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意外急救醫療計劃
中國通卡在我手 內地意外住院永無憂
隨著內地及香港之間的經貿發展漸趨緊密,跨境工作或旅遊的市民與日俱增。如果在內地因突發事故而導致身體損傷,您往往因求助無門或現金不足而延誤診治。
中銀集團保險有限公司(「中銀集團保險」)瞭解您的需要,特別為您呈獻「中國通」意外急救醫療計劃(本計劃),當您身處國內不幸遇上意外而需接受緊急治療,您只須出示本計劃的意外急救醫療卡(以下簡稱「中國通卡」),便可享有代墊入院按金擔保,如入住指定網絡醫院,本計劃保障金額內的醫療費用將會由中銀集團保險直接支付。
注意事項:
於投保前,請細閱及了解相關產品資料、保單條款及其他所有相關文件及資料。
投保申請一經被接納,保單將會每年自動續保,除非保單條款有所更改。成功投保將授權中銀集團保險從客戶指定賬戶扣取此計劃的首個保單年度及其續保保費,直到另行通知。
如有任何爭議,中銀集團保險保留最終決定權。
最新推廣
有關最新推廣詳情請按此
計劃特色
- 網絡醫院遍佈全中國
本意外緊急醫療服務是由約250所遍佈內地的指定網絡醫院提供。(指定網絡醫院內的醫院包括按國家衛生部《綜合醫院分級管理標準》評定的三級甲等醫院及專科醫院,有關最新指定網絡醫院的資料,請瀏覽中銀集團保險網頁(https://www5.bocgins.com/FileStatic/hyperLink/PDF2001planTW.pdf )
- 即時醫療服務
如在國內不幸遇上意外事故導致身體損傷而須接受緊急醫療救治,您只須出示適用的「中國通卡」,指定網絡醫院便會向24小時緊急支援熱線確認受保人身份,提供即時入院醫療服務。本計劃保障金額內的醫療費用將由中銀集團保險直接支付;若入住非網絡醫院,您亦可獲代墊入院按金擔保,免卻張羅醫療費用的煩惱及避免延誤救治
- 不限年齡、職業、保障期內的旅遊次數及逗留期
凡持有香港身份證、澳門身份證、台胞證或外國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除外),不限年齡、職業的人士及其家庭1均可投保,本計劃更不設旅遊次數及逗留期的限制
- 家庭保障計劃子女2保費全免
如選擇以家庭1為單位投保,除可獲保費優惠外,所有子女2更可享保費全免優惠
- 提供周全保障及服務
本計劃為您提供多項額外保障及服務,包括出院後30天內的覆診費(包括跌打、整脊或物理治療費)、意外身亡或永久完全傷殘、急性病身亡、行李物品損失及24小時緊急支援服務
- 「中國通卡」備有兩項計劃供選擇:
- 全年計劃
金卡:適用於內地所有指定網絡醫院
銀卡:適用於廣東省及福建省範圍内的指定網絡醫院 - 短期計劃
標準卡:適用於內地所有指定網絡醫院
- 全年計劃
保障範圍
保障內容 | 最高賠償額5(港幣) (以每宗事故及每位受保人計算) |
|||
---|---|---|---|---|
A. | 意外急救醫療 | |||
1. | 意外急救醫療費:受保人因外來明顯意外事故導致的身體損傷,由指定網絡醫院提供即時的緊急救治醫療費(包括門診及住院醫療費、若選擇家庭保障計劃,每名子女的最高賠償額為港幣5萬元) | 30萬 | ||
2. | 覆診費:出院後30天內因同一意外在內地指定網絡醫院或返回香港所須支付的覆診費,包括跌打(每天最高賠償額港幣100元,每宗事故最高賠償額港幣500元)、整脊或物理治療(每天最高賠償額港幣150元,每宗事故最高賠償額港幣1,000元)。(若選擇家庭保障計劃,每名子女的最高賠償額為成人的50%) | 3,000 | ||
B. | 意外身亡或永久完全傷殘3 (若選擇家庭保障計劃,每名子女的最高賠償額為港幣5萬元) |
20萬 |
||
C. | 急性病身亡(24小時內) | 3萬 | ||
D. | 行李物品損失 (只限托運於授權機構的行李,每項最高賠償額港幣1,000元,每宗事故自負額港幣200元) |
2,000 |
||
