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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专业顾问团队为您提供个人化财富策划方案,并提供专业分析,成就更多可能。


专业团队
除了资深的「私人财富」客户经理外,更联同专属助理客户经理及不同理财领域精英,包括投资/保险顾问、证券、外汇、按揭及跨境专才,为您全面规划。

多元财富管理
私人客户级别的理财方案:提供环球投资、财富规划及保险服务、灵活流动资金管理,助您的让潜在回报最大化。
财富规划及保险服务:涵盖储蓄保险计划﹑增值﹑退休保险计划、财富传承方案、定期人寿保险计划及住院及危疾保险计划等,特设「私人财富」客户专属的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的「终身寿险计划」及其他保险计划,助您累积财富,传承挚爱。
了解更多流动资金管理:一系列的产品融资方案,助您把不同的资产(如存款、股票、基金、保险)转化为流动资产,并尊享最优融资利率,助您把握每个良机。

国际视野
环球投资
提供港股、内地A 股、美股及超过1,000只覆盖不同投资市场的基金选择,以及一系列私人客户级别的理财方案。
放眼大湾区机遇
大湾区「开户易」服务:让您可足不出港便可申请见证开立内地银行账户*;
大湾区一站式置业服务:提供楼盘考察、免费初步物业估价、大湾区融资方案及尊享特快申请流程、以至专业信贷谘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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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银行服务由中国银行提供。
国际化视野
海外置业服务:一站式海外置业服务,为您提供最新信息及海外按揭服务转介。
汇款手续费全免:尊享由中银香港汇款至全球手续费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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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畅体验
尊享优越银行服务优惠
最佳银行服务优惠:最优存款利率、基金手续费、股票佣金及特优证券孖展年利率 ;
各项手续费豁免:本票、礼券、外币提取、汇款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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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特快一天批核服务:提供特快一天批核服务。
基金交易的风险:
基金产品或服务并不等同,亦不应被视为定期存款的代替品。投资虽可带来获利机会,但每种投资产品或服务都有潜在风险。由于巿场瞬息万变,投资产品的买卖价格升跌及波幅可能非如您所预期,您的资金可能因买卖投资产品而有所增加或减少,投资基金的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可能变成毫无价值。因此,您可能不会从投资基金中收到任何回报。基于巿场情况,部分投资或不能即时变现。投资决定是由您自行作出的,但您不应投资于此产品,除非中介人于销售此产品时已向您解释经考虑您的财政状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产品是适合您的。投资涉及风险。请细阅相关的基金销售文件,以了解基金更多资料,包括其风险因素。倘有任何关于进行交易或基金涉及性质及风险等方面的疑问,您应征询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中银香港是基金公司委任之代理人,而相关基金产品是基金公司之产品,而非中银香港的产品。对于中银香港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与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相关的职权范围),中银香港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基金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基金公司与客户直接解决。
本宣传品不构成对任何人作出买卖、认购或交易在此所载的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且不应被视为投资意见。
以下风险披露声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风险亦不会考虑中银香港概不知情的个人情况。投资虽可带来获利机会,但每种投资产品或服务都有潜在风险。由于市场瞬息万变,投资产品的买卖价格升跌及波幅可能非如客户预期,您的资金可能因买卖投资产品而有所增加或减少,投资的损失可能等同或大于最初投资金额,收益亦会有所变化。基于市场情况,部分投资或不能即时变现。投资决定是由您自行作出的,但您不应投资于此产品,除非中介人于销售此产品时已向您解释经考虑您的财政状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产品是适合您的。在进行交易或投资前,尤其是在您不确定或不明白以下风险披露声明或进行交易或投资所涉及的性质及风险的情况下,您应负责您本身的独立审查或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您应按本身的承受风险能力、财政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投资期及投资知识谨慎考虑是否适宜进行交易或投资。
