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挂钩投资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按挂钩股票表现获取
潜在回报 
灵活投资期 捕捉市场机遇
投资涉及风险。
有关产品、服务及优惠受条款及细则约束。
产品概览
于股票市场窄幅波动时,灵活捕捉投资机遇
一种与股票挂钩的投资产品。视乎股票表现,您有机会获取较高潜在回报,或以一个既定价格买入挂钩股票。
产品特点
较高潜在回报
较高潜在回报
按挂钩股票表现,于到期日有机会收取本金及利息而获取较高潜在回报。
丰富投资组合
丰富投资组合
超过100只可挂钩股票,并可选择多种货币作为投资本金。
灵活投资期
灵活投资期
投资期介乎1个月至11个月,最低投资金额为等值港币100,000元。
气垫机制
气垫机制
一些股票挂钩产品设有气垫机制。在此情况下,于到期日的结算安排将取决于有否触及气垫生效机制。
多种交易渠道
多种交易渠道
可于中银香港手机银行及分行认购股票挂钩投资产品。
认购指定投资产品享
高达港币30,688元奖赏
投资涉及风险。
有关产品、服务及优惠受条款及细则约束。

示范例子

以下为一个投资期4个月可提早赎回并设有到期时触及生效(气垫)机制的股票挂钩投资,产品年息为9%,认沽行使价为港币48元,适合希望获取较高潜在利息分派及有意于目标价港币48元买入挂钩股票的投资者。下列提供3个不同情境,助您了解挂钩股票的收市价如何影响您的总收益。
投资金额
港币100,000元
息率
9% p.a
初始价
港币50元
认沽行使价
港币48元 (即初始价的96%)
自动赎回价
港币52元 (即初始价的104%)
触及生效价(气垫)
港币43元 (即初始价的86%)
发行日
指相关条款表指定本行发行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系列的日期。发行日将设定为一定数目营业日,即相关条款表所指定的交易日后3至10个营业日
投资期
指购买的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的所有条款及章則落实当日至预定厘定到期时结算之日的期间,即预定交易日起至预定估值日(包括首尾两日)止期间
交易日
指落实适用于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的所有条款的日期,而本行将于相关条款表列明交易日(将为发售期的最后一日)。本行将于交易日记录挂钩股票的初始价
观察期
指或须支付潜在分派款额(如有)的期间。观察期由相关期间开始日(不包括该日)起至相关期间结束日(包括该日)止
估值日
倘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并无提早终止,估值日为记录挂钩股票的收市价及厘定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于到期时的结算方式的日期。相关条款表将指定预定估值日。估值日或会按一般条款及章則所述因中断日而押后最多8个预定交易日
期间结束日
条款表内指定的各日期
初始价
初始价为挂钩股票于股票挂钩投资交易日的收市价
认沽行使价
认沽行使价通常设定为低于初始价的某个百分比,用于厘定于结算日的股票額的基准价格
自动赎回价
如果挂钩股票的收市价于自动赎回期內等於或高於自动赎回价,股票挂钩投资便会在到期前被赎回。您将收取投资金額及累計至相关自动赎回日的潜在分派款额
触及生效价(气垫)
如挂钩股票于估值日的收市价低於触及生效价,您将收取以认沽行使价购入的相關股票、零碎股票的現金款項及潜在分派款额
挂钩股票的收市价等于或高于自动赎回价
一般而言,自动赎回机制会于第1个期间结束日开始生效,由于挂钩股票的收市价于第2个观察期的第5个交易日为港币53元,比自动赎回价港币52元高,因此触发提早赎回,您将收取投资金额及累计至相关自动赎回日的潜在分派款额。
日期
于第2个观察期的第5个交易日
挂钩股票的收市价>自动赎回价
港币53元>港币52元
您将收取以下全部
投资金额
港币100,000元
总潜在分派款额
港币928.57元
总潜在分派款额算式
=投资金额*(年息率/12)+投资金额*(年息率/12)*(5/21)^
=港币(100,000*(9%/12)+ 100,000*(9%/12)*(5/21))元
=港币(750 + 178.57)元
=港币928.57元

