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掛鈎投資 -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按掛鈎股票表現獲取
潛在回報
靈活投資期 捕捉市場機遇
投資涉及風險。
有關產品、服務及優惠受條款及細則約束。
產品概覽
於股票市場窄幅波動時,靈活捕捉投資機遇
一種與股票掛鈎的投資產品。視乎股票表現,您有機會獲取較高潛在回報,或以一個既定價格買入掛鈎股票。
產品特點
較高潛在回報
較高潛在回報
按掛鈎股票表現,於到期日有機會收取本金及利息而獲取較高潛在回報。
豐富投資組合
豐富投資組合
超過100隻可掛鈎股票,並可選擇多種貨幣作為投資本金。
靈活投資期
靈活投資期
投資期介乎1個月至11個月,最低投資金額為等值港幣100,000元。
氣墊機制
氣墊機制
一些股票掛鈎產品設有氣墊機制。在此情況下,於到期日的結算安排將取決於有否觸及氣墊生效機制。
多種交易渠道
多種交易渠道
可於中銀香港手機銀行及分行認購股票掛鈎投資產品。
認購指定投資產品享
高達港幣30,888元獎賞
投資涉及風險。
有關產品、服務及優惠受條款及細則約束。

示範例子

以下為一個投資期4個月可提早贖回並設有到期時觸及生效(氣墊)機制的股票掛鈎投資,產品年息為9%,認沽行使價為港幣48元,適合希望獲取較高潛在利息分派及有意於目標價港幣48元買入掛鈎股票的投資者。下列提供3個不同情境,助您了解掛鈎股票的收市價如何影響您的總收益。
投資金額
港幣100,000元
息率
9% p.a
初始價
港幣50元
認沽行使價
港幣48元 (即初始價的96%)
自動贖回價
港幣52元 (即初始價的104%)
觸及生效價(氣墊)
港幣43元 (即初始價的86%)
發行日
指相關條款表指定本行發行本行的股票掛鈎投資系列的日期。發行日將設定為一定數目營業日,即相關條款表所指定的交易日後3至10個營業日
投資期
指購買的本行的股票掛鈎投資的所有條款及章則落實當日至預定釐定到期時結算之日的期間,即預定交易日起至預定估值日(包括首尾兩日)止期間
交易日
指落實適用於本行的股票掛鈎投資的所有條款的日期,而本行將於相關條款表列明交易日(將為發售期的最後一日)。本行將於交易日記錄掛鈎股票的初始價
觀察期
指或須支付潛在分派款額(如有)的期間。觀察期由相關期間開始日(不包括該日)起至相關期間結束日(包括該日)止
估值日
倘本行的股票掛鈎投資並無提早終止,估值日為記錄掛鈎股票的收市價及釐定本行的股票掛鈎投資於到期時的結算方式的日期。相關條款表將指定預定估值日。估值日或會按一般條款及章則所述因中斷日而押後最多8個預定交易日
期間結束日
條款表内指定的各日期
初始價
初始價為掛鈎股票於股票掛鈎投資交易日的收市價
認沽行使價
認沽行使價通常設定為低於初始價的某個百分比,用於釐定於結算日的股票額的基準價格
自動贖回價
如果掛鈎股票的收市價於自動贖回期內等於或高於自動贖回價,股票掛鈎投資便會在到期前被贖回。您將收取投資金額及累計至相關自動贖回日的潛在分派款額
觸及生效價(氣墊)
如掛鈎股票於估值日的收市價低於觸及生效價,您將收取以認沽行使價購入的相關股票、零碎股票的現金款項及潛在分派款額
掛鈎股票的收市價等於或高於自動贖回價
一般而言,自動贖回機制會於第1個期間結束日開始生效,由於掛鈎股票的收市價於第2個觀察期的第5個交易日為港幣53元,比自動贖回價港幣52元高,因此觸發提早贖回,您將收取投資金額及累計至相關自動贖回日的潛在分派款額。
日期
於第2個觀察期的第5個交易日
掛鈎股票的收市價 > 自動贖回價
港幣53元 > 港幣52元
您將收取以下全部
投資金額
港幣100,000元
總潛在分派款額
港幣928.57元
總潛在分派款額算式
= 投資金額*(年息率/12) + 投資金額*(年息率/12)*(5/21)^
= 港幣(100,000*(9%/12) + 100,000*(9%/12)*(5/21))元
= 港幣(750 + 178.57)元
= 港幣928.57元

