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銀香港只為客戶提供見證簽署文件及文件轉遞服務,中銀香港並非南商(中國)的代理人,故此有關開戶的申請核實及審批均由南商(中國)內地分/支行進行及辦理。南商(中國)內地分/支行對是否接受客戶開立賬戶有最終及不可推翻之決定權。
* 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是中銀香港通過其全資附屬機構南洋商業銀行有限公司全資擁有的在中國內地成立的商業銀行。它並非香港《銀行業條例》所指的認可機構,亦沒有在香港經營銀行業務。有關南商(中國)的資料可瀏覽www.ncbchina.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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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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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優惠詳情,請與個人理財經理聯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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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優惠只適用於「中銀理財」客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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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優惠不可與其他非列於本宣傳品的推廣優惠同時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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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保留修訂或取消上述推廣優惠、其條款及細則的酌情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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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聲明: |
1. |
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是在中國內地成立的銀行,它並非香港《銀行業條例》所指的認可機構,亦沒有在香港經營銀行業務。在南商(中國)的存款將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計劃所保障及不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外匯基金提供償還擔保,亦不獲中銀香港或南洋商業銀行的擔保。 |
2. |
根據現行規定,由香港匯入內地的人民幣款項的未提用部份可以整筆連存款利息(在扣除相關存款利息稅後)匯回客戶在香港的同名賬戶內。惟由香港匯入內地的人民幣款項日後若從內地匯回香港,須按內地監管機構當時的相關法規處理,客戶需承受外匯管制的風險。 |
3. |
人民幣投資受匯率波動而產生獲利機會及虧損風險。客戶如將人民幣兌換為港幣或其他外幣時,可能受人民幣匯率的變動而蒙受虧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