^假设于第二个观察期有21个交易日
挂钩股票于估值日的收市价高于触及生效价(气垫)
于估值日,挂钩股票的收市价为港币44元,高于触及生效价(气垫)港币43元,因此您将收取投资金额及潜在分派款额。
日期
于估值日
认沽行使价
港币48元
挂钩股票于估值日的收市价>触及生效价(气垫)
港币44元>港币43元
您将收取以下全部
投资金额
港币100,000元
总潜在分派款额
港币3,000元
总潜在分派款额算式
=投资金额*年息率/12*4
=港币(100,000*(9%/12)*4)元
=港币3,000元
挂钩股票于估值日的收市价低于触及生效价(气垫)
于估值日,挂钩股票的收市价为港币41元,低触及生效价(气垫)港币43元,因此您将收取以认沽行使价购入的相关股票、零碎股票的现金款项及潜在分派款额。
日期
于估值日
认沽行使价
港币48元
挂钩股票于估值日的收市价<触及生效价(气垫)
港币41元<港币43元
您将收取以下全部
股票额
2,080股*
零碎股票的现金付款
港币136.7元
总潜在分派款额
港币3,000元
*假设股价为港币41元,股票价值约为港币85,280元
总潜在分派款项算式
= 投资金额*年息率/12*4
= 港币(100,000*(9%/12)*4)元
= 港币3,000元
股票額算式
您将以认沽行使价收取股票
每张股票挂钩投资名义单位之股票額#
= 港币10,000元/港币48元
= 208.3333股

总股票额
= 208股*(港币100,000元/港币10,000元)
= 2,080股
零碎股票的现金付款算式
每张股票挂钩投资名义单位之股票額#
= 港币10,000元/港币48元
= 208.3333股

每张股票挂钩投资名义单位之零碎股票的现金付款(以估值日的收市价计算)
= 0.3333股*港币41元
= 港币13.67元

零碎股票的现金付款
= 港币13.67元*(港币100,000元/港币10,000元)
= 港币136.7元
#以每张股票挂钩投资名义单位港币10,000元为计算单位。如每张股票挂钩投资名义单位之股票额不足一股,将以现金付款及估值日的收市价结算
最坏情况
如挂钩股票于估值日的收市价跌至港币0元,股票額及零碎股票的现金付款将变得毫无价值,您可能会损失所有投资。
以上示范例子及情况分析均以假设的资料用作说明,并非以股票的过往表现作为基础,仅供参考,亦并非股票挂钩投资回报的任何保证或指示。您不应用作预测挂钩股票或本产品的实际表现,亦不应该倚赖有关例子作出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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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注意事项︰
此产品属复杂产品。您(们)应就此产品审慎行事。此产品已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认可,但证监会的认可并不表示证监会认许或推介产品手册所提述的此产品,亦不表示证监会对此产品的商业利弊或其表现作出保证。以下风险披露声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风险亦不会考虑中银香港概不知情的个人情况。在进行交易或投资前,您应完全了解有关投资产品的性质及风险,并按本身的承受风险能力、财政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投资期及投资知识谨慎考虑是否适宜进行交易或投资。倘若您不确定或不明白以下风险披露声明或进行交易或投资所涉及的性质及风险,请您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