^假設於第二個觀察期有21個交易日
掛鈎股票於估值日的收市價高於觸及生效價(氣墊)
於估值日,掛鈎股票的收市價為港幣44元,高於觸及生效價(氣墊)港幣43元,因此您將收取投資金額及潛在分派款額。
日期
於估值日
認沽行使價
港幣48元
掛鈎股票於估值日的收市價 > 觸及生效價(氣墊)
港幣44元 > 港幣43元
您將收取以下全部
投資金額
港幣100,000元
總潛在分派款額
港幣3,000元
總潛在分派款額算式
= 投資金額*年息率/12*4
= 港幣(100,000*(9%/12)*4)元
= 港幣3,000元
掛鈎股票於估值日的收市價低於觸及生效價(氣墊)
於估值日,掛鈎股票的收市價為港幣41元,低觸及生效價(氣墊)港幣43元,因此您將收取以認沽行使價購入的相關股票、零碎股票的現金款項及潛在分派款額。
日期
於估值日
認沽行使價
港幣48元
掛鈎股票於估值日的收市價 < 觸及生效價(氣墊)
港幣41元 < 港幣43元
您將收取以下全部
股票額
2,080股*
零碎股票的現金付款
港幣136.7元
總潛在分派款額
港幣3,000元
*假設股價為港幣41元,股票價值約為港幣85,280元
總潛在分派款項算式
= 投資金額*年息率/12*4
= 港幣(100,000*(9%/12)*4)元
= 港幣3,000元
股票額算式
您將以認沽行使價收取股票
每張股票掛鈎投資名義單位之股票額#
= 港幣10,000元/港幣48元
= 208.3333股

總股票額
= 208股*(港幣100,000元/港幣10,000元)
= 2,080股
零碎股票的現金付款算式
每張股票掛鈎投資名義單位之股票額#
= 港幣10,000元/港幣48元
= 208.3333股

每張股票掛鈎投資名義單位之零碎股票的現金付款(以估值日的收市價計算)
= 0.3333股*港幣41元
= 港幣13.67元

零碎股票的現金付款
= 港幣13.67元*(港幣100,000元/港幣10,000元)
= 港幣136.7元
#以每張股票掛鈎投資名義單位港幣10,000元為計算單位。如每張股票掛鈎投資名義單位之股票額不足一股,將以現金付款及估值日的收市價結算
最壞情況
如掛鈎股票於估值日的收市價跌至港幣0元,股票額及零碎股票的現金付款將變得毫無價值,您可能會損失所有投資。
以上示範例子及情況分析均以假設的資料用作說明,並非以股票的過往表現作為基礎,僅供參考,亦並非股票掛鈎投資回報的任何保證或指示。您不應用作預測掛鈎股票或本產品的實際表現,亦不應該倚賴有關例子作出投資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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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產品屬複雜產品。您(們)應就此產品審慎行事。此產品已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認可,但證監會的認可並不表示證監會認許或推介產品手冊所提述的此產品,亦不表示證監會對此產品的商業利弊或其表現作出保證。以下風險披露聲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風險亦不會考慮中銀香港概不知情的個人情況。在進行交易或投資前,您應完全了解有關投資產品的性質及風險,並按本身的承受風險能力、財政狀況、投資經驗、投資目標、投資期及投資知識謹慎考慮是否適宜進行交易或投資。倘若您不確定或不明白以下風險披露聲明或進行交易或投資所涉及的性質及風險,請您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

股票掛鈎投資重要風險警告︰
  • 非上市結構性投資產品。本行的股票掛鈎投資乃內含衍生工具的非上市結構性投資產品,並不等同於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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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銀香港違約或無力償債時的最高損失。本行的股票掛鈎投資構成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而非任何其他人士(包括本集團的最終控股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無抵押非後償合約責任。如閣下購買本行的股票掛鈎投資,閣下即倚賴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信用可靠性。根據本行的股票掛鈎投資的條款及章則,閣下對掛鈎股票的發行人並無任何權利。在最壞情況下,閣下可能損失全部投資。中銀香港並非本行所屬及據本行名稱識別的集團的最終控股公司。本集團的最終控股公司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並無擔保本行會履行本行的股票掛鈎投資下的責任。
  • 對發行人並無直接合約權利及倚賴分銷商。本行各系列的股票掛鈎投資將以總額證書代表,且不會就閣下於本行的股票掛鈎投資的權益向閣下發出個別證書。閣下對本行(作為發行人)並無任何直接合約權利。為維護閣下作為本行的股票掛鈎投資的投資者針對本行(作為發行人)的權利,閣下將須倚賴閣下的分銷商(及(如適用)其直接或間接託管商)代表閣下採取行動。倘閣下的分銷商(i)沒有根據閣下的指示採取行動;(ii)無力償債;或(iii)不履行其於閣下與閣下的分銷商簽訂的客戶協議條款下的責任,則閣下僅可以有關分銷商的無抵押債權人身份提出申索,而閣下將需根據該客戶協議的條款對閣下的分銷商採取行動。此為複雜的法律範疇,有關進一步資料,閣下須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 條款及章則概以英文版本為準。代表本行某一系列股票掛鈎投資的總額證書,以及本行的股票掛鈎投資的條款及章則僅會以英文發行,以便提交相關結算系統。本行的股票掛鈎投資的條款及章則的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如閣下並不理解英文版本,應尋求獨立專業意見。
  • 利益衝突。本行(中銀香港)為本行的股票掛鈎投資的發行人及產品安排人,並為本行的股票掛鈎投資的主要付款代理、市場代理、計算代理及分銷商。本行及本行的附屬公司和聯屬公司就本行的股票掛鈎投資所擔當的不同角色可能有潛在及實際利益衝突,而本行於各個角色的經濟利益或會不利於閣下於本行的股票掛鈎投資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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