客户必须于分行进行「财务需要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及按个人的财务及人寿保障需要选择合适的人寿保险产品。在作出任何投保决定前,客户应参阅产品的保单条款及销售文件,了解产品详情及所涉风险。任何投保申请应基于您的自身需要及承受能力而决定。详情请与客户经理查询。
中银香港已获香港特别行政区保险业监管局根据《保险业条例》(香港法例第41章)发出保险代理机构牌照。(保险代理机构牌照号码 FA2855)
保单权益人须承受人寿保险公司的信贷风险。若保单权益人于保单初期终止有关计划及/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额可能远低于已缴付的保费。
中银香港以中银人寿及中国人寿(海外)之委任保险代理机构身份分销人寿保险产品,另外,中银香港以中银集团保险的委任保险代理机构身份分销一般保险产品,有关人寿保险产品为中银人寿或中国人寿(海外)之产品,有关一般保险产品为中银集团保险的产品,而非中银香港的产品。
对于中银香港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职权范围),中银香港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而有关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中银人寿、中国人寿(海外)或中银集团保险与客户直接解决。
基金产品或服务并不等同,亦不应被视为定期存款的代替品。投资虽可带来获利机会,但每种投资产品或服务都有潜在风险。由于巿场瞬息万变,投资产品的买卖价格升跌及波幅可能非如您所预期,您的资金可能因买卖投资产品而有所增加或减少,投资基金的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可能变成毫无价值。因此,您可能不会从投资基金中收到任何回报。基于巿场情况,部分投资或不能即时变现。投资决定是由您自行作出的,但您不应投资于此产品,除非中介人于销售此产品时已向您解释经考虑您的财政状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产品是适合您的。投资涉及风险。请细阅相关的基金销售文件,以了解基金更多资料,包括其风险因素。倘有任何关于进行交易或基金涉及性质及风险等方面的疑问,您应征询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中银香港是基金公司委任之代理人,而相关基金产品是基金公司之产品,而非中银香港的产品。对于中银香港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与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相关的职权范围),中银香港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基金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基金公司与客户直接解决。
本宣传品不构成对任何人作出买卖、认购或交易在此所载的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且不应被视为投资意见。
以下风险披露声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风险亦不会考虑中银香港概不知情的个人情况。投资虽可带来获利机会,但每种投资产品或服务都有潜在风险。由于市场瞬息万变,投资产品的买卖价格升跌及波幅可能非如客户预期,您的资金可能因买卖投资产品而有所增加或减少,投资的损失可能等同或大于最初投资金额,收益亦会有所变化。基于市场情况,部分投资或不能即时变现。投资决定是由您自行作出的,但您不应投资于此产品,除非中介人于销售此产品时已向您解释经考虑您的财政状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产品是适合您的。在进行交易或投资前,尤其是在您不确定或不明白以下风险披露声明或进行交易或投资所涉及的性质及风险的情况下,您应负责您本身的独立审查或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您应按本身的承受风险能力、财政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投资期及投资知识谨慎考虑是否适宜进行交易或投资。
客户必须于分行进行「财务需要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及按个人的财务及人寿保障需要选择合适的人寿保险产品。在作出任何投保决定前,客户应参阅产品的保单条款及销售文件,了解产品详情及所涉风险。任何投保申请应基于您的自身需要及承受能力而决定。详情请与客户经理查询。
中银香港已获香港特别行政区保险业监管局根据《保险业条例》(香港法例第41章)发出保险代理机构牌照。(保险代理机构牌照号码 FA2855)
保单权益人须承受人寿保险公司的信贷风险。若保单权益人于保单初期终止有关计划及/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额可能远低于已缴付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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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条款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提供的「私人财富」服务(「本服务」)只适用于个人银行客户。
- 上述产品、服务与优惠受有关条款约束,详情请参阅相关宣传品或向本行职员查询。
- 本行保留随时修订、暂停或取消上述产品、服务与优惠以及修订有关条款的酌情权而毋须事先通知。
- 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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