易蒙受重大损失。基于贵金属市场的波动性质,其价格或会超出您预期的升跌幅度,而您的投资资金价值或会因买卖贵金属而升跌。在作出投资决定前,您应评估您本身的意愿及承受风险的能力,本行建议您寻求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本宣传品不构成对任何人作出买卖、认购或交易在此所载的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且不应被视为投资意见。


本宣传品由中银香港刊发,内容并未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审阅。

「环宇智选旅游保障计划」及「周全家居综合险」(「上述保险计划」)重要事项:

  • 上述保险计划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由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承保。
  • 中银集团保险已获保险业监管局授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一般保险业务,并受其监管。
  • 中银香港已获香港特别行政区保险业监管局根据《保险业条例》(香港法例第41章)发出保险代理机构牌照。(保险代理机构牌照号码 FA2855)
  • 中银集团保险保留根据拟受保人及申请人于投保时所提供的资料而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有关投保上述保险计划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申请的权利。上述保险计划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受中银集团保险缮发的正式保单文件及条款所限制,各项条款及细则以中银集团保险缮发的正式保单为准。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条款及不承保事项,请参阅保单。
  • 中银香港以中银集团保险之委任保险代理机构身份分销保险产品,有关保险产品为中银集团保险之产品,而非中银香港之产品。
  • 中银香港及/或中银集团保险保留随时修订、暂停或终止上述保险计划,更改有关条款及细则的权利。如有任何异议争议,以中银香港及/或中银集团保险的决定为准。
  • 对于中银香港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职权范围),中银香港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而有关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中银集团保险与客户直接解决。
  • 本宣传品仅供参考,并只在香港派发,不能诠释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中银集团保险的任何产品的要约、招揽及建议,有关上述保险计划详情(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详尽条款、主要风险、细则、除外事项、保单费用及收费),请参阅中银集团保险缮发的保单文件及条款。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中银香港银行职员。
  • 上述保险计划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受相关保单的条款所限制,各项条款及细则以中银集团保险缮发的正式保单为准。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条款及不承保事项,请参阅保单。
  •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将按适用征费率向保单持有人收取保费征费。为避免任何法律后果,保单持有人需于缴交保费时向保险公司缴付该笔保费的订明征费,并由保险公司将该已缴付的征费转付予保监局。征费金额会因应征费率调整而有所变更。有关详情,请浏览保监局的网页www.ia.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