股票挂钩投资重要风险警告︰
  • 非上市结构性投资产品。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乃内含衍生工具的非上市结构性投资产品,并不等同于定期存款。
  • 不受投资者赔偿基金所保障。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并无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亦不受香港的投资者赔偿基金所保障。
  • 不保本。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并不保本:阁下或会损失所有投资。
  • 并无抵押品。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并无以本行的任何资产或任何抵押品作抵押。
  • 不等同于购买任何挂钩股票。购买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并不等同于购买任何挂钩股票。阁下于挂钩股票并无任何权利,除非于估值日厘定有关挂钩股票将于结算日交付予阁下,在此情况下,根据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的条款及章则,阁下由估值日(包括该日)起有权享有有关挂钩股票的权利。挂钩股票的市价变动未必会导致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的市值及╱或阁下于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的潜在收益或损失出现相应变动,甚至可能全无变动。
  • 有限度的庄家活动安排。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为持有至到期而设。本行只会每两周一次就投资期6个月以上的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提供有限度的庄家活动安排。倘阁下于到期前出售阁下于股票挂钩投资的投资,阁下收取的金额或会大幅低于阁下的原投资金额。
  • 中银香港违约或无力偿债时的最高损失。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构成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而非任何其他人士(包括本集团的最终控股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无抵押非后偿合约责任。如阁下购买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阁下即倚赖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信用可靠性。根据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的条款及章则,阁下对挂钩股票的发行人并无任何权利。在最坏情况下,阁下可能损失全部投资。中银香港并非本行所属及据本行名称识别的集团的最终控股公司。本集团的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并无担保本行会履行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下的责任。
  • 对发行人并无直接合约权利及倚赖分销商。本行各系列的股票挂钩投资将以总额证书代表,且不会就阁下于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的权益向阁下发出个别证书。阁下对本行(作为发行人)并无任何直接合约权利。为维护阁下作为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的投资者针对本行(作为发行人)的权利,阁下将须倚赖阁下的分销商(及(如适用)其直接或间接托管商)代表阁下采取行动。倘阁下的分销商(i)没有根据阁下的指示采取行动;(ii)无力偿债;或(iii)不履行其于阁下与阁下的分销商签订的客户协议条款下的责任,则阁下仅可以有关分销商的无抵押债权人身份提出申索,而阁下将需根据该客户协议的条款对阁下的分销商采取行动。此为复杂的法律范畴,有关进一步数据,阁下须寻求独立法律意见。
  • 条款及章则概以英文版本为准。代表本行某一系列股票挂钩投资的总额证书,以及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的条款及章则仅会以英文发行,以便提交相关结算系统。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的条款及章则的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如阁下并不理解英文版本,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 利益冲突。本行(中银香港)为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的发行人及产品安排人,并为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的主要付款代理、市场代理、计算代理及分销商。本行及本行的附属公司和联属公司就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所担当的不同角色可能有潜在及实际利益冲突,而本行于各个角色的经济利益或会不利于阁下于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的利益。
  • 货币风险。倘本产品并非以阁下本土货币计值,而阁下选择于到期时兑换回本土货币,则阁下应注意汇率的波动可以对产品的潜在回报造成影响,而产品的潜在损失可以抵销(或超越)潜在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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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发行人并无直接合约权利及倚赖分销商。本行各系列的股票挂钩投资将以总额证书代表,且不会就阁下于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的权益向阁下发出个别证书。阁下对本行(作为发行人)并无任何直接合约权利。为维护阁下作为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的投资者针对本行(作为发行人)的权利,阁下将须倚赖阁下的分销商(及(如适用)其直接或间接托管商)代表阁下采取行动。倘阁下的分销商(i)没有根据阁下的指示采取行动;(ii)无力偿债;或(iii)不履行其于阁下与阁下的分销商签订的客户协议条款下的责任,则阁下仅可以有关分销商的无抵押债权人身份提出申索,而阁下将需根据该客户协议的条款对阁下的分销商采取行动。此为复杂的法律范畴,有关进一步数据,阁下须寻求独立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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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益冲突。本行(中银香港)为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的发行人及产品安排人,并为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的主要付款代理、市场代理、计算代理及分销商。本行及本行的附属公司和联属公司就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所担当的不同角色可能有潜在及实际利益冲突,而本行于各个角色的经济利益或会不利于阁下于本行的股票挂钩投资的利益。
  • 货币风险。倘本产品并非以阁下本土货币计值,而阁下选择于到期时兑换回本土货币,则阁下应注意汇率的波动可以对产品的潜在回报造成影响,而产品的潜在损失可以抵销(或超越)潜在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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