E. | 24小時緊急支援服務 (任何費用或服務必須事先經國際救援服務公司同意及直接提供,當需要援助時,請致電24小時緊急支援熱線) |
|||
1. | 緊急醫療救援服務 | |||
a. | 緊急醫療撤離或送返、意外身故後遺體或骨灰送返 | 不設限額 | ||
b. | 安排親屬探望4(一張經濟客位來回機票及每天最高港幣1,000元酒店住宿費) | 6萬 | ||
c. | 安排護送子女返港或受保人治療後的送返 | 單程機票一張(經濟客位) | ||
d. | 受保人治療後的送返 | 單程機票一張(經濟客位) | ||
e. | 代墊入院按金擔保(適用於內地的非網絡醫院) | 5萬 | ||
2. | 熱線支援服務(24小時多種語言緊急支援熱線提供以下支援:醫療服務、旅遊簽證、旅程前支援、旅遊、網絡醫院、緊急行程安排資料、入院安排、領事館 / 翻譯員 / 律師轉介,代尋及轉送行李等。詳情請參閱保單)。 | - |
保費(港幣)
短期計劃 / 保障地區 | 全年計劃 / 保障地區 | ||||||
---|---|---|---|---|---|---|---|
投 |
標準卡 (適用於內地各省) |
投 |
金卡 (適用於內地各省) |
銀卡 (適用於廣東及 福建省) |
|||
個人 | 家庭1 | 個人 | 家庭1 | 個人 | 家庭1 | ||
14日 | 100 | 180 | 1年 | 580 | 1,040 | 330 | 590 |
30日 | 160 | 280 | 2年 | 980 | 1,750 | 580 | 1,040 |
60日 | 220 | 390 | 3年 | 1,380 | 2,480 | 830 | 1,480 |
備註:
- 家庭指受保人、其合法配偶及所有子女。
- 子女指18歲以下的未婚子女。
- 若受保人於發生意外時正從事下列任何類別危險工作而導致意外身故或永久完全傷殘,此保障將不適用,但可獲港幣30,000元意外津貼(若選擇家庭保障計劃,此津貼不適用於子女)。危險工作包括參與演藝或影視製作(如製作者及演員等)、當特技人或龍虎武師;駕駛商用汽車(如貨車、吊機車輛、旅遊巴士等);在離地面30呎以上的高空或在地面20呎或以下的深處工作;在碼頭、船上或建築地盤內工作;使用由蒸氣、氣體或其他機械動力推動的機器切割或壓製金屬或塑膠。
- 受保人須住院超過連續3天。
- 若投保家庭保障計劃,每一受保項目的合計最高賠償額不得超過該項目最高賠償額的200%(保障項目A及E不適用)。
保障地區
內地(不包括香港、澳門及台灣)
自動續保(只適用於全年計劃)
投保書申請一經被接納後,如您在每個保單年度(按所選擇的投保年期而定)期滿前未接獲「中銀集團保險有限公司」有關修改任何條款的通知,您只須於保單年度期滿前繳交下一個保單年度所須的保費,您的保單便會自動續保,避免因忘記續保而帶來的不便。
主要不承保項目(如需查詢詳情及有關其他不承保項目,請參閱保單)
- 有違醫生勸籲以及純粹以治療為目的的行程、本身存在的缺陷、投保前已存在的傷病、任何性病或與人體免疫力缺乏病毒(HIV)及/或有關的任何疾病包括愛滋病AIDS、神經錯亂、懷孕、分娩、難產、墮胎或流產
- 戰爭、軍事、敵對行為、內亂、罷工、暴動、恐怖主義活動、核爆炸、核輻射
- 參與各項危險活動,如潛水、跳傘、攀山、打獵、探掘、職業性比賽、空中飛行等
- 執行軍警、紀律部隊工作職務期間
- 任何不法行為、自殺、酒後駕駛、酗酒、吸毒或濫用藥物
索償手續
- 意外急救醫療
- 受保人因意外事故需要住院治療時,受保人可憑適用的「中國通卡」在指定的網絡醫院辦理入院的手續而無需支付住院按金,在本計劃最高賠償金額內的醫療費用,將在日後由中銀集團保險支付予有關指定網絡醫院。而超出所選計劃的最高賠償金額或非保障範圍之醫療費用須由受保人自行支付。
- 受保人因意外事故需接受門診治療或未能出示適用的「中國通卡」時,受保人需自行繳付醫療費用,並於出院後30天內填妥及簽署由中銀集團保險提供的「索賠申請書」,連同就診醫院蓋章簽發的醫療費用清單及收據正本、主診醫生簽署的醫療診斷報告及政府有關報告或意外證明文件正本,寄回中銀集團保險辦理索償手續。
- 如入住醫院後確定有關的意外不屬於保障範圍,有關費用將由受保人即時支付,並須向中銀集團保險清還入院保證金及相關的費用。
- 意外身亡或永久完全傷殘
- 受保人或索償人必須在意外事故發生後60天內,以書面通知中銀集團保險有關意外事故。
- 受保人或索償人必須填妥及簽署中銀集團保險的「索賠申請書」並提供意外傷殘或身故的證明文件正本,包括醫生簽發的證明書,以證明傷殘的嚴重程度;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的正本,如警方報告等;如因意外導致死亡,則須一併提交死亡證正本及驗屍報告。
- 緊急支援服務
中銀集團保險特設24小時緊急支援熱線,如不幸遇上意外,當熱線中心確認支援個案及「中國通卡」後,將立即通知就近醫院安排急救治療
注意事項
- 投保人年齡必須為18歲或以上
- 當收到「中國通卡」後,請小心核對姓名,確保與回鄉證 / 有效的旅遊證件內的姓名相同
- 在進入內地時,請將「中國通卡」及回鄉證 / 有效的旅遊證件一同隨身攜帶
- 若遺失或需要更改「中國通卡」的個人資料,必須書面通知中銀集團保險,補領新卡手續費為港幣100元
- 中銀集團保險由收到並接納投保書開始計7個工作天後起保(不適用於短期計劃)
- 若中途退保,投保人在保單年度屆滿30日前必須以書面通知中銀集團保險,並退回「中國通卡」及保單,其未到期的保險費將按下列退費方法辦理:
- 若投保短期或一年期計劃,在受保期內退保,已繳保費將不獲退還
- 若投保期為兩年,在受保期首年內退保,可退還第二年全年保費,若在第二年退保則不獲退費
- 若投保期為三年,在受保期首年內退保,可退還第二、三年全年保費,若在第二年退保,則只退回第三年全年保費,若在第三年退保則不獲退費
條款及細則:
- 本計劃由中銀集團保險有限公司(「中銀集團保險」)承保。
-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銀香港」)以中銀集團保險之委任保險代理身份分銷本計劃,本計劃為中銀集團保險之產品,而非中銀香港之產品。
- 對於中銀香港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職權範圍),中銀香港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而本計劃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中銀集團保險與客戶直接解決。
- 中銀集團保險已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及監管,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經營一般保險業務。
- 中銀集團保險保留根據投保人及/或受保人於投保時所提供的資料,而決定是否接受任何有關本計劃投保申請的絕對權利。
- 中銀集團保險保留隨時修訂或取消對於本計劃任何條款及細則的酌情權,毋須事先通知。如有任何爭議,中銀集團保險保留最終決定權。
- 本計劃受相關保單的條款及條件所限制,各項條款及細則以中銀集團保險繕發的正式保單為準。各項保障項目及承保範圍、條款及不承保事項,請參閱相關保單。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將按適用徵費率向保單持有人收取保費徵費。為避免任何法律後果,保單持有人需於繳交保費時向保險公司繳付該筆保費的訂明徵費,並由保險公司將該已繳付的徵費轉付予保監局。徵費金額會因應徵費率調整而有所變更。有關詳情,請瀏覽保監局的網頁www.